區教委,能走到基層,面對分流學校、教師,這種坦實的工作態度值得點贊。 分流工作,主要涉及的幾個問題,這在調研通知上寫的很情楚。依我的理解以為,分流涉及:為什么分、怎樣分,這兩塊外,還應重視一個更深層問題:如何通過分流,對超遍、也就是及被分流學校的師資隊伍得到優化? 一,為什么要分? 這是認識層面問題,理解好了、講透切了,政策唱亮了,這個多年的分流老問題也好進行,多數教師也能理解。 為什么分流,最直接原因是部分編遠、城區學校差編,而絕大多數鄉鎮中學、農村高完中超編。這兩個極端一直延續很多年到今天,提上議事日程,有歷史、人為、政策的原因: 先說邊遠學校缺編:政策吸引不了教師,不給待遇給職稱,我也不愿意去。 再說城區學校缺編:哪個公辦小學初中嚴格執行了劃片招生的義務教育法定條文?從這個角度來講,不嚴格執行劃片招生的學校應承擔缺編之責,也應承擔造成其他學校超編的部分責任。 最后說超編的原因:城鎮化大趨勢,水往低處流、人住高處走的自然需求法則,造成鄉鎮的初中生源減少是一個客現因。當然我們沒把學生教好留住也是主觀原因,這并不是但我幾十年一路走來來看,教育質量好壞并不與教師超編有多大關系:88年長壽師范出來,在海棠建生小學,教戴冒初中,那么差老師,我們還是在鎮中學錄了的學生中教兩個60人班的數學兼班主任,也出了高中生、大學生;后到海棠中心校也一直差編,教兩個班語文兼班主任,至2000年離開海棠;2000從小學管理轉行到初中管理,在石堰鎮中學也是一直差編,到高峰時2000多學生(住宿就一千多),100多一點教師,還是成就了多年的輝煌。2010到但渡,一直到現在超編,但是18年來沒進一個新教師的條件下,單看教學質量還是不錯的。 基于上面的分析:在師生比的人事定編下,差編有造成差的原因、責任,超編也有造成超的原因責任,但有一點希望領導們認識到:學生少教師多,并不是我們李校長亂整,并不是全校老師誤人子弟造成。 分析造成差編、超編原因,是想說透對全區超編教師群體認知,應把握兩點:一是,以前工作應予肯定;二是,做到超編減人缺編增人,也是為區財政節約,從這點來說,被分流的,也是要作出貢獻、犧牲,希望能得到實實在在的認可。 因此,建議在分流工作中,善待超編學校教師,給政策,給待遇。我想這樣的話,絕大多數涉及教師都會顧全全區教育大局,維護學校來之不易的維定局面的,分流工作也好開展。 二,如何分? 1,對超編學校教師考調進城調整報考條件 以報考小學為例:按教師法規定??萍耙陨?,你報考條件就??萍纯伞宜欣蠋熆歼M的,先去又花錢花時間去拿成教本科,究竟對考調成績、對教學起多大作用?放寬了,部分較年輕的老師,看清形勢,也就愿意進城教書了。 2,對分流的教師予以方方面面的肯定、便利。 這里與這些年去城區、去差編農村學習、交流、借調政策作比較,分流是人走編走,要永遠離開幾年幾十年熟悉的工作環境、生活環境,這與借調、學習、支教性質完成不同,因此,組織應該拿出比以前借調、學習、交流更大的政策待遇。這不是分流老師與組織講條件,而是新歷史環境中,讓分流的教師樂于大局的時代的呼喚。 具體講,是否可以采納如下建議: (1)、明確物質待遇,不低于不帶編的學習交流人員。 (2)、明確職稱、崗位待遇支持。比如通過設置特崗兌現鄉村教師符合N年晉中、高級的職稱、崗位。 (3)、行政中的中層干部中,一部分戴帽走、一部分妥善安排。 3,堅持一條底線,確保被分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所需。 三,如何通過分流,優化超編學校師資隊伍? 就區域教育現狀來看,農村教育的凋敝(這個詞未必準確),并不僅僅是因為工作條件艱苦、無法吸引人才這些,而是我國城鎮化進程加速的大環境決定的。依靠建漂亮的學校,給農村教師發點補貼,并不能為國家振興鄉村教育之大政沒把準脈、開好處方。 我看了下官方數據,我國城鎮化率為55%左右,比照發達國家平均70%的城鎮化率,我國農村人口進一步萎縮是大勢所趨。鄉村教育,一方面立前瞻性地規劃好校點布局,一方面要大刀闊斧進行教師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后都尤顯重要。 當前,長壽是時候推進教師“縣管校聘”,將“學校人”變成“系統人”的改革了。 1,如果對超編群體只著眼于數量上的一時減少,就分流而分流,就可能產生一種極端現象,以但渡為例:現有編制 人,需分流 人。只要分流意義、政策、待遇明白了,工作是好做的。但是,人分流出去了,留下大批老弱病殘式年齡結構、學科不配套、藝體無后來人的教師團隊,假如再過5年不進新人的但渡教育,如何繼續前行?這是典型的為分流而分流的完成任務式分流,對但渡教育宜處在哪里?這是對像但渡這樣從2000年開始沒進人的這些超編學校的學生不尊重,對涉及一直超編的地區家長不負責任。因此建議,在分流同時,對但渡這種師資年齡結構嚴重有違教育規律的單位,按照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需要著眼長遠考量的頂層設計,創新教育機制、體制,使這次既實現分流,又優化結構。這里強烈建議,立碼著手招錄新人來但渡。 2,教育系統分流,涉及體制問題,我88年畢業分配、2000年調石堰、2013年調但渡,都是區教委開調動手續,后人社局備案。說穿了:教委調動是教師本人主動出面辦,說好聽點,是愿意才去辦。 如果這次分流,xx不樂意分流到某校,他不主動去辦手續,又怎么辦?再說白一點:現在編辦管編制,編制具體到單位。教委是什么?教委一方面來做分流這事,而不從教育機制、體制上與區編辦創新,沒有區一級授權,阻力顯然大。我少聞少見,但愿我認為一個錢財政管、人事編辦管的教育體制下,長壽教育也能一如繼往節節高。但我認為,假如,全區教師,編制都在教委統一管下,今天教委安排我但渡工作,明天安排我葛蘭工作,就很正常;或者,今年某學校聘我,明年不聘我,我就得調濟去其學校受聘,更正常不過了,它從法理上講,順理成章。這就不存在多年分不了流,今天座談的事,也不存在全區各學校與教師幾年簽崗位聘任這些假而空的形式主義東西。 創新長壽教育機制、體制,激發教育人活力,才是治本之道。 |
|
來自: 昵稱58927094 > 《待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