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地說,目前只能叫公務員法修訂草案,還不能叫新公務員法。這部公務員法修訂草案現在還在征求意見中,時間是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日,為期一個月。如果沒有大的意外,征求意見后,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將正式形成新的公務員法案,在明年1月份開始執行。我國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10個層次: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在這一點上,新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沒有變化,但對非領導職務的層級,修訂草案作了比較大的改動。 按照現行公務員法,非領導職務層級分10個,從大到小依次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新的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則將非領導職務分成了四等十二級,依次是: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相較現行公務員法,新的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在非領導職務層級上,有幾個明顯變化: 1、職級比以前多了2個層級。現行公務員的非領導職務有10個職級,修訂草案設置了四等12個職級,比原來多了2個職級,增加2個職級,意味著職級提升難度系數減少。 2、取消了職級副職的設置。將原來的正副巡視員改為了一級、二級巡視員,正副調研員改為1到4級調研員,正副主任科員改為1-4級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改為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這樣改最大的好處是提級快,容易較快地解決級別待遇問題。比如科員晉升副科,按照規定以前必須科員任職滿3年以后才可以有資格晉升,現在科員晉升4級主任科員,時間可能還是要三年,但可以直接跨度主任科員,雖然是4級,但無論在級別還是待遇比以前提副主任科員都要實惠得多,也要快得多。以后,工作三四年享受主任科員待遇將成為常態。對新進公務員來說,這無疑是最大的利好。 當然實行新公務員法后,公務員的職級到底怎么晉升,中央估計還會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目前,參照目前部分地區試行的縣級以下公務員職級并行制度,大致可以看出晉升的條件和脈絡: 晉升科員須任辦事員8年,級別達到25級; 也就是說,按照今后實施的新公務員法,二級科員晉升一級科員,大致需要8年時間;一級科員晉升四級主任科員,大致需要12年時間;四級主任科員晉升三級主任科員,估計需要三年;三級主任科員晉升二級主任科員大致也是三年,二級主任科員晉升一級主任科員,估計也要三到四年。再往上,晉升時間大致相仿。總的來說,以后公務員職級基本上三到四年就可以晉升一個層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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