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明清科舉的計量研究,都會碰到進士的籍貫歸屬問題。而籍貫歸屬的處理規則有差異,則會導致進士地理分布上的計量差異。由于籍貫記載歧異的原因比較多,所以不同的研究者在進行計量時,結果都不會完全一致。故執其一端,是此而非彼,均非良策。而追求籍貫歸屬上的絕對準確,更是天方夜譚的事情。 一、籍貫歸屬歧異的基本情形明清進士籍貫歸屬上之所以發生歧異,根本的原因是史料記載上存在歧異。歸納一下,大略有以下幾種情形: 其一、史料錯誤。最讓人頭痛的就是這種情形了,因為如果缺乏旁證資料,這類錯誤有時根本無法發現,更別談糾正了。例如: 永樂二年進士朱光才,明俞憲《明登科考》作廣西柳州人;張朝瑞《明貢舉考》卷二永樂二年會試題名作廣西柳州府,但注云"或曰湖廣郴州"。 《萬歷廣西通志》卷一四選舉志二本科進士題名:"朱光才,柳州府人。"下注:"二人鄉試不知何科。"(按:另一人為文彬,禮部侍郎,柳城人。)《乾隆柳州府志》卷二二《選舉》本科進士題名作柳州人。 粗看之下,這條記載并無多大問題,《明登科考》、《明貢舉考》都是專門的進士題名著作,而《萬歷廣西通志》更是明代成書的,三種書記載的可信度很高。但是,我們在明黃佐《南雍志》卷一五《儲養考·進士題名》中,卻發現朱光才的籍貫作湖廣郴州人。張朝瑞的注,也可能因此而來。進一步查《萬歷郴州志》卷四《科貢表》本科進士題名,有朱光才,注"見傳",且同卷舉人表朱光才鄉舉科年在洪武壬午;卷一六《人物傳》的傳文雖然簡略,但畢竟算是立傳了。再檢《明太宗實錄》卷一九二,永樂十五年八月"戊午,升……戶部郎中朱光才為陜西布政司左參政"。據此線索,繼續檢《康熙陜西通志》卷一七陜西布政司左參政題名,正作:朱光才,湖廣郴州人。 《萬歷郴州志》卷一六朱光才傳 《南雍志》上的進士題名過錄自舊志,而舊志的題名有較大可能來自當時立在南京國子監的進士題名碑。加上《實錄》和《陜西通志》的旁證,朱光才應該是湖廣郴州人而非廣西柳州人。作柳州人,顯然是因為郴、柳兩字形近造成的。 但是,《南雍志》的記載也并不都能作為證據。如永樂四年進士趙惟恭,《南雍志》籍貫為四川遂寧縣。但檢《嘉靖潼川志》卷六、《嘉靖四川總志》卷一一,均無趙惟恭,而僅有趙鑒一人。而趙鑒,《南雍志》 在趙惟恭下第二人,四川遂寧人。 檢《明清歷科進士題名碑錄》(下稱《碑錄》),趙惟恭為山東濟寧州人。《康熙濟寧州志》卷五亦載:趙惟恭,登丙戌林環榜,仕貴州副使。查《明太宗實錄》卷一九九,永樂十六年四月丁未,升刑科給事中趙惟恭、王鐸為貴州按察司副使。檢《萬歷貴州通志》卷二按察司副使題名:趙維恭,濟寧人。可見《南雍志》注趙惟恭籍貫為四川遂寧是錯誤的。而之所以產生這種錯誤,則可能是把趙鑒的籍貫誤植于趙惟恭。 又如清順治十八年進士楊栻,《碑錄》作四川成都府和州人。查本科進士題名碑,亦作四川和州人。但和州不屬四川而屬江南,作四川和州顯然錯誤。查《順治十八年進士三代履歷便覽》,楊栻籍貫作"和州籍,內江人"。復查《同治內江縣志》卷三,進士、舉人題名均載;而《光緒直隸和州志》卷一四選舉表則不載。按《履歷》,楊栻曾任浙江松陽知縣。檢《乾隆松陽縣志》卷七職官題名,作"楊栻,內江人,(康熙)七年任"。則楊栻的籍貫應作四川內江人。 不難想到,史料記載錯誤所帶來的結果,就是可能把本不屬某地的進士納入了紀錄,從而導致計量的失真。 其二、現籍和本籍的記載不清晰。細心的讀者大概已經注意到,上文楊栻的履歷作"和州籍,內江人",這種載錄方式,在明清進士題名中頗為常見,也就是把現籍(或寄籍)和本籍(原籍)同時載錄。因此,碰到這類記載時,還要區分究竟何者為現籍(寄籍)、何者為本籍(原籍)。 如楊栻,從履歷記載的多數情形看,"籍"一般指現籍或考試時所入籍(寄籍),而"人"則指原籍。所以楊栻應該是以和州籍入試,而本籍則是內江。所幸《同治內江縣志》卷七載有楊栻之父楊所修和楊栻本人的小傳,能讓我們對其入籍情況進行一點判斷。 《同治內江縣志》卷七《人文志》:"楊所修,字愛竹,天啟甲子鄉薦。……由助教歷郎署,數年,臺閣諸公無不愿交者。官至江南鳳宿道,因蜀亂,僑寓金陵。畫舫短棹,詩酒自娛。課子傳經,無不如意。暮年,槐桂心怡,猶系桑梓。年七十有五。子婿皆科甲。中川自甲申以后,楊氏稱盛焉。" 同卷:"楊栻,字孟宣,明觀察所修子。順治庚子舉人,辛丑登二甲進士。昆季桐、楠亦同時雋鄉科,人稱三楊。初授推官,奉裁,改補山西汾陽令。居官清正,重士愛民。政暇,詩酒自娛。后致仕寓金陵,取邑志舊本手加編續,中川文獻不泯,厥功多焉。子化光,康熙戊子鄉魁,任縣尹。孫熹,由江南籍中乾隆甲子舉人。" 楊所修小傳中的"僑寓金陵"、"課子傳經",都有時間標示的意義。所以楊栻履歷中所稱的"和州籍",也就意味著楊栻是以和州籍而從江南鄉試中式的。而其孫楊熹后來也從江南中舉,也為此作了旁證。因此,楊栻籍貫的正確題法應該是:江南和州籍,四川內江人。 但是,并不是所有這類進士的籍貫都能進行這種明白的區分。如正統四年進士王竑,《碑錄》作"湖廣武昌府江夏縣軍籍"。《乾隆江夏縣志》卷七進士表載,注"詳人物";同卷舉人題名亦載,無外籍中式信息。而《正統四年進士登科錄》也載"貫湖廣武昌府江夏縣軍籍。河州衛學軍生"。從形式上看,將王竑的籍貫歸為湖廣并無問題。但是,《登科錄》中的"河州衛軍生"卻不能輕易忽略掉,河州衛不在湖廣而在陜西。《登科錄》其后云王竑"陜西鄉試第四名,會試第五名",表明王竑并非從湖廣入試,而是從陜西參加鄉試的。不僅如此,查閱《正統四年會試錄》,作"王竑,陜西河州衛軍生"。換句話說,在王竑考中會試時,他的身份是陜西河州衛的軍生。旁證材料還有:《嘉靖河州志》卷二《選舉志》載:"王竑,字公度。正統戊午經魁,己未會魁,殿試二甲"云云。《乾隆江夏縣志》卷一〇《行業》亦稱:"王竑,字公度,號憨庵,由江夏戍籍陜西河州,正統己未進士,授戶部給事。"可見,王竑籍貫的正確題法應該是:陜西河州衛籍,湖廣江夏人。 正統四年進士登科錄王竑資料 與此類似,正統七年進士盧祥,《碑錄》作"廣東廣州府東莞縣民籍"。《正統七年登科錄》作"貫廣東廣州府東莞縣民籍。廣西全州學增廣生。……廣西鄉試第八名,會試第十六名",《正統七年會試錄》作"廣西全州學增廣生"。檢《嘉慶全州志》卷六宣德十年舉人題名,作:"盧祥,長鄉盧家村人,東莞籍。"同卷進士題名:"盧祥,長鄉盧家村人,正統七年壬戌科劉儼榜,仕至副都御史。"再檢《雍正東莞縣志》卷八《選舉二》正統七年進士題名,作:"盧祥,劉儼榜,二甲,官至右僉都御史。"同卷宣德十年舉人:"盧祥,寬之弟,以《詩》中廣州鄉試,以《春秋》登進士。"而同卷永樂二十一年舉人載:"盧寬,字百栗,《春秋》,廣西全州訓導。"卷一二人物傳則云:"盧祥,字仲和,邑之草村人。……兄寬為全州訓導,祥從之游,年二十,始習舉子業。宣德乙卯領廣西鄉薦,登正統壬戌進士。"可見,盧祥本來是東莞人,因為其兄盧寬任全州訓導,遂隨后習業,并以全州籍中鄉試和會試。因此,盧祥籍貫的正確題法應該是:廣西全州籍,廣東東莞人。 很顯然,如果沒有旁證材料,區分這種籍貫著錄就是困難的。 其三、衛所籍進士的籍貫歸屬不易處理。由衛所籍考中進士的情形,在明代比較多見。上文所列舉的王竑,就是這種類型。 如正統十三年進士李寬,《碑錄》作直隸鳳陽府盱眙縣人,四川敘南衛軍籍。《正統十三年進士登科錄》云:"貫直隸鳳陽府盱眙縣人,四川敘南衛軍籍。……四川鄉試第四十三名,會試弟一百二十二名。"檢《嘉靖四川總志》卷八、《嘉慶宜賓縣志》卷三五、《光緒敘州府志》卷三一,于進士皆載,于舉人則或載或不載。復檢《乾隆盱眙縣志》卷一七,進士載,舉人不載。這類情形,沒有旁證材料,只能按慣例及鄉試中式地處理為四川敘南衛軍籍、直隸盱眙縣人。 又如隆慶二年進士邵仲祿,《碑錄》作四川夔州府官籍,湖廣瞿塘衛人。《隆慶二年進士登科錄》同,下有"府學生。……四川鄉試第五十五名"。《會試錄》作"四川夔州府學生"。但實際上,瞿塘衛的駐地就在夔州府治,瞿塘衛雖屬湖廣行都司,其實與四川夔州府在同一地,這就是邵仲祿為夔州府學生的緣由。這類情形,也只能按照鄉試地來進行歸屬。 但這種處理并非不存在問題。如潁川衛屬河南都司,但駐地在南直隸鳳陽府潁州。潁川衛的考生從河南鄉試,而非從南畿鄉試。如萬歷八年進士王道增,《碑錄》"河南潁川衛官籍,直隸潁州人"。本科登科錄同,下有"州學生。……河南鄉試第二名"。則王道增為潁州學生,而從河南鄉試中式。 萬歷八年登科錄王道增資料 顯然,像王道增這種情形,無論是歸入河南還是歸入南直隸,都有可以異議的地方。 上面簡單歸納了明清進士籍貫歧異的三種情形。無論哪一種,處理原則的不同,都會帶來最終統計的差異。 二、籍貫歧異的處理原則那么,是否能用一個劃一的標準來處理這種歧異呢?答案是:根本不可能找到這樣的標準。因為無論使用何種標準來處理,都有意外的情形發生。更何況存世的史料不完整,也難以建立這樣的劃一標準。 有人認為,登科錄是載錄進士信息最權威的資料,以它的載錄為依據來進行處理,就可以達成這樣的目標。但是,如果認真研究過登科錄的載錄方式,就不會這么輕率地下結論。登科錄從編定到刊刻,其間大約有半年時間,許多信息在此期間都可能被修改。上文盧祥已為一例,再舉兩例: 嘉靖二十年進士張牧,《碑錄》"浙江紹興府山陰縣民籍"。本科登科錄同,但下有"山西臨縣學教諭。……河南鄉試第二十四名"。本科會試錄:"張牧,山西臨縣學教諭。"檢《嘉靖十六年河南鄉試錄》,第二十四名張牧,河南裕州學訓導。可見張牧以河南裕州學訓導的身份參加河南鄉試中式,但到會試時他已任山西臨縣學教諭,并以此身份參加會試并中式。登科錄雖然列出了"山西臨縣學教諭"的信息,但顯然不能據此判定張牧以山西籍入試。但僅僅把籍貫定為浙江山陰,又抹掉了鄉試地乃至會試身份的具體信息,給相關的研究帶來不便。 嘉靖二十年進士登科錄張牧資料 再如嘉靖二十年進士宋治,登科錄:"貫直隸鳳陽府臨淮縣軍籍,定遠縣人。直隸內黃縣學教諭。……順天府鄉試第五十三名。"會試錄:"直隸內黃縣學教諭。"可見宋治以直隸內黃縣學教諭的身份參加了順天鄉試和會試,而不是在本籍臨淮或定遠參加應天府的鄉試。但這種信息,在他的籍貫著錄中卻難以反映。 嘉靖二十年登科錄宋治資料 這類情形,顯示出登科錄上記載的籍貫,也需要進行辨識。因為一些人完全可能會在進士中式后,把原來的入試籍貫修改掉。 還有一種改籍的情況,就是鄉試以別籍中式,但隨后因屢考不中或其他原因,致使鄉、會試間隔時間太久,于是有的人就在會試之前把籍貫改回本籍,然后以本籍參加會試。如清康熙四十五年進士賈兆鳳,江南高郵州人,先以王兆鳳之名參加順天府鄉試并中式,后改回本籍后會試中式。《乾隆高郵縣志》卷一〇上《列傳》記載了這件事:"賈兆鳳,……孝廉良璧季子。……后寄居吳門蕭寺。寺有僧持般若行諷經旋走,匝晝夜以為常。兆鳳坐樓上,讀書聲與梵唄相應,如是者三年。殿撰繆彤見其文,以國士決之。督學許汝霖諭令入都,遂以北籍入試,領己卯京兆第一,文譽大起。先是,兆鳳兄國維受知圣祖,供奉之下,嘗問國維家世。國維奏對詳明,兼及兆鳳事始末,上稱嘆久之。乙酉,改歸本籍。丙戌赴試禮闈,成進士,選庶吉士。" 又如乾隆十三年進士梁國治,以順天通州籍中鄉試,后改歸本籍浙江會稽,再會試中式[1]。 上文的盧祥會不會也是這種情形呢?應該不是。因為盧祥在正統七年會試時的身份依然是全州學增廣生,隨即登進士,沒有理由認為他在登進士時就已經改回了原籍。 很顯然,這些例外的情形,最終都給籍貫的歸屬帶來歧異。 總而言之,面對進士籍貫史料的復雜性,研究者的研究趣向最終決定了他對史料的取舍原則。而取舍原則的不同,必然會帶來計量結果乃至研究結論的不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你沒看到的史料,未必別人沒看到,所以,謹慎對待你所看到的史料而不是輕率地下斷語,才是對待研究的正確態度。 2018年3月7日于了不了齋 【注釋】 [1] 參見清·朱珪《知足齋文集》卷四《太子少傅經筵講官東閣大學士兼戶部尙書贈太子太保謚文定梁公墓志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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