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懷素49歲時寫的狂草,使轉如環,奔放流暢,一氣呵成! 此帖內容是關于王獻之、王洽、王珣的書法評論,此帖原名為《王獻之王洽王珣書評》,有人參照歷代名帖命名習慣,或感其率意顛逸、天真爛漫,稱為《風流帖》。 懷素(737-799年),俗姓錢,字藏真,永州零陵(今湖南零陵)人。唐代書法家,以'狂草'名世,史稱'草圣'。 懷素自幼出家為僧,經禪之暇,愛好書法,與張旭齊名,合稱'顛張醉素',形成唐代書法雙峰并峙的局面,也是中國草書史上兩座高峰。 釋文: 王獻之,字子敬,羲之第七子,官至中書令。清峻有美譽,而高邁不羈,風流蘊藉,為一時之冠。方學書次,羲之密從其后掣其筆不得,于是知獻之他日當有大名。后其學果與羲之相后先。獻之初娶郗曇女,羲之與曇論婚書云:“獻之善隸體,咄咄逼人。”又嘗書《樂毅論》一篇與獻之學,后題云賜官奴,即獻之小字。獻之所以盡得羲之論筆之妙。論者以謂如月穴鳳舞,清泉龍躍,精密淵巧,出于神智。梁武帝評獻之書,以謂絕妙超群,無人可擬。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悅,舉體沓拖,不可耐何。獻之雖以隸稱而草書特多。世曰今草,即二王所尚之。 王洽,字敬和,導第三子,官至中書令。洽于導諸子中最為白眉。理識明敏,書兼眾體,于行草尤工。揮豪落紙有郢匠運斤成風之妙。羲之嘗謂洽曰:“弟書遂不減吾”王生虔亦謂:洽與羲之書俱變古形。 王珣,字元琳,洽之子,官至尚書令,謚獻穆,能草圣。然當時以弟珉書名尤著,故有“僧彌難為兄”之語。僧彌,珉小字也。 貞元改元春二月三日沙門懷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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