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是高中歷史的考點之一,對科舉制的評價是同學們記憶的難點之一。 科舉制:隋到清。人事權被最高統治者控制的選官制度。 ①隋朝:科舉制度的創立。隋文帝開始采用分科考試的辦法選拔官吏,隋煬帝始設進士科,科舉制形成。 ②唐朝:科舉制度的完善。唐太宗增設考試科目,以進士和明經兩科為主;武則天創設武科和殿試;唐玄宗開元年間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科舉地位。③北宋:科舉制度的發展。北宋科舉分為鄉試、省試、殿試三級,考試科目逐漸減少,進士科成為主要科目,考試實行糊名法,錄取名額增加。王安石改革科舉,廢明經,進士考經義和時務策,設明法科,培養變法人才。 ④元朝:科舉制度的中落。元代的政權是以蒙古貴族為主體。科舉分為鄉試、會試、御試三級,每三年一次。漢族儒生想通過科舉進入仕途非常困難,使得廣大知識分子前途渺茫.被迫放棄學業,以至一時“天下習儒者少”。 (前期科舉:弊端:考試內容不出儒學經義 如,進步性:打破了世家大族的壟斷,保證了行政人員來源,提高了行政效率,形成了重學風氣,體現了公平公正) 本人在教學經驗的基礎上,覺得用濃縮法可以把科舉制的積極影響概括如下:1、破壟斷;2、保來源;3、提效率;4、重學風;5、體公平。 再如:梭倫改革的內容 ①頒布“解負令”:廢除一切債務和債務奴隸,確立了個人自由不容侵犯的公民權利;②設立新的司法機關——民眾法庭,審判員從所有公民中抽簽產生;建立四百人議事會(四個血緣部落),前三等級公民均可入選;③確立新的選舉法,特別是抽簽選舉和差額選舉的做法,體現了機會均等、公開、公平的民主原則;④按財產多少劃分公民的等級,打破了貴族制強調出身的世襲原則。局限——以新的不平等代替基于出身的不平等)⑤鼓勵發展農工商業。 可濃縮為 ① 解負令②設法庭③選舉法④四部落、四百人⑤倡工商 這樣歸納后,熟讀方便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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