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形圖中表示地球表面地物、地貌使用專門的符號。成圖的比例尺不同,相應地形圖中符號的形狀、大小以及表示的詳細程度等也會有所區別,符號主要有三種:地物符號、地貌符號、注記符號。 地物符號是地形圖上表示地物類別、形狀、大小及位置的符號。根據地物形狀大小和描繪方法的不同,地物符號又可被分為四種。 (1)比例符號:地物的形狀和大小均按測圖比例尺縮小,并用規定的符號繪在圖紙上,這種地物符號被稱為比例符號。如房屋、運動場、湖泊、森林、田地等,這類符號表示出地物的輪廓特征。 (2)非比例符號:有些地物,輪廓較小,無法將其形狀和大小按比例縮繪到圖上,而采用相應的規定符號表示,這種符號被稱為非比例符號,如三角點、水準點、獨立樹、里程碑、水井和鉆孔等。非比例符號只能表示物體的位置和類別,不能用來確定物體的尺寸。 (3)半比例符號:地物的長度可按比例尺縮繪,而寬度按規定尺寸繪出,這種符號被稱為半比例符號。用半比例符號表示的地物都是一些帶狀地物,如河流、道路、通訊線、管道、垣柵等。 (4)地物注記:對地物加以說明的符號被稱為地物注記,如江河的流向以及林木、田地類別等說明。 地貌符號使用等高線來表示。 關于等高線,可點擊以下鏈接文章: 注記符號分為地名注記和說明注記兩種。 (1)地名注記:主要包括行政區劃、居民地、道路、河流、湖泊、水庫及山脈、島嶼等名稱。 (2)說明注記:包括文字和數字注記,主要用以補充說明對象的質量和數量屬性,如房屋的結構、層數,管線性質,等高線高程等。 依據《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圖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圖圖式》(GB T 20257.1),將圖式符號按控制點、水系、居民地及設施、交通、管線、境界、地貌、植被與土質、注記9類分列如下供日常溫習參考,在新版中有個別修改,請大家使用時以規范為準。 1控制點 2水系 3居民地及設施 4交通 5管線 6境界 7地貌 8植被與土質 9注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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