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式記賬法,是指對于每一筆經濟業務,都必須用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登記,全面、系統地反應會計要素增減變化的一種記賬方法。 復式記賬法分為借貸記賬法、增減記賬法、收付記賬法等。 【注意】我國會計準則規定,企業、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借貸記賬法,是以“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的一種復式記賬法。 【注意】“借”和“貸”只是一種記賬符號,沒有任何意義,就像x代表未知數一樣。 (一)借貸記賬法的賬戶結構 借貸記賬法下,賬戶的左方稱為借方,右方稱為貸方。所有賬戶的借方和貸方相反方向記錄增加數和減少數,即一方登記增加額,另一方就登記減少額。 通常情況下,資產類、成本類和費用類賬戶的增加用“借”表示,減少用“貸”表示;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和收入類賬戶的增加用“貸”表示,減少用“借”表示。 【提示】備抵賬戶的結構與所調整賬戶的結構正好相反。 (二)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 記賬規則是指采用某種記賬方法登記具體經濟業務時應當遵循的規律。 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三)借貸記賬法下的賬戶對應關系與會計分錄 賬戶對應關系,是指采用借貸記賬法對每筆交易或事項進行記錄時,相關賬戶之間形成的應借、應貸的相互關系。存在對應關系的賬戶稱為對應賬戶。 會計分錄,簡稱分錄,是對每項經濟業務列示應借、應貸的賬戶名稱(科目)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會計分錄由應借應貸方向、相互對應的科目及其金額三個要素構成。 【提示】在我國,會計分錄記載于記賬憑證中。 會計分錄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 (1)簡單會計分錄指只涉及一個賬戶借方和另一個賬戶貸方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 (2)復合會計分錄指由兩個以上(不含兩個)對應賬戶組成的會計分錄,即一借多貸、多借一貸或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四)借貸記賬法下的試算平衡 試算平衡,是指根據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和資產與權益(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恒等關系,通過對所有賬戶的發生額和余額的匯總計算和比較,來檢查賬戶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方法。 1.試算平衡的分類 (1)發生額試算平衡 發生額試算平衡,是指全部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與全部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保持平衡,即: 全部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全部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 發生額試算平衡的直接依據是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即“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2)余額試算平衡 余額試算平衡,是指全部賬戶借方期末(初)余額合計與全部賬戶貸方期末(初)余額合計保持平衡,即: 全部賬戶借方期末(初)余額合計=全部賬戶貸方期末(初)余額合計 余額試算平衡的直接依據是財務狀況等式,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2.試算平衡表的編制 試算平衡是通過編制試算平衡表進行的。試算平衡只是通過借貸金額是否平衡來檢查賬戶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方法。如果借貸雙方發生額或余額相等,表明賬戶記錄基本正確,但有些錯誤并不影響借貸雙方的平衡,因此,試算不平衡,表示記賬一定有錯誤,但試算平衡時,不能表明記賬一定正確。 不影響借貸雙方平衡關系的錯誤包括: (1)漏記某項經濟業務,使本期借貸雙方的發生額等額減少,借貸仍然平衡; (2)重記某項經濟業務,使本期借貸雙方的發生額等額虛增,借貸仍然平衡; (3)某項經濟業務記錄的應借、應貸科目正確,但借貸雙方金額同時多記或少記,且金額一致,借貸仍然平衡; (4)某項經濟業務記錯有關賬戶,借貸仍然平衡; (5)某項經濟業務在賬戶記錄中,顛倒了記賬方向,借貸仍然平衡; (6)某借方或貸方發生額中,偶然發生多記和少記并相互抵消,借貸仍然平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