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關于指揮家施特勞斯的故事:施特勞斯應約到美國參加演出,美國方面想讓施特勞斯指揮一場世界上有史以來參演人數高達兩萬人的演出。眾所周知,指揮的人數越多越容易出錯,沒想到施特勞斯很快的答應的這個想法,大家都為施特勞捏了一把汗,沒想到最后演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事后記者問施特勞斯是如何成功指揮兩萬人的演出的?施特勞斯說:“我把這兩萬人分成了100組,每組200人,再由我的100個助理指揮每個人指揮一組,然后由我指揮這100個助理指揮,這樣一來,任務就被大家分攤下來了,每個人只需完成各自負責的任務就行了,而我,只需要指揮好這100個助理指揮就可以了。” 運用到企業管理中也是同樣的道理,企業發展的越來越大,需要管理的人也是越老越多,老板不可能做到能夠管理到下面的每一個人。真正懂管理的人,不需要事必躬親,他只需要管理好離自己最近的人就好了。 一、目標細分 目標細分的本質就是將目標進行分解量化再立即執行產生結果的過程,將大的目標分解為越具體越細化的小目標,最終的結果越容易實現。企業的發展是一個大的目標,只有將目標目標層層分解到個人身上,才能完成企業發展的總目標。 企業運用積分制管理,可以將獎扣分運用到目標細分中。管理者在分配任務時,可以選定一位責任人和其他相關員工共同參與任務,責任人負責整個任務的協調、跟蹤等,其他員工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導入積分制后,任務按時完成,可以給予責任人與員工相應的積分獎勵;若任務未能完成,則獎分按任務完成比例相應減少,并且責任人和員工都要承擔一定的積分扣除。這樣將總目標分解到個人,利用積分的激勵和引導作用,增強每個個體的責任心與積極性,從而保證任務有效完成。 二、權利下放 權利過于集中,下屬做事沒有一定的自由和空間,會導致上級更忙。有人將放權比喻為放風箏,要“舍得放,敢于放,放而要高,高而線韌,收放自如”,通過將權利層層下放,讓每個層級的負責人去管理它所負責的團隊,這樣,高層領導也會越來越輕松。 積分制管理下,按照管理層次賦予每個層級的管理者一定的獎扣分權限,在獎扣分權限內,管理者可以對員工表現好的地方給獎分,對表現不好的地方給扣分。例如:員工完成管理者分配的任務、配合同事完成工作,參與團隊討論等都會有獎分;衛生打掃不合格,工作未按時完成等也會有扣分,讓管理者能夠有權利管理下屬,可以充分表達管理者的心愿。 二、有權有責 管理者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沒有責任的權利,必然導致管理者用權不當。責任是對管理者的基本要求,管理者在被授予權利的同時,應該對組織或團隊的命運負有相應的責任,對組織或團隊的成員負有相應的義務。 積分制管理在賦予管理者權利的同時也給管理者對應的獎扣分任務,管理者每月給出的獎扣分要達到一定的比例,未達到標準自己也會被扣分。同時管理者也是整個團隊的負責人,團隊成員出現錯誤,管理者也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也要承擔相應的扣分,做到讓管理者有權有責,從而更好的管理一個團隊,實現企業內部管理井井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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