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趨利特性包含兩個層面: 動物性趨利和社會性趨利,其中動物性趨利是社會性趨利的基礎,而社會性趨利則是經過人類社會價值觀修飾之后的動物性趨利的一個延伸。 動物性趨利: 人類首先是動物,從低等動物進化而來,在進化過程中,人類的祖先尚未形成社會以及文化價值觀,完全沒有“殘酷,善良,義道”這類人類特有的概念。彼時的人類先祖動物性很強,基本上依靠個體在這殘酷復雜的世界上生存下來,生存是生命的最高目的,壓倒一切,而要生存,方法只有一個:“趨利避害”。 所以對于動物們來說,無所謂任何道德和謙讓,獵殺和避免獵殺就是他們的全部日常生活,動物的母性以及撫養(yǎng)后代過程中的某些犧牲精神,其實依舊是動物性而已,本質上是為了更好的延續(xù)生命而已,并無我們想象的任何道德因素在內。 為了更好的趨利避害,變成動物們的一種穩(wěn)定的生存技能,趨利避害逐步變成了動物的一個本能、一種天性,無需特別打擾學習,天生就會趨利避害,否則這個物種就可能會滅絕。 當人類祖先逐步進化成現(xiàn)代人類后,社會性大幅度增強,并逐步演化出文明價值觀以及道德觀,對人類的動物逐利天性進行了異化與修飾,并演化出“人道、人權、慈善....”等非逐利觀點,人類進入社會性逐利時代。 社會性趨利:當人類科技生產力大增后,科技為人類提供了全面保護,替代了動物性趨利,多數人類不再為了生存而進行簡單的動物性趨利活動,而改為社會性趨利。即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在不嚴重違反道德規(guī)定下,繼續(xù)進行各類趨利活動,這些活動中開始包含精神趨利部分,可以為了榮譽、名聲、權力或價值觀等等而趨利。 人類利用社會性趨利繼續(xù)為自己提供更優(yōu)質的生存空間和精神享受,同時又避開法律和道德的壓力。其中法律因為有著巨大的懲罰壓力,成本高昂,社會性趨利受到巨大限制,但在道德領域,人們只承受較低的譴責成本,所以很多社會性逐利活動會經常性違反道德規(guī)定。 社會性趨利是動物性趨利的一個延續(xù)和發(fā)展,是在大自然競爭規(guī)則下,繼續(xù)加入了社會競爭的各類規(guī)則、條件的一種趨利活動,是人類動物性趨利天性投射到社會學領域的一個變種,既然是天性,也就無法完全避免的。 趨利性異化: 異化是個哲學概念,指世界上任何事物都蘊含著否定自身的傾向,人類也包含異化趨勢,因此社會演化出的“人道,人權,慈善,犧牲,道德清楚”等價值觀,這都是反進化,反趨利天性的,但這種趨利性異化只是對人類趨利天性的一個修飾而已,不能徹底改變人類的趨利天性,畢竟天性是數百萬年形成的,不可能短時間改變,當競爭壓力增大、生存條件惡化的時候,人類的趨利性中動物性的一面又會迅速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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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摩訶般若波羅蜜 > 《權學尊重利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