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水滸傳》的時候,我們經常會對小說里那些為害百姓的狗官們切齒不已。除了大名鼎鼎的四奸——蔡京、童貫、高俅和楊戩以外,還有宋朝上上下下各色各樣的官員。比如大名府留守梁中書,江州知府蔡九,還有各色各樣的知州、知縣,一起構成了一個坑害百姓的官僚集團。 那么問題來了,知府、知州還有知縣,相對應今天的什么職務呢? 首先很明確,從秦到清,中國古代的縣,一直對應于現在的縣,一直都是帝國最基礎的行政機構(今天其實也是如此,只有縣以上才設置四套班子常委機構)。因此,宋代的縣和如今的縣是一個概念。 而宋代尤其是北宋的府和州,就不一樣了。宋代的中級行政區有四種——府、州、軍、監。 一般來說,軍事要塞設“軍”級行政區,類似于如今的師;經濟重鎮設監,類似于如今的經濟特區;各方面都重要的設府,類似于如今的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都不重要的就只設州,類似于今天的地級市了。 但是,“知縣、知府、知州”,卻又不等同于縣長、府長和州長。因為在宋代,“知X”的全稱是“知某某X事”(X就是縣、府、州)。所謂知事,并不是一級主管,而是中央的特派員。在宋朝早期,哪怕是一個知縣,都要由朝廷越過吏部特批才行。到了南宋,知縣、知府、知州才變成官職的定稱。 因此我們會發現,像重要的城市比如北京大名府,其最高行政長官甚至都不是知府,而是“中書”。這正是因為作為北宋四京之一,大名府的最高領導者必須要有能節制軍隊的能力,所以才設置這么一個不倫不類的職務。 因此,知縣,就相當于如今的縣委書記;知府相當于今天的直轄市委書記或省會城市市委書記;而知州,就相當于地級市委書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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