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云馳 今天,富翁需要重新定義,因為,財富取得的方法在改變,成為富翁的指標在改變,富翁的角色也在改變。 新富翁的六條路 就新致富方法而言,希望成為新富翁的人會發現:人類致富的途徑雖然越來越多元,但沒有太大的改變。無論是公元前三千年的古文明,還是今天的資訊時代,致富的途徑大多不離下列六種。 第一種,也是最為人所知的,是經商。 人們最喜歡為這種富翁計算財富,而且樂此不疲地每年更新。最有名的是美國的《福布斯》和《財富》雜志,每年都會自掏腰包為富豪們計算腰包里的斤兩。 這種富豪又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白手起家的創業者,也是最令敬佩的一種富翁,例如王永慶、施振榮、亨利.福特、松下幸之助、李嘉誠、郭鶴年等。他們的致富方法,通常是先籌(存)一筆錢,雇用一群人,組成一家公司,生產與販賣某種產品和服務,然后用賺來的錢雇更多人,組成更多公司,生產與販賣更多產品或服務,賺更多的錢。 另一類則是所謂的“職業經理人”,這種人有時會和前者一起集資創業,有時則是從創業者手中接下經營重擔,成功之后借由高薪、分紅、配股而躋身富豪之列,美國奇公司前總裁威爾許、惠普總裁菲奧莉娜,便是這種富翁的典型代表。 第二種成為富翁的方法,不靠經營實業,而是通過投資。 巴菲特、索羅斯、彼得.林區,都是其中的佼佼者。這種人的特點,是通過精確的市場分析,把錢放到賺錢速度最快的投資工具上。如果你在1965年把1萬美元交給巴菲特,到了2000年,你將成為坐擁5100萬美元的大富豪。假如你在1978年買了彼得.林區接手操盤的“麥哲倫基金”,1990年林區退休時賣出,1萬美元也會變成700萬美元。 第三種致富的途徑,不創業,也不投資,而是憑借專業知識和技能。 這可能是所有富翁當中最有趣也最能產生勵志效果的一群人。足以致富的技能幾乎包羅萬象,無論是運動、演藝,還是發明、寫作,都有機會實現“知識就是財富”的愿望。在體育界,美國職業運動員年收入動輒百萬美元;在演繹界,好萊塢一線演員如湯姆.克魯斯、麥克.道格拉斯,演一部片子的酬勞在2000萬美元以上;許多發明家也是重要的富翁一族,例如發明燈泡的愛迪生,發明俄羅斯廣場的魯比克(東歐國家第一位百萬富翁),發明新時代交通工具平衡車的迪恩.卡門等,他們在造福人類的同時,也為自己贏得財富;此外,還有無數杰出的律師、醫生、會計師、工程師、財務顧問等專業人士,以“高于正常速度”累積財富。 第四路致富的途徑,則是靠先人遺產或配偶財產發達。 因祖產致富的富豪,在任何社會中都舉足輕重,例如中國臺灣的辜振甫家庭、大陸路的榮毅仁家庭,以及如今逐一躍上舞臺的富二代們。因嫁娶而躋身豪門的富翁,如已故英國王妃戴安娜,因娶富孀而名列富翁榜的美國國父華盛頓。據統計,全球最有錢的400位億萬富翁中,有四成左右是靠繼承遺產而來。 在上述四路方法之外,還有兩種致富的途徑也經常有人前仆后繼地投入。 一種,寄望于橫財。比如買彩票、在投機市場中押對寶。 另一種,由從政取得財富。這就是世人所唾棄的貪污腐敗、官商勾結等行徑。 新富翁的兩個定律 選對路徑之外,新富翁要想成功,還必須和歷史上的富翁一樣,執行下列兩條“致富定律”。 定律之一:收入必然大于支出。 很多人期待成為富翁的理由之一,是想嘗嘗揮金如土的滋味,但如果真正進入富翁的世界,就很容易發現成功的富翁很少揮金如土。相反,他們往往“視土如金”。高收入的人不一定會成為富翁,真正的富翁通常是那些“低支出”的人。富翁很少換房子、很少買新車、很少亂買股票,他們致富的最重要原因,就是長時間內的收入大于支出。 這個結論看來再簡單不過,卻是區隔富翁和窮人最重要的界線。任何人違背這種鐵律,就算收入理高、財富再傲人,也遲早會摔出富翁的圈子。更妙的是,一旦順應了這條鐵律,散去家財的富翁,也可東山再起。 定律之二:財富必然來自財富。 很多人都知道“以錢滾錢”,“利上加利”的道理,卻沒有多少人能體會它的威力。別以為“以錢滾錢”需要高超的投資技巧和眼光,更別以為所有富翁都很會這一套,可就算最不會理財的富翁,財富累積的速度也遠遠超過窮人的想象。舉例來說,在中國臺灣地區,一個擁有1000萬元存款的小富翁,只要把錢以年息4%放定存,一年光是利息收入就有40萬元;月薪3萬元的小上班族,就算不吃不喝辛勤工作一整年,也存不足這個金額。 這還只是最不會賺錢的富翁,倘若和巴菲特一樣把錢用來投資,年均回報率達到30%,幾乎每隔3年,存款就會增加1倍。 換句話說,成為“有錢人”的第一步,就是得先“有錢”。這句話聽起來矛盾,卻指出了窮人最難下咽的事實:假如你對于增加收入束手無策,假如你明知道收入有限卻任由支出增加,假如你能從收入和支出之間擠出儲蓄,并且持續拉大收入與支出的距離,你成為富翁的機會微乎其微。 摘自《從富翁、非富翁到新富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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