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六朝匯樓市) 今天,小編在南京規劃局網站上看到,9、10月份以來,南京有多個老小區申請加裝電梯。 以下截圖來自南京規劃局網站↓↓ 從這些小區來看,多以單獨樓棟申請。涉及的小區來自鼓樓、玄武、建鄴、雨花、浦口、秦淮區等。如鼓樓世紀花園41號申請增設電梯。 早在2013年,南京率先推出加裝電梯暫行辦法,旗幟鮮明鼓勵小區加裝電梯,但現實難題未攻克,3年僅加裝電梯3部。 2016年,南京出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針對加裝電梯存在的各種現實問題,從加裝條件、資金補貼、安裝程序上予以全力支持,用具體辦法破解“裝一部電梯比建一棟房子都難”的困境。 今年9月,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發布《關于修改<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公開征求意見公告。 原先,老居民樓增設電梯,向規劃部分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時,需提供本單元所有業主的身份證、房屋權屬證明復印件。 新文件對此予以修改,修改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遵循‘業主自治’的原則,經本幢或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就下列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一)增設電梯工程費用的預算及分攤方案; (二)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業主的同意; (三)電梯運行、保養、維修等費用的分攤方案; (四)確定電梯使用單位。自行管理的,出資增設電梯的全體業主為使用單位。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使用單位; (五)對權益受損業主的資金補償方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符合建筑設計、結構安全、電梯救援通道、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等相關規范、標準的設計方案。 盡管在方案中,要求2/3業主同意就可以,但實際操作中,還需要街道、社區、物業等對低樓層業主進行調解,做到100%業主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江北新區及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補貼資金由區財政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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