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熱證又有濕重于熱、濕熱并重、熱重于濕之分,其治療略有差別,同中有異。 熱重于濕者,宜據熱之多寡把握清熱與祛濕的比例,因為此時濕漸化熱,治療相對較易。唯熱盛有傷陰之弊,此時應慎用溫燥之藥。 濕重于熱和濕熱并重者均應以祛濕為首務,此時可適當運用溫陽藥,溫通陽氣而祛其濕。 理由如下:其一,濕熱易困阻清陽,阻滯氣機,陽為濕困,郁伏而不得外達。正邪不相兩立,正卻則邪勝,故濕熱難祛。其二,濕為陰邪,易耗傷人體陽氣。如葉天士亦說:“且吾吳濕邪害人最多,如面色白者,須要顧其陽氣,濕勝則陽微也。”其三,濕熱為患病人多先有脾胃內傷、中陽不足的病史。誠如薛生白《濕熱病篇》中曰:“太陰內傷,濕飲停聚,客邪再致,內外相引,故病濕熱。脾主為胃行津液者也,脾傷而不健運,則濕飲停聚,故曰脾虛生內濕也。此皆先有內傷,再感客邪,非由腑及臟之謂。”脾胃內傷是濕熱形成的前提,而中氣的盛衰決定著濕熱證的轉歸。“中氣實則病在陽明,中氣虛則病在太陰”,且“若濕熱之證,不挾內傷,中氣實者,其病必微。”故濕熱證遷延不愈者多有中陽不足的病機。其四,許多醫生臨床治療濕熱病癥多用大劑苦寒之藥,往往容易克伐陽氣或冰伏濕熱,使濕熱之邪更難祛除。 《素問·生氣通天論》云:“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陽氣是人體的根本,人體的一切機能均賴于陽氣的溫煦和推動。故治療當于分解濕熱方中加入溫陽之品,一則溫通人體陽氣,二則補已損之陽。使“黎照當空,陰霾自散”,只要陽氣布達,則濕邪可速化,濕祛則熱孤,清熱亦速。縱使邪熱暫得溫而烈,但寧熱勿寒,濕祛則清熱較易。因濕性粘滯,較之熱邪,則濕難祛而熱易除。 #清風計劃# #健康真相館# #生命召集令超能團# #我的門診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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