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三十年戰爭'(1618——1648年)是歐洲從封建時代跨進資本主義時代,中世紀國際關系轉入近代國際關系交替時期在歐洲所爆發的第一次大規模的戰爭。這場戰爭最直觀的表現就是天主教和新教的國際性大沖突,這場戰爭的主要特點就是奧地利———西班牙的哈布斯堡政權軸心同新教國家及法國作戰。 三十年戰爭也是歐洲歷史上第一次全歐大戰。這場戰爭不僅有德意志新舊教諸侯參與其間,而且歐洲主要強國法、英、荷蘭、丹麥、瑞典、神圣羅馬帝國、西班牙等都曾直接或間接的涉足戰爭的泥潭沼澤;這場縱橫捭闔、錯綜復雜、曠日持久的戰爭,既是宗教沖突的重要表現,也是國際政治和利益矛盾的直接體現。 描繪歐洲三十年戰爭場景的繪畫 歐洲三十年戰爭爆發的原因首先,宗教分裂是戰爭爆發的直接因素。早在1517年馬丁·路德就發表《九十五條論綱》,對于腐敗的天主教羅馬教皇出售'贖罪券'募集錢財,以及丑陋的斂財手段進行無情的揭露。他認為人人都是平等的,不需要在上帝與人們之間設立溝通的中介,以教皇、教士作為人神之間的媒介只會徒增層層盤剝、教會腐敗和社會混亂。 為此,他提出'因信稱義'的宗教主張。這在中世紀天主教勢力一統天下、思想禁錮的時代是驚世駭俗之舉,對天主教羅馬教廷是沉重一擊。自此以后,天主教宗教權威被震撼、歐洲宗教一統的局面逐漸動搖,新教成為一種有生力量與舊教———天主教進行抗衡,基督教世界開始分裂。然歐洲曾經長期的宗教一統局面,使得這樣的觀念占主導地位:一個國家中只能有一個宗教。 馬丁·路德畫像 因此宗教上的少數派時常處于威脅中,他們必須為自己的信仰而不懈戰斗。三十年戰爭正是在這種宗教背景下大爆發的。當時在德國七大選侯中,位于北部的勃蘭登堡、薩克森和帕拉亭三選侯是新教,而處于南部的巴伐利亞、美因茨、科隆和特里爾和波西米亞四選侯是天主教。 波西米亞國王是由皇帝馬西亞斯兼任,波西米亞國內的新教勢力卻十分強大,皇帝作為狂熱的天主教徒,害怕新教力量過于強盛,加緊對他們的迫害,這受到國內新教徒的激烈反抗。1618年新教徒們沖進王宮,把國王的兩個欽差從窗口投入城壕,由此'擲出窗外事件'成為歐洲三十年戰爭的直接導火線。 布拉格擲出窗外事件繪畫 其次,利益矛盾是戰爭爆發的重要因素。三十年戰爭的爆發是各種利益沖突的結果,這主要表現在宗教以外,德意志更有諸侯與諸侯、諸侯與帝國皇帝之間巨大的利益沖突。當時的德國皇帝來自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并未能控制整個神圣羅馬帝國,只統治著奧地利和波西米亞等地。但哈布斯堡家族的直接領地在德國各邦中是最多的,且其傍支統治著西班牙,為此其并不甘心整個帝國的松散結合體模式。 因而皇帝一心指望能夠發動戰爭,獲得權力的加強,達到中央集權的目的。此時各諸侯也希望以宗教的名義,可以擴張領土和加強勢力,卻并不希望有個強大的帝國皇帝使自己的利益受損。 如1608年結成的新教聯盟,有著路德教與卡爾文教的矛盾,這并不僅是宗教教義的不同引發的,更是加爾文教未獲得如路德教同等的地位和利益所導致的沖突。而1609年建立的天主教聯盟同樣也各有矛盾,主要體現在巴伐利亞公爵與哈布斯堡家族對于利益的爭奪中。 再次,國際政治的博弈是戰爭爆發與持續的主要因素。宗教因素在三十年戰爭的開始是主導因素,但也滲透著各種政治因素,促使戰爭向更大規模的國際戰爭發展。當時哈布斯堡家族和法國王室的戰爭仍在繼續,尼德蘭反對西班牙統治的斗爭也未結束,因此三十年戰爭也就必然與這些國家有著一定的聯系。教皇與神圣羅馬皇帝、西班牙因為宗教與政治利益的相同,支持著天主教同盟,而法國、荷蘭與英國則為著各自的國家政治利益,支持新教同盟。 哈布斯堡王朝地圖 故法、荷、英希望德國陷入戰爭的泥潭,致其國力衰退,而能坐收漁翁之利。他們預期當德國成為歐洲國際沖突的主戰場時,它的廣大領土也可能被眾人瓜分。如法國與德國相鄰,在處理與德國關系時的主要政治思想據《全球通史》所寫即是:
正是在這些因素的綜合影響下,戰爭爆發并持續數十年。雖然參戰各方并未能預見這場戰爭會如此耗費時日和人力、物力,但涉足其間的瑞典國王古斯塔夫還是向人們展現了其超越世人的睿智,《西洋軍事史》指出:
而究其根本原因這場戰爭爆發的根本原因據《歐洲國家關系》所說是因為:
歐洲三十年戰爭的經過三十年戰爭持久、漫長,作為全歐戰爭應該說在中世紀是創紀錄的。這場歐戰雖戰役不斷、沖突無數,但仍可根據參與國的不同、戰場的不斷遷移將其主要分為四個階段。這幾階段前后相繼,性質鮮明,中心一致,即緊緊圍繞著國家利益、國際政治與宗教信仰。一是波西米亞—帕拉亭作戰階段(1619-1625年)。波西米亞不滿皇帝馬西亞斯對新教的迫害,以'擲出窗外事件'公開對帝國皇帝進行斗爭。 公元1619年皇帝馬西亞斯死后,繼任者斐迪南繼續對新教的迫害,于是波西米亞國會推舉新教同盟首領帕拉亭選侯腓特烈為國王,對皇帝斐迪南作戰。在經歷了先期的勝利后,1620年天主教聯盟大敗新教首領腓特烈,帕拉亭為西班牙占領,選侯爵位歸巴伐利亞公爵,波西米成為奧地利一省。 德意志皇帝費迪南 在新的形勢下,法國與荷蘭感到了哈布斯堡家族和西班牙的威脅,而英國、丹麥和瑞典也都不愿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對全德進行有效統治。1625年英、荷、丹在法國樞機主教、首相黎塞留倡議下結盟反對哈布斯堡王室,丹麥則在英荷的金錢許諾下與北德諸侯聯合對帝國皇帝作戰,開始了三十年戰爭的第二階段。 二是丹麥作戰階段(1625-1629年)。丹麥國王克里斯丁四世愿意出兵,一方面是荷蘭、法國、英國的軍費支持為其出師提供了金錢保障,另一方面其本人兼任德意志荷爾斯泰因公爵,作為德意志諸侯也希望在戰爭中獲得自己的利益。 在此階段戰役中與丹麥交戰的主力是蒂利伯爵指揮的天主教聯盟軍。丹麥軍隊不敵聯盟軍于1626年被擊潰,退回本土尼德蘭島。第二階段戰爭中帝國方面起主要作用則是波西米亞總督瓦倫斯坦,他為皇帝免費提供一支軍隊,并獲得對軍官的任命權,同時還被賜予弗里德蘭公爵銜。他的軍隊由此成為帝國的軍事支柱,不斷擴大軍事成果。 瓦倫斯坦畫像 此后,瓦倫斯坦即向北奔赴尼德蘭以7萬大軍打敗丹麥國王。迫使丹麥于1629年簽訂《呂貝克和約》,同意不干涉德意志事務。法國對于丹麥的退出,深感一個強有力的日耳曼帝國的威脅,于是鼓動瑞典國王古斯塔夫參與戰爭。 三是瑞典作戰階段(1630- 1635年)。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于1630年率領瑞典軍隊1.3萬人,登陸德國,開始了三十年戰爭的瑞典作戰階段。瑞典參與戰爭有其自身的目的,即不讓哈布斯堡王室控制波羅的海和海峽。因此進入德國后,首先鞏固波羅的海沿岸地區,以此作為瑞典的政治與軍事前沿陣地,為瑞典以后立于不敗之地打下基礎。 在經歷了一年半的攻城掠地之后,他與帝國總司令蒂利進行了正面交鋒。這是一場決定帝國命運的戰斗,也是聞名世界的、近代第一次大規模陸上戰役——布萊滕菲爾德戰役,在戰斗中傳統的西班牙戰術與古斯塔夫新型線型戰術進行了殊死的較量。 瑞典軍隊充分利用優勢火炮,大大消耗了帝國軍隊實力。蒂利副將巴本海姆率騎兵沖向瑞軍,但騎兵手槍難以抵擋瑞典步兵的密集掃射,連續七次沖鋒被逐退。在帝國軍隊全面進攻時,瑞典騎兵、步兵的機動戰術與炮兵火力的完美配合,把帝國軍隊擊潰,蒂利損失全部火炮,傷亡1萬多人。這一勝利標志著一個新時代的開創,機動、火力戰勝了數量和長矛,天主教同盟力量被粉碎,并使日爾曼成為不再受奧地利王室統治的新教地區。 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 1632年古斯塔夫再次擊敗蒂利,帝國皇帝不得不重新起用因居功自傲辭職的瓦倫斯坦為波羅的海將軍。1632年11月古斯塔夫與瓦倫斯坦在呂岑進行對決,古斯塔夫親率騎兵沖入敵陣,不幸被槍擊中頭部陣亡。 然其部下卻在狂熱的復仇心理中不惜犧牲,越戰越猛,終致帝國軍隊潰不成軍。1634年,瓦倫斯坦因權勢逼人,且并不能保障帝國的穩定,在皇帝斐德南的默認下被刺死,帝國軍隊一度陷入混亂。但重整的帝國軍隊于1635年在納德林根會戰中獲勝,與信奉新教的日耳曼薩克森選侯約翰·喬治簽定了《布拉格和約》,第三階段戰爭結束。 四是法國作戰階段(1635- 1648年)。這是三十年戰爭的最后階段,與薩克森選侯約翰·喬治一同對敵的瑞典并不認可《布拉格和約》,于是戰爭繼續進行。這一階段法國人從幕后的策劃走向前臺演出,親自參與了最后階段的戰爭。法國與瑞典為一方,另一方為奧地利與西班牙,這時已演化成為一場侵入與征服,野蠻與殘酷、黑暗與血腥的戰爭。 雙方已經拋棄了最初的理想,只是被利益驅使,是波旁王室與哈布斯堡王室爭權奪利的戰爭。在這漫長的14年中,戰爭的主要操盤手神圣羅馬帝國皇帝斐德南、法國首相黎塞留、法王路易十三相繼亡故。戰爭的最后決戰是瑞典軍隊1648年對布拉格的圍攻。由于帝國已成為一片廢墟,帝國軍隊無以維系與抵抗,不得不與法國、瑞典和談,并與1648年10月24日承認失敗,分別與法、瑞簽定《威斯特伐利亞和約》。這場最終長達30年之久的歐洲大戰結束。 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簽訂場景繪畫 歐洲三十年戰爭的影響首先,軍事改革方面的意義。三十年戰爭對歐洲軍事方面的改革是有十分深遠的歷史意義的。這主要表現在瑞典參與三十年戰爭以后,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對軍事的改革。確實如此,古斯塔夫因在三十年戰爭中卓越的戰功、獨特的思想、先進的理念而被譽為現代戰爭之父。他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他以義務兵制改變歐洲雇傭兵模式,征召瑞典自由民為常備軍,進行嚴格、系統的軍事訓練。其軍隊建制以省份為基礎,使士兵既有歸屬感、親和力,又有同心抗擊強敵的信心與決心,這為瑞典陸軍成為取代西班牙'步兵之花'的歐洲最強大陸軍奠定了基礎。
軍隊的軍紀在中世紀,尤其是三十年戰爭中是被人們強烈詬病的,如三十年戰爭中的帝國將領瓦倫斯坦維持軍費的方法是'以戰養戰' ,也就是大軍所到之處,必橫征暴斂,搶劫燒殺,這樣的軍隊軍紀是可以想見的。瑞典古斯塔夫對于雇傭軍普遍存在的軍紀渙散的致命弱點進行改革,整頓軍紀:軍營嚴禁賭博、酗酒、口出臟話,不得容納娼妓、游民等。 與此同時軍法嚴明,犯有偷竊、搶劫、臨陣脫逃、侵犯婦女者,一律極刑處罰;并規定在城中設防,不可騷擾居民。由于軍紀、軍法的嚴格貫徹實行,軍隊戰斗力得到極大提高。
火器的運用在歐洲中世紀中晚期已經出現,但是火器與步兵能夠完美進行結合的只有瑞典的古斯塔夫。火器在他的改革中不再是單一作戰的兵種,而是長矛兵和火槍兵混合編隊,作為一個作戰單位,長矛兵居中,火槍兵在兩側。 線式橫隊戰術 由于編制合理,火力加強,更適應戰爭的實際,使有限的兵力獲得極大的戰斗效力。同時,火炮的威力巨大亦在改革后凸顯出來。他加強火炮的機動力,以攻城炮、野戰炮、團屬炮形成火炮系列,以不同的作戰目標靈活運用火炮。并對炮兵進行專業訓練,使之與步兵協同作戰,使這一犀利的戰爭武器真正體現出不同凡響的巨大威力。
'古斯塔夫橫隊'是知名的戰斗隊形,目的是使中世紀的三個兵種,騎兵、步兵和炮兵能協同作戰,很大限度地發揮戰爭效益。富勒在《西洋世界軍事史》中揭示了其相對與西班牙方陣的橫隊戰術精粹,他認為: 西班牙方陣戰術只是用來保護宗教和政治制度的一個軍事表現,代表了在宗教組織之下人類生活的形式:個人會被群體所吞噬。而古斯塔夫新軍,證明除非以有個性的智慧作為基礎,否則秩序和服從也就脆弱無力了。這是一種主義的成功,而不僅限于戰斗。在精神、政治、文學和科學等方面,也都莫不皆然。 歐洲宗教
三十年戰爭以宗教分歧為開端,而在成為一場全歐戰爭以后,宗教的影響仍在持續。戰爭使新教得到更為廣泛的傳播,不僅使一些新教國王以此作為工具,充實自己的力量,而且他們在沒收教會財產中增強了自己的財力,在對付帝國中更加壯大。此時新興的資產階級,因為新教承認新的經濟條件,不反對高利貸而擁護它。 此外,也讓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大眾認為,這種教義可以使大家獲得自由和放縱。正是在征戰中新教力量進一步壯大,宗教并未退居戰爭的邊緣,戰爭結束所簽訂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即有對新教勢力的肯定。其對宗教信仰以條款形式確認了信仰自由原則。這即是加爾文教獲得與路德教、天主教同等的宗教合法地位和權利,致使'`宗教改革'獲得了合法的根據',對以后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進步意義。
三十年戰爭以《威斯特伐里亞和約》的簽署為和平標志。但和約作為一個體系,應以《奧斯納布呂克條約》、《明斯特條約》以及此后于1657年簽署的《比利牛斯條約》內容和精神構成。這一條約的簽訂對于國際法的建立以及國際法權威的確立意義非凡。 通過條約歐洲地圖得以重新劃分,法國取得阿爾薩斯、瑞典得到日耳曼的一部分領土、荷蘭和瑞士作為主權獨立的國家地位得到承認;而神圣羅馬帝國的各選侯、邦君和各邦享有一定的主權。由此可見,從國際法意義而論,這些條款是對主權國家的存在以及國家享有主權的確認。 歐洲三十年戰爭形勢圖 結語三十年戰爭推動了具有軍事、政治、經濟與文化意義的民主國家在歐洲的出現,致使中世紀'只知有教,不知有國'的神權大一統的社會局面得以終結。不僅如此,傳統的基督教帝國觀念也逐漸被近代國家主權、國家利益為重的觀念所取代。 當然這場戰爭在具有正面意義的同時,其負面影響也是不可否認的。以德國為例,戰爭死亡人口為800萬,戰場上被殺者達35萬,在波西米亞200萬人口則減為70萬,且越是富饒地區,損失越是嚴重。 同時,國家主權意識的提高,也并未使一個強有力的德國興起,反而使其在戰后成為一個落后、分裂的國家。其數百個邦國、上千個騎士國,使統一的德國成為一個遙遙無期的夢想。 參考文獻: 1. 《全球通史》 2. 《西洋軍事史》 3. 《歐洲國家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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