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氣與血的關系 (一)氣為血之帥 1.氣能生血 (1)原理: 血液的化生離不開氣作為動力;營氣在血液生成中的作用。 (2)生理體現: 氣盛則血充。 (3)病理表現: 氣虛則血虛。 (4)對治療的指導意義: 治療血虛病證時,常常以補氣藥配合補血藥使用。 2.氣能行血 (1)含義: 血液的運行離不開氣的推動作用。 (2)生理體現: 氣的充盈,而且氣機調暢,氣行則血行。 (3)病理表現: 氣虛或氣滯,均可導致血瘀; 氣機逆亂,血行也隨之逆亂。 (4)對治療的指導意義:
治療血行失常的病證,常常分別配合應用補氣、行氣、降氣、升提的藥物。 3.氣能攝血 (1)含義: 血液能正常循行于脈中,離不開氣的固攝作用。 (2)生理體現: 氣旺則血統。 (3)病理表現:“氣虛則血逸”。 (4)對治療的指導意義: 治療氣虛出血病證,必須補氣以攝血。 總結:
氣對于血的生成和運行具有統率作用,故概括地稱之為“氣為血之帥”。 (二)血為氣之母 1.血能養氣 (1)含義: 氣的充盛及其功能發揮離不開血液的濡養。 (2)生理體現: 血足則氣旺。 (3)病理表現: 血虛則氣虛。 (4)對治療的指導意義: 治療血虛氣少的病證,必須氣血雙補。 2.血能載氣 (1)含義及生理體現:
氣存于血中,依附于血而不致散失,依賴血的運載而運行全身。 (2)病理表現: 血虛的病人,也就會出現氣虛病變;氣隨血脫。 總結:
血能養氣、載氣,體現了血對于氣的基礎作用,故概括地稱之為“血為氣之母”。 二、精血津液之間的關系 (一)精血同源 1.含義: 精與血化源相同而又相互資生的關系,稱為“精血同源”。 2.生理體現 (1)精與血都由水谷精微化生和充養; (2)臟腑之精融入血液中,則化為血;血液輸送到臟腑中,也可充養臟腑之精。 3.病理表現: 衰則同衰(精虧則血虛,血虛則精虧)。 (二)津血同源 1.含義:
津液和血來源相同而又可以相互資生、相互轉化的關系,稱為“津血同源”。 2.生理體現 (1)津液與血液都由水谷精微所化生; (2)津液進入脈中,與營氣結合,便化生為血液;血液中的津液,與營氣分離而滲出脈外,便化為津液。 因為汗液為津液所化生,而津血同源,故又有“血汗同源”之說。 3.病理表現: 津血互損。 4.對治療的指導意義 (1)治療津血互損的病證,應津血互補; (2)“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 四、精氣神之間的關系 (一)精與氣的關系 1.氣能生精、攝精 2.精能化氣 (二)精、氣與神的關系 1.精、氣化神 2.神馭精、氣 總結:
精、氣、神三者之間存在者相互依存,相互為用的關系,可分而不可離,稱為人身之“三寶”。精、氣、神之間的關系,體現了“形體是第一性”、“精神活動對形體健康的反作用”的辯證法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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