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外戚”?以我們現代人的語言來說,外戚就是君王母親和妻妾的娘家,君王叔叔、子侄、孫侄妻妾的娘家,及君王姐妹、女兒、侄女、孫女丈夫的夫家,如外公、岳父、舅舅、姐夫、妹夫、外甥、表哥、表弟、侄子等等,他們就皆可被稱為“外戚”。 而所謂“外戚干政”,就是外戚趁著皇帝或年幼(如秦代,秦昭襄王時期,因昭襄王年幼,宣太后得以以太后之位主政,由此其弟魏冉、羋戎得以把控朝堂;東漢,漢和帝時期,因和帝年幼,竇太后臨朝聽政,其兄竇憲乘機操縱朝政,“威權震朝廷”),或昏庸(北周,北周靜帝時期,因靜帝昏庸,皇后楊麗華父親得以執掌皇權,取北周而代之),或無能(西漢,漢惠帝時期,因惠帝無能,呂后臨朝稱制,其侄呂臺、呂產、呂祿,侄孫呂通得以擅權亂政;唐代,唐玄宗時期,因玄宗昏庸,楊貴妃族兄楊國忠乘機操縱朝政,“自侍御史以至宰相,凡領四十馀使,又專判度支、吏部三銓,事務鞅掌”)從而把持朝政,去擅自行使本只有皇帝才能行使的皇權。 自夏朝開啟“家天下”以來,“外戚干政”就是一個屢見不鮮的問題。多數朝代都有外戚干政擅權者,如漢之霍光、宋之賈似道,甚至是謀朝篡位者,如新之王莽、隋之楊堅。 可以說,“外戚干政”在中國的多數朝代都是一個不可避免的問題,即使是強漢、盛唐亦也未能幸免,自漢高祖始,終漢獻帝,外戚干政是貫穿兩漢407年的歷史,呂氏(漢高祖劉邦皇后呂氏),竇氏(漢文帝劉恒皇后竇氏、漢桓帝劉志竇氏、漢章帝劉炟皇后竇氏),王氏(漢景帝劉啟皇后王氏、漢元帝劉奭皇后王氏),霍氏(漢武帝劉徹皇后衛氏),鄧氏(漢和帝劉肇皇后鄧氏),閻氏(漢安帝劉祜皇后閻氏),梁氏(漢順帝劉保皇后梁氏),何氏(漢靈帝劉宏皇后何氏)等外戚紛紛出現,兩漢近三分之二的歷史的朝政皆被外戚所控,甚至最后西漢都是被外戚王氏所滅(東漢雖不是被外戚所滅,但也因外戚何氏而亡)。 而唐代的“外戚干政”問題雖沒有兩漢來得嚴重,但在唐中期也是較為頻繁的,先是武氏(唐高祖李治皇后武則天)取唐而代之,“神龍政變”后,李唐復位,武氏失權。之后韋氏(唐中宗李顯皇后韋氏)又伙同武三思禍亂朝政,而后更是毒害中宗,欲取唐而代之。再之后,“唐隆政變”韋氏被誅,唐睿宗李旦即位,此后睿宗讓位玄宗李隆基,晚年玄宗寵信楊貴妃,楊氏乘機禍亂朝政。 只得說“外戚干政”在中國封建時期是一個難以解決的難題,多數朝代,即使開國君主如何的英明,外戚干政問題始終都是高懸在新王朝頭頂上的一個大難題。 但是,凡事都是例外,有這么一個朝代,其在276年歷史中就從未真正出現過“外戚干政”的問題,這個神奇的王朝就是“明代”。有明一代,其雖然存在著如皇帝怠政、宦官弄權、黨爭不斷、腐敗盛行等種種問題,但卻從未出現過外戚干政,甚至是亂政的問題,這不得不說是明代朝堂上一道不可多得的亮光。 那為何以前連強漢、盛唐、富宋都無法解決的外戚干政問題,會在明代得到完美的解決呢?這之中到底有何緣由呢? 首先,我們來說說外因。 歷代外戚之所以能夠干政,原因無非有兩點,一是皇帝或年幼或昏庸或無能,二是皇帝的妻妾、嫡母或生母有想要掌控朝政,甚至是取而代之的野心。如漢和帝時期,竇太后就以和帝年幼(和帝登基時年僅10歲)為名,從而名正言順的臨朝稱制,而后,竇太后又有政治野心,妄圖把控朝政,由此其兄竇憲得以是操縱朝政,“威權震朝廷”。再如晉惠帝時期,因惠帝無能,賈皇后又極具政治野心,從而賈模、賈謐等賈氏外戚得以是把控朝政。 可以說,外戚要想干政,他就必須滿足以上兩點,這其中只要有一點滿足不了,外戚就很難把控朝政。如漢武帝時期,隨著雄才大略的劉徹長大成人,曾經把控朝政的竇氏、王氏外戚就接連失勢,再也掌控不了朝政。再如宋仁宗時期,劉太后雖臨朝稱制,但因劉太后并無想要完全執掌朝政的野心,所以仁宗時期并未出現外戚劉氏干政的問題。 而對于明代來說,這兩點幾乎就沒有得到滿足的時候。首先明代16位皇帝,除明英宗(9歲登基)、明神宗(10歲登基)是幼年登基,其余的14位皇帝皆不是幼君,因此這就讓外戚失去了干政的合法、合理與合禮性。 再是明代皇帝雖然怠政,有如嘉靖這般30年不上朝的皇帝,也有如正德這般自封大將軍的貪玩皇帝,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明代的皇帝多不是昏庸、無能之君,比如嘉靖皇帝雖30年不上朝,但卻是能牢牢掌控住朝政,內閣首輔這樣的重臣也是說換就能換。而正德皇帝雖貪玩,但他的能力也是不弱的,應州大捷是殺得蒙古長時間內不敢在進入明土半步。因此,基于明代皇帝多不是昏庸、無能之輩,由此外戚也就很難借著皇帝昏庸無能,從而去執掌皇權。 其次,明代諸帝對外戚很是提防,在洪武、永樂二帝制定的祖制下,即使明諸帝如何的寵幸妃嬪,他們最多也就是“優者厚田宅,列僮奴”,賜予外戚豐厚的錢財,卻不會重用外戚,更不會給予外戚高位,所謂“后父初秩,不過指揮,侯伯保傅以漸而進”,即使是貴為皇后的父親,最初也就是指揮使這樣的虛職,之后最高也就是太傅這樣“貴而虛”的職務,反正是不會給予要職。由此,明代外戚多數是“雖擁侈富之資,曾無馮藉之勢” 。 同時,明代諸帝不但不會重用外戚,更是對外戚實行嚴格的管控,錦衣衛、東西廠等特務機構對外戚是重點照顧,一旦發現外戚有違法亂紀的行為,懲罰就是“戚畹最當守法,否則罪倍常人”,無論何種罪行,皆罪加一等。 再是,明代的皇后、皇太后多是賢后,她們沒有什么政治野心。不得不說,明代的前朝雖是混亂不堪,宦官亂政、黨爭、腐敗等問題是層出不窮,但后宮卻是干凈的多,其妃嬪,尤其是一國之母,多是“賢德淑惠”之人。這些后妃多數都能以身作則,她們沒有什么政治野心,不僅不會主動的去干涉朝政,甚至還帶頭抑制母族勢力。 如馬皇后,每次朱元璋想要敕封其母族時,她都是以“國家官爵,當與賢能之士。妾家親屬,未必有可用之才”(意思是國家的爵位和官職應該是給那些對國家有用的人才,而我的母家未必都是有用之人)為由,拒絕朱元璋的敕封。再如張太后,明英宗繼位時,因其年幼,原本張太后是能名正言順的干預朝政的,而且也有大臣支持她這么做,但是張太后卻以“毋壞祖宗法”為由拒絕,且將朝政委于“三楊”執掌,而非母族執掌。 因此,正因明代諸后多數皆為賢后,她們沒有干政的心思,更沒有把控朝政的野心,甚至還會去帶頭抑制外戚勢力。如此,在沒有后宮的支持下,外戚自然也就失去了干政的條件。 最后,明代之所以沒有出現“外戚干政”問題,這里面還有明朝官員的原因。眾所周知,明朝官場雖是黨爭不斷,也是腐敗盛行,但不可否認的是,明代的官員無疑是中國封建歷史上最不怕死,也是最不怕皇帝的其中一批,如嘉靖四十五年,為了讓嘉靖上朝理政,海瑞提前買好棺材,后向嘉靖呈上《治安疏》,批評嘉靖迷信巫術,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 當然,明代官員的不怕死,不怕皇帝,這并非是因為他們不忠心于朱明王朝,而恰恰是因為他們太忠心于明廷,為了維護朱明對于天下的統治,他們可以放棄所有,哪怕是生命,如嘉靖初年,為阻止嘉靖追尊自己的父親興獻王為帝,從而動搖國本,在“國家養士一百五十年,堅守節操大義而死,就在今日”信念的支撐下,明代的官員是付出了巨大的代價,相繼有十六位官員被廷杖而死。 由此,正是基于明代官員對于朱明的“愚忠”,外戚這股能威脅到朱明王朝統治的勢力自然就是百官所不容的。如明神宗時期,鄭貴妃意欲借“國本之爭”來讓其鄭氏介入朝政事務,甚至是把控朝政,此時明朝官員為了阻止此事的發生,他們是以死抗爭,最終在他們的努力下,外戚鄭氏意欲干政的計劃徹底失敗。 其次,我們再來說說內因。 明代之所以沒有“外戚干政”,雖有皇帝年長,精明能干,一國之母賢惠淑德等外因的存在,但若沒有明代所實行的各種抑制外戚勢力的制度的存在,外戚干政問題也還是會有出現的可能性的。 首先,明初,洪武皇帝鑒于前代外戚干政的問題,“明太祖鑒前代女禍,立綱陳紀,首嚴內教”,朱元璋是制定了一套嚴格的“內教”制度。對內,朱元璋采用了“立綱陳紀”,即用定祖制的方法來杜絕妃嬪滋生出亂政的想法。他先是在宮門之上懸掛鐫刻著后宮妃子不得干政,違者嚴懲的鐵牌,以此來時時刻刻的提醒后世妃嬪不得干政。而后,朱元璋又定下“不封后家”的祖制,即不得給予妃嬪的母族以要職,以此來遏制住外戚干預朝政的能力。 此外,為從源頭上切斷外戚干政的可能,朱元璋先是嚴格限制住后宮妃嬪的職權,及其活動范圍。洪武三年,朱元璋就定下“皇后之尊,止得治宮中嬪婦之事,即宮門之外,毫發事不得預焉”的祖制,即貴為一國之母的皇后,她的權力只能在后宮,出了后宮,無論是何事,哪怕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皇后也無權管轄。其次,妃嬪一旦入宮為妃就不能私自與外界聯系,即使是父母也不行,哪怕是書信,妃嬪亦不能私自往外傳遞,一旦發現就是以死論處。 而后,為防止朝中重臣成為外戚,從而利用其身份,再借助著其本身的職權去把控朝政,自永樂之后,明廷在選擇妃嬪之時,就不再選擇朝中重臣之女為妃,而是“凡天子、親王之后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弗受。故妃后多采之民間”,多數妃嬪皆從民間選出,如明武宗夏皇后、明孝宗張皇后、明熹宗張皇后,明思宗周皇后等就皆是出自民間普通家庭。 由此,基于明朝所實行的嚴格的妃嬪管理制度,外戚是很難借助著妃嬪的力量去達到把控朝政的目的得,而一旦外戚失去后宮的支持,他很難去名正言順的執掌朝政。此外,明朝的皇后,及其他妃嬪多是從民間選出,而非從朝廷官宦之家選出,因此這些妃嬪的母家即使成為外戚,他們也是毫無根基的外戚,在朝中他們沒有任何勢力可言。 而后,再加上明朝又奉行“不封后家”的規矩,不會給予這些外戚要職,只會給予他們虛職,因此他們也沒有任何資格去朝中組建屬于自己的勢力。所以基于此,外戚根本就無法在明朝成為一股能影響朝政走向的勢力,更無法成為把控朝政的存在。 此外,漢唐宋等朝代之所以會出現外戚把控朝政的問題的出現,究其原因在于坐上高位的外戚缺少制衡,當時因其政治制度多數是采取“皇帝坐朝,宰相理政”的模式,即皇帝總控全局,而宰相則是總攬朝政。在這種政治模式的運行下,除了皇帝以外,就沒有任何人能制衡宰相,因此,一旦皇帝出現怠政,甚至是昏庸無能,而外戚又成為宰相的情況下,外戚把控朝政的事情則不可避免的就會出現。 但是,這種模式在明代被徹底的改變,先是朱元璋廢除丞相制,由皇帝直轄六部,六部尚書地位相等,相互制衡,不再是一家獨大。而后,明廷雖由內閣負責處理全國軍政事務,但是內閣并非一家獨大,能與之抗衡的還有宦官勢力,此時內閣只掌握政務的建議(票擬)和實施,而該如何去實施(批紅)卻是由太監掌握的,同時是否同意實施則是由皇帝決定的。 因此,明代所實施的政治模式,說白了就是另類的“三權分立”,皇權總控全局,相權、宦權二者之間相互牽制,共同總攬朝政。由此,即使是明代皇帝出現有因寵幸妃嬪而讓外戚干政的現象,外戚也是做不到把控朝政的,因為還有宦官的牽制,作為百分之百忠誠于皇帝的宦官勢力,他們是絕對不會允許外戚威脅到朱家天下的。 同時,你更別說,明代還有著一套完全忠于皇帝的特務機構,包括錦衣衛、東廠、西廠,在他們的護佑下,外戚更難對皇權造成影響,更別說是架空皇權,執掌朝政。此外,除由皇帝直接掌控的特務機構,明代還有一套針對全國臣民的監察制度,從都察院到十三道監察御史,從六科給事中到提刑按察使司,他們都有權去針對外戚,在朱元璋所制定的祖制下,一旦外戚有妄圖干預朝政,乃至是威脅皇權,這些言官們就會死諫,甚至是直接將他們逮捕。 如此,在這種政治模式,及嚴苛的監控下,外戚卻是很難去干預朝政的。先別說一旦皇帝有想讓外戚干預朝政,或者是外戚自己有干預朝政的念頭,這些言官們就會向皇帝死諫,直至皇帝同意放棄,或是懲戒外戚。而即使皇帝頂住壓力,讓外戚進入高層的行列,在宦官的制衡下,他也很難達成把控朝政的目的。 由此,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在外戚,及其靠山后宮妃嬪都被嚴格控制的前提下,再加上至皇帝,下至多數文武百官都十分提防和介意外戚干政的情況下,明代的外戚自然就失去了干政的機會,此時別說是干政,他們連參預朝政的機會都沒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