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清代前期藺州永寧政區的變遷 藺州永寧地方,自明崇禎三年至清雍正八年(1630—1730)的一百年間,行政區劃建置與政區變更頻繁。其間的建置沿革,前代四川、貴州和永寧地志記載不一,1990年代新編敘永、古藺縣志無所適從,用多錯謬。 一、改土歸流時期與清初的行政建置 明天啟三年(1623)明軍攻破永寧,奢崇明敗逃,“永寧既拔,拓地千里,(朱)燮元割膏腴地歸永寧衛,以其余地為四十八屯,給諸降賊有功者,令歲輸賦于官,曰屯將,隸于敘州府。增設同知一人領之(征民人租稅,以供軍需),且移敘州兵備道于(永寧)衛城(今敘永縣城),與貴州參將同駐?!盵1]永寧宣撫司(奢氏土司)遂廢。 明崇禎三年(1630),明王朝宣布撤銷永寧宣撫司,“改土為敘永(善后)廳,設(流官)同知一員,附敘州府。編戶九里?!盵2]崇禎八年,敘永善后廳改置為敘永軍糧廳,行政隸屬和主官品級不變。清順治十五年,(1658,南明永暦十二年),南明敘永守將降清,清王朝開復永寧,改南明政權的“敘永軍糧府”為“敘永軍糧廳”,征收糧賦,兼理民政。而永寧、赤水二衛隸屬貴州如故。 順治十六年(1659),設總鎮,領前、中、后三營士卒共三千人,以嚴自明為總兵官,鎮守永寧。順治十八年(1661),赤水衛所轄摩尼、白撒(白沙)、阿洛密三千戶所奉命撤銷??滴踉辏?662),設分巡永寧道于敘永,管領川南地方。六年(1667),奉裁。九年(1670),復設于瀘州,仍名永寧道。 雍正《四川通志》卷二和光緒《續修敘永永寧廳縣合志》卷一分別記載:“康熙四年,分(敘永)西城隸四川敘永同知,東城隸貴州威寧府。”按:威寧府于康熙五年(1671)始由烏撒土知府(土司)改建,與平遠、大定、黔西三府合稱“迤西四府”,同隸于貴寧道。關于這“迤西四府”的由來,《清圣祖實錄》記載:“康熙四年(1670)五月壬子,吏部議復平西王吳三桂平定水西、請設流官一疏:水西地有十一則溪,應設三府。將隴胯、的都、朵你、阿架四則溪設為一府,建府治于比喇;將法戈、火著、木胯、架勒四則溪設為一府,建府治于大方;將以著、則窩、雄所三則溪設為一府,建府治于水西城。原設分巡畢節道,應改為整飭三府分巡道,兼管永寧、赤(水)、畢(節)等衛,駐扎比喇……其三府應易新名,即令該藩擬定具題。”[3]“康熙五年(1671)二月初一,以土司安坤故地比喇為平遠府,大方為大定府,水西為黔西府。改比喇為平遠鎮?!盵4]“康熙五年九月辛卯,改烏撒土(知)府(土司)為威寧府,隸貴州省統轄?!盵5]這就產生一個問題:如果《續修敘永永寧廳縣合志》記載屬實,其時威寧府尚未建置,永寧、赤水二衛與敘永東城就只能是劃歸貴州烏撒土司管轄。把流官治理的地方劃歸土司,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可以認定,永寧、赤水二衛與敘永東城劃歸威寧地方管轄,只能是在康熙五年威寧土府改土歸流之后。據此可以認定,雍正《四川通志》光緒《續修敘永永寧廳縣合志》記載失實。 康熙二十六年(1687),云貴總督范承勛就改設貴州州縣事宜報告朝廷,內稱“永寧衛系川黔襟喉要地,應改為一縣,而以普市所附之,即名永寧縣。裁去守備、經歷、(普市)守御所千總各一員,改設知縣、典史各一員;裁去教授一員,改設訓導一員。畢節衛無州縣可歸,亦應改為一縣,而以赤水衛附之,即名畢節縣。裁去守備二員、經歷二員、千總一員,改設知縣、典史各一員;裁去教授二員,改設訓導一員。二縣俱屬大定府(今貴州省大方縣)管轄?!盵6]清王朝批準了這個報告,永寧衛和明代直屬貴州都指揮使司的普市守御千戶所合并更名為永寧縣,縣治設在敘永東城;赤水衛與畢節衛合并改建為畢節縣,縣治畢節。新建置的這永寧、赤水二縣,一并隸屬貴州大定府。 雍正五年八月丁未(1727.9.26),工部等衙門議覆:“川陜總督岳鐘琪遵旨查覆四川永寧協副將張瑛條奏內,酌議可行四款:‘……一、永寧之各夷屯,歸流已久,其土目各治其民,流官向土目收糧,終非久計。請將土目遷往腹地,其催糧之里長、甲首,令內陸輪流當差。一、貴州威寧府屬之永寧縣,去府千里,駐扎衙署,乃四川之敘永同知,并在永寧。而所屬人民,散處于四川、江安、納溪、興文等縣,且無貴州營汛,而以四川永寧協營弁,代為稽查,奸良莫辨。請將永寧縣改歸四川,隸于同城之敘永同知管轄。……’均應如所請?!睆闹?。[7]永寧縣遂并歸四川,為永寧縣。 [1] 《明史》卷294《朱燮元傳》,前引中華書局標點本6442—6443頁 [2] 康熙《敘州府志·敘永廳》卷1《建置沿革》,前引《敘永舊志輯存》8頁。 [3] 《清圣祖實錄》卷15.。 [4] 《清圣祖實錄》卷18.。 [5] 《清圣祖實錄》卷20.。 [6] 清范承勛《改設州縣疏》,乾隆《貴州通志》卷35,前引《四庫全書》本。 [7] 《清圣祖實錄》卷60.。 張瑛報請朝廷批準把夷人土目遷往腹地一事,未能得到落實,但是在這以后,官家便直接面向民人征納錢糧,不再通過土目征收,從而減少了土目的從中剝削。嘉慶《清一統志》記載此事說: 敘永直隸廳(元代為永寧路),明洪武四年改為永寧安撫司,又增置永寧衛,分屬貴州都司。八年,復升安撫司為宣撫司,隸四川布政使司。天啟三年,置同知轄之,隸敘州府。時宣撫司已廢。 本朝因之??滴醭酰杂缹幮l隸貴州威寧府。二十六年(1687)改衛為縣,仍隸威寧府。雍正五年(1727)并為永寧縣,改屬四川敘州府。八年,復設同知。乾隆元年(1736)升為敘永直隸廳,屬四川省,領縣一: 永寧縣。在廳治西。東西距70里,南北距180里。東至本廳界10里,西至云南昭通府鎮雄州界60里,南至本廳界30里,北至瀘州納溪縣界150里,東南至貴州大定府畢節縣界100里,西南至本廳界40里,東北至本廳界10里,西北至敘州府興文界120里。建置,與廳同。[1] 文中“雍正五年(1727)并為永寧縣”一語的含義,前代編修敘永地志諸人,未能正確解讀,中華民國初年趙爾巽主持修成的《清史稿》指出: 永寧直隸州,要、沖、繁、難。隸川南永寧道。明,敘州府。敘永同知及貴州都司永寧(、赤水二)衛轄地。順治初,仍明制,置同知,隸敘州府。析永寧(、赤水二)衛隸貴州威寧府??滴醵辏?/span>1687),改衛為縣。雍正五年(1727),廳地并入縣,改屬敘州府。八年(1730),復設同知。乾隆元年(1736)升為敘永直隸廳,以永寧縣來屬?!饩w三十四年(1908),改廳曰永寧直隸州。[2] 這就是說,《清一統志》所說“雍正五年(1727)并為永寧縣”一語,反映的歷史事實是,雍正五年治所設在敘永東城的永寧縣劃撥歸川,設在敘永西城的敘永廳相應撤銷,原敘永廳地,被并入永寧縣,而以“永寧縣”之名隸屬于敘州府。雍正八年重建敘永廳,而敘永廳與永寧縣并存。乾隆元年(1736),敘永廳升格為與直隸州(官秩從五品)[3]同級的敘永直隸廳,永寧縣方始正式成為直隸敘永廳的屬縣(官秩正七品)。 這種說法,得到了民國《敘永縣志》和1993年新編《古藺縣志》的確認。民國《敘永縣志》: 敘永于明“崇(正)[禎]三年始置同知,隸敘州府(原注:時奢崇明平定,宣撫司已廢)。清康熙初,仍置(管糧)同知,隸四川敘州府,以永寧(、赤水二)衛隸貴州威寧府。二十六年(1687)改(永寧)衛為(路)[縣],仍隸威寧府。雍正五年(1727)并為永寧縣,改屬敘州府。八年(1730),復設同知。”[4] 1993年新編《古藺縣志》也說:“雍正五年,永寧縣由貴州省改隸四川敘州府,裁敘永廳,以其地并入永寧縣?!盵5] 綜上所述,可知嘉慶《直隸敘永廳志》關于“雍正六年(1728)永寧縣由黔劃撥歸川……八年(1730),改敘永為直隸廳”;[6]光緒《續修敘永永寧廳縣合志》;“雍正六年,改隸敘永廳”[7];民國《敘永縣志》“雍正八年(1730。敘永廳)領永寧一縣”;以及雍正《四川通志》:“雍正八年改隸敘永廳”的記載并皆不實。 清代制度,廳、州同級。直隸廳的官秩,與直隸州相同,為正五品。但是敘永直隸廳不設知廳而只設同知,所以,其主官的官階,在乾隆元年(1736)改直隸時為正六品,乾隆三十五年(1770)以后,只是從五品。 二、川黔勘界與古藺巡檢司的設立 今日貴州省仁懷、習水、赤水諸縣市,明代隸于播州楊應龍土司。而其中的沙溪、茅壩諸處,又是永寧宣撫司茅壩等則溪之地。萬歷年間,永寧奢氏土司通過武力,侵占今日這些縣市的一些地方,多次發生武裝沖突。萬歷二十九年(1601)明軍討伐楊應龍,改土歸流,今日仁懷、習水、赤水統一建歸建仁懷,并隨遵義劃歸四川。永寧女土司奢世續要求“歸還”她在赤水河南岸的份地,遭到明軍統帥李化龍的嚴正駁斥。其后百余年,與永寧的邊界一直不清。“雍正六年七月戊申(1728.8.28),改四川遵義、桐梓、綏陽、仁懷四縣,正安一州及遵義協官兵,俱隸貴州管轄”。[8] 雍正八年(1730),“川、貴兩省大憲委勘永寧縣疆界,以赤水河上自(今云南鎮雄,時屬四川)斑鳩井河源,下(自)[至]合江縣,大河(赤水河)南歸黔,河北歸川。凡[敘永] 廳屬(赤水)河南人戶,附近貴州畢節縣撥歸畢節縣,附近貴州黔西州撥歸黔西州,河北黔屬永寧縣改歸四川敘永廳,廳屬東與仁懷新縣[9]接壤地黎民鎮。其仁懷所屬(赤水)河北地方,(應)撥入(敘永)廳境內自官官壩至卡山壩山等處,尚未劃撥四川,(在這一帶的赤水河)河南河北兩岸,亦均(仍)系黔民(原注:赤水河西岸(即北岸)今仁懷(市)地?!盵10]具體到現在,就是習水縣的同民、醒民二鎮(原唐朝壩長官司地方),地在赤水河北岸,至今仍舊屬于習水縣管轄。而在與大方、黔西、畢節接壤的方向,則在此次勘界中把原屬四川永寧奢氏土司的龍場營和原屬赤水衛的阿洛密、白巖等赤水河以南地方,劃屬貴州。 [1] 嘉慶重修《欽定大清一統志》卷418《敘永直隸廳》。 按:《欽定大清一統志》424卷,乾隆二十九年奉勅撰。是書初于乾隆八年纂輯成書,其后以拓地日廣,乾隆二十年特詔重修。至乾隆五十四年修成進呈御覽欽定。嘉慶十七年再次重修,至道光二十二年完成,以其開館之年命名為“嘉慶重修《欽定大清一統志》”。 [2] 趙爾巽主編《清史稿》卷69《地理志十六》。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2237頁。 [3] 乾隆三十五年,改定直隸州知州的官秩為正五品。 [4] 民國《敘永縣志》卷1《建置沿革》,前引《敘永舊志輯存》754頁。 [5] 前引1993年新編《古藺縣志》9頁。 [6] 嘉慶《直隸敘永廳志》卷首《凡例》,前引《敘永舊志輯存》73頁。 [7] 光緒《續修敘永永寧廳縣合志》卷1,前引《敘永舊志輯存》290頁。 [8] 《清世宗(雍正)實錄》卷71。 [9] 仁懷縣原治留元壩,即今貴州省赤水市城區。雍正十一年(1733)在安羅里亭子壩新建縣城,十三年(1735)由生界遷治亭子壩(即今仁懷市城區)。這里所說“新縣”,指的就是今日仁懷市城區。 [10] 1991年新編《仁懷縣志》,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15頁。 經過這次勘界,古藺縣在今永樂鎮以古藺河與貴州習水縣同民鎮(唐朝壩)為界,在永樂鎮古藺河左岸河畔與古藺河匯入赤水河的河口,分別豎立界碑。古藺河左岸自永樂鎮以下直至河口四十余里的翻坪大山,通歸習水縣同民鎮管轄。 雍正九年(1731),直隸敘永廳設立巡檢,分駐古藺。同年,又在赤水衛城舊址設赤水分縣縣丞。[1]對此,光緒《續修敘永永寧廳縣合志》記之甚詳: 古藺分駐巡檢。古藺為古落洪地,以前無典籍可考。至唐元和初,始置(羈縻藺)州。納溪以南,統謂之藺州,建州牧。宋,并入合江、江安。元設宣撫司(即永寧路)。明因之。其地為奢氏九世所居,今其遺址、石坊、墳墓猶存。天啟元年(1621),奢崇明與子奢寅據之以叛,旋討平。明末流寇寇川,總督樊一蘅嘗屯兵于此。至國初(清初),設千總一員,統防兵十余名。雍正九年(1731),始設立巡檢分駐古藺,即以奢氏故址為衙門。乾隆五年(1740),前撫院方題定:所管樂榮、平定二里及永十等甲。有斗毆、命案,就近相驗,解(敘永)廳審詳。自永寧縣(于1908年)遷治古藺,而巡檢遂遷兩河口。 赤水分縣丞。漢屬牂牁郡,唐、宋屬藺州,元屬永寧宣撫司(永寧路),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建赤水衛,隸四川都司,永樂十一年(1413。貴州建?。`貴州都司,后又改為赤水縣屬,提調于貴陽軍民府。隨分本府同知駐鎮永(寧)赤(水)。國朝順治十六年(1659)開辟云、貴,復改為衛??滴醵辏?687),裁附貴州畢節縣,雍正八年(1730)撥歸四川永寧縣。九年(1731),設立縣丞,分駐。所管長樂、大康二里額征錢糧,縣丞就近摧征,原封解(永寧)縣。各處遞解人犯過境,一例查察。如遇分駐地方斗毆、命案,即行相驗,牒縣審詳。自縣令(光緒三十四年,1908)移治古藺,而其錢糧遂并歸永寧縣征收。[2] 三、黃荊官山老林的勘界和封禁 古藺縣西北部黔蜀交界處的黃荊老林,地當東經105°39′~105°52′北緯28°05′~28°20'之間,面積433平方公里,呈典型的白堊系紅色砂巖丹霞地貌,森林覆蓋率超過96%,是地球北緯28度線上唯一保存完好的亞熱帶原始常綠闊葉林,已由林業部命名為“國家森林公園”。 莽莽林海 黃荊官山(成林攝) 關于這處永遠封禁,不準開墾,至今保護完好的官山的由來,光緒《續修敘永永寧廳縣合志》記載: 官山老林,距(敘永)城二百里,舊屬敘永廳樂榮里,現歸永寧縣。與貴州仁懷廳河西里聯界,綿亙三百余里,俱荒山。以小溪為界,溝以左之八節洞、麻子巖、斑鳩洞屬敘永。溝以右之黃連巖、麻子巖、筲箕巖、石包巖、韭菜壩屬仁懷。約計川省所轄十之四,黔省所轄十之六。 乾隆四十一年(1776),川民金成世,黔民李占文等私墾,爭訟。至乾隆六十年(1795),又有川、黔漢、夷民人李子龍等估墾,約鄰具控。經敘永、仁懷兩廳會勘,將李占文等驅逐,并將此山作為官荒。 嘉慶四年(1799),有(貴州)桐梓縣趙繼炳等赴京呈請開墾,經兩省委員會勘,立石為界。(六)[五]年(1780)[3],繼炳復赴京誣控等私估毆搶。經署遵義府周藹聯、署仁懷廳崔本、署敘州府崔特峰、署敘永廳曹六興會勘,封禁。 嘉慶九年(1804),貴州撫部院(巡撫)福(安康) [1] 嘉慶《直隸敘永廳志》卷3,前引《敘永舊志輯存》87—88頁。 [2] 光緒《續修敘永永寧廳縣合志》卷卷1,前引《敘永舊志輯存》290頁。 [3] 據前錄“遠封禁私”“川黔兩界”二碑碑文改。 準四川督部堂(總督)勒咨:“據四川布政使董教增稟:‘請于永寧、仁懷兩營內,各擇武弁一員,移駐該處附近彈壓,使地鏷之人群趨南畝,即奸民皆化為農耕,且三年成熟,照例升科輸賦。’司、道會詳:‘白沙坪官荒不準開墾,尚恐奸徒私入滋事。一經準開,則四方流匪呼朋引類,相率而往,日聚日多,必至滋生事端,似應照舊封禁,未便請開。’咨覆到川。 道光二年(1822),趙繼炳充軍陜西鳳陽縣赦回,復赴京控鄧紹模等私墾。仍咨部封禁。 道光三年(1823),貴州撫院程,準四川督部院陳咨:“據布政使戴三錫、署按察使周之琦稱:‘據敘永廳蒙領稟,請開墾白沙坪官荒一案,咨黔。’”將趙繼炳控案審辦,仍然封禁。咨覆到川,遂止。至今(光緒三十四年,1908)仍為甌脫(邊荒之地,或兩個不同政區之間的緩沖地帶)云。[1] 為了明晣邊界,確保永遠封禁,不準開墾毀林,川黔兩省相關地方官府,以堂官名義,在邊界上勒石立碑,告喻民人,嚴格遵守,共同保護。 第一通,遠封禁私碑。立石斑鳩洞(川黔)省界溝溝心,碑高1·4米,寬0·67米,厚0·10米。顏額大書“遠封禁私”,碑文如下: 嘉慶五年(1800)四月,奉川、黔兩省大憲委, 定大界 敘永府[2]正堂周 遵義府正堂楊 仁懷府正堂蕭會勘 自麻子巖起,至斑鳩洞止。以河溝為界,河左麻子巖、八節洞、白杉坪、班鳩洞等四方,官荒地方俱歸川省敘永府管理。其河右□子巖溝、筲箕巖溝、鐵匠巖溝、石包巖溝、沙嘴、韭菜巖壩,俱黔省仁懷府管。斑鳩洞各管各界,永遠封禁,毋得侵越、私(懇)[墾]。如違查究。此訖。 [1] 光緒《續修敘永永寧廳縣合志》卷1,前引《敘永舊志輯存》290頁。 [2] 仁懷其時是廳,此處稱為府,不確。仁懷廳和敘永軍糧府都不設知廳(府),而以同知(副職)主事.。 第二通,川黔兩界碑。碑的顏額是:“川黔兩界”。碑文 磨滅漶漫,不可卒讀: 嘉慶五年(1800)四月,奉川、黔兩省大憲委,定大界。 敘永府正堂周 遵義府正堂楊 仁懷府正堂蕭會勘 自麻子巖起,□□□□□□□□□界。河左麻子巖、八節洞、白杉坪、班鳩洞等處,俱歸□□敘永府管理。河右黃連溪、干巖溝、□□□□□□□□□□□□□□□□□□□□□□以作官荒,□□不許□□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歷經近百年一次又一次的反復訴訟,這片原始森林,終于得到了應有的保護,進而發展成為現在的國家森林公園,國家AAAA級風景旅游區。 原創:趙永康 供稿:羅樹 【古藺通史】征求意見稿連載之27: 奢氏土司家族內訌及其嚴重后果 【古藺通史】征求意見稿連載之23:明王朝對藺州永寧地區的經營 【古藺通史】征求意見稿連載之21 土司統治下的彝族社會與則溪 【古藺通史】征求意見稿連載之17:第八節 蠻宋關系修復與阿永蠻的興起 【古藺通史】征求意見稿連載之14:扯勒烏蠻助討納溪及其與宋交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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