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上古兩河流域最偉大、最著名的君王,漢謨拉比的英名之所以能永垂青史,不僅是因為他的統一偉業,也源于他所頒布的《漢謨拉比法典》。《漢謨拉比法典》是上古兩河流域最完整、最系統的法律文獻,法典的制定時間大概在漢謨拉比在位的第 33 — 38 年間,完成于巴比倫尼亞統一之后。法典內容刻在巴比倫公共廣場一塊高 2.4 米的黑色玄武巖石碑上,以便公告天下。石碑上部分雕刻有漢謨拉比從主管司法的太陽神沙瑪什手中接過象征王權的權杖的情景,下部分則是用阿卡德語寫成的《法典》全文。 《法典》全文由序言、正文和后記三部分組成。序言簡介了漢謨拉比統治的功績和立法宗旨:他(漢謨拉比)是上天派來的統治者,是“眾王之統治者”“常勝之神”“巴比倫的太陽”等,他受命于神為萬民立法,“以公正統治國家,發揚正義于世,摧毀人間罪惡,以便強者不能欺凌弱者,像太陽一樣給大地帶來光明,為人民帶來幸福”。 《法典》正文共包括 282 條法律條文,大體上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第 1 — 25 條,主要為刑法內容;第二部分是第 26 — 42 條,是關于國民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第三部分是第 43 — 282 條,為經濟、婚姻等民法內容。《法典》所反映的古巴比倫社會風貌特征主要有: 第一,在身體傷害案中遵循“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原則,如被別人打斷了腿,就可以打斷別人的腿作為補償;害死了別人的兒子,則他自己的兒子也要被處死。 第二,維護奴隸制度,私自剃去奴隸頭頂標志的理發師將被處以斷指的刑罰。奴隸分為不同的等級,債務奴隸為地位比較高的奴隸,不可以自由轉讓或出賣,只要為債主勞動 3 年后就可恢復為自由民,欠債者還可以用妻子作為債務奴隸抵債。不過如果一個身負債務的人因自然災害交不出債務,那么那一年可以不用交債。 第三,婚姻家庭法規定如果一個軍人被俘,只要他家里還有吃的,他妻子就有守貞義務,不可以改嫁。如果一個人收養了養子后自己又生了孩子,想要將養子趕出家門,那么養父應拿出他三分之一的財產才能讓他離去。 第四,以神明起誓作為判案的重要證據,犯罪嫌疑人只要在神前起誓就能證明自己所說屬實,這說明當時社會對神靈的敬畏,人們相信,如果在神面前說謊,那么將會受到比法律更嚴厲的懲罰,后來西方法庭中證人用圣經起誓就源于古代兩河流域的傳統。 《法典》后記再次宣揚漢謨拉比王立法是為了保護城邦中的貧弱公民、孤老寡幼,希望《法典》能傳之后世,并詛咒破壞《法典》石碑的人。該《法典》的完整程度遠遠超過兩河流域之前的《烏爾納姆法典》等法典,是迄今為止出土的世界歷史上第一部完備的成文法典,深刻影響了后來世界的法律體系,直到今天在美國最高法院依然刻有漢謨拉比從巴比倫太陽神沙瑪什手中接受《法典》的形象,漢謨拉比也是美國國會大廈眾議院會客廳大理石淺浮雕上雕刻的 23 位立法者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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