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圣誕節,講個相關的話題,《圣經》。 雖然并不信仰基督教,然而本夢卻非常喜歡他家的經典《圣經》,即便我知道的相關典故大多都不是最先從上面獲取。上帝造人,亞當夏娃,伊甸園,蘋果,諾亞方舟……無數具備文學記憶的詞段在我的腦海中形成深刻印象。本夢雖仍未仔細研讀過《圣經》中的篇章,卻早已在行動習慣中埋下伏筆,注定一場相遇會發生。 《圣經》是傳奇的,更在于他成為基督教最流行最豐富的載體,把“上帝”、“耶穌”和“十字架”,諸如此類,都具體化,成為可以捧在手上真切觸碰的紙張,與禮拜、祈禱等儀式共同成為教徒的信仰表達方式?!妒ソ洝凡粌H是基督教徒們的必備,也是各種研究者和愛好者的熱愛,其豐富內涵和文化底蘊向世界平鋪一個偉大宗教的傳奇與震撼,那不僅僅是信條。世界上最暢銷的書籍,名不虛傳。 畢竟中西文化差異,再加上故鄉有自己特色的節日和習俗,所以我身邊幾乎沒有基督教徒。但也有,幾年前的偶然,有一位親戚認為我生活窘迫可能悲觀,便給我一些基督教的印刷品,似乎是《圣經》里的故事,所為調整心情。本夢當時有自己的信仰(具體為何?往后說),可以保持無限積極,所以也沒仔細閱讀。雖然樣本只此一例(我也沒專門的去采集),不過仍然可以看出,《圣經》的力量還是蠻大的。 然而對《圣經》的這種好感不是早就有。記得在高中年代,盡管零花錢有限得可憐,但還是有淘二手書的習慣,閱讀的類型則是被隨機分配。我的閱讀興趣也廣泛,倘若眼緣好,來者不拒。那次見到《圣經》躺著角落里,我有些心動,內心源起莫名的吸引,似乎光是封面兩個字,就具有無限魅力,使我著迷。沒有經過太多思索,本夢便掏錢,把當時為數不多的買書名額拿出來,把《圣經》抱回家。可是一直都沒動,或許是因為書太神圣,不敢起身參悟吧。去年圣誕節,本夢在深圳林府感覺不自在,總覺得哪里缺少什么一樣,后來才明白,原來沒有《圣經》,于是又上網購買一本,擺在狹窄宿舍的書架上。 《圣經》便有這樣的意義,即便沒有去仔細感悟,也同樣可以需要,哪怕見上幾眼,也會心理舒適。中文版《圣經》的封面非常簡潔,大黑的底色,上面只書“圣經”二字,以金色表達;封底則是全黑,一塵不染;每一頁的邊緣都是紅色,增加神圣感。怎么描述都無法極盡《圣經》的美感,只能說“百看不厭”。捧在手心,不自覺會想起自我竟然與上帝有聯系,即便個人是無神論者。 這是信仰帶來的輻射,讓局外人也會肅然起敬。圣誕節能夠在全世界成為重要節目,就是這樣的原因,由信仰帶來真摯,所以會不自覺而刻意去創造抒情方式,并且非常用心地堅持下去。再看《圣經》,除去那些十分龐大的價值體系以外,還有許多哲學理論和歷史細節在里面。如果這些都無法成為日常,那么收藏一本《圣經》總會簡單許多。得閑之際,可以捧出來注視,不是為了超能力,而是用心體驗智者與勇士奮斗一生服務全人類的心血經典。這是虔誠的心意,沒有壞處,何樂而不為呢? 話說本夢也并非沒有信仰,不是上帝和基督,故鄉的傳統只是一部分,最重要的還是那件事——“夢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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