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遷在《貨殖列傳》里的一句話: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于是,想寫寫從商者的傳奇人物——范蠡,也可以從他身上學到一點與危機對抗的方法。 范蠡,在史書上其實是以兩個身份同時存在的,勾踐謀主范蠡與天下巨富陶朱公,而這,也正是范蠡的兩個人生階段。 作為勾踐的謀主時,范蠡最突出的表現有四: 其一,對時勢的預判極其準確,勸諫勾踐不攻打吳國,勾踐不聽果然戰敗,后才有勾踐的重用,而后續其又多次勸諫勾踐不攻打吳國,勾踐均聽從意見,然后唯一一次鼓勵勾踐進攻,就擊敗吳國,從而奠定越國以彈丸小地為春秋五霸之一的地位。 其二,對人的判斷極其準確,無論是對吳王夫差與吳臣伍子胥的結果,亦或者是對越王勾踐對功臣的殘酷(殺文種),都以先評論后事情發生的形式一一驗證; 其三,知人善用和不擅權,當勾踐面臨前往吳國臥薪嘗膽的艱苦局面時,范蠡推薦文種守家,自己隨勾踐前往敵營,理由是自己擅長兵事,而文種則更擅治國,這也側面反映其對人的判斷。 欲使范蠡治國政,蠡對曰:“兵甲之事,種不如蠡;填撫國家,親附百姓,蠡不如種。”於是舉國政屬大夫種,而使范蠡與大夫柘稽行成,為質於吳。二歲而吳歸蠡。 其四,果決而知進退,在勾踐占據軍事優勢后,受局勢和使者影響,兩次想要放吳王夫差一馬,都被范蠡勸阻,一以貫之,最終斬草除根,滅吳國。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的來源就是范蠡勸勾踐) 而幫助勾踐成就霸主之事后,范蠡果斷放棄權勢與名利,帶上錢貨直接泛舟于五湖之上,悄然隱退,否則以其聲名,也會步文種之路,被勾踐處理掉。 注:上文主要引用史料為《國語》、《史記》。 而后,在陶朱公之前,范蠡其實還有一個中間階段。即離開越國之后,他跑到齊地,呆了幾年后,齊人知其賢能,居然想讓其出任國相,范蠡遇到這種情況,只想趕緊離開,于是才到了陶地,有了流傳千古的陶朱公。 范蠡浮海出齊,變姓名,自謂鴟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產。居無幾何,致產數十萬。齊人聞其賢,以為相。范蠡喟然嘆曰:“居家則致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久受尊名,不祥。”乃歸相印,盡散其財 作為天下巨富陶朱公時,除了很快就又富了起來,和之前的表現也沒多大差,無非就是算人心知天命。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的一個兒子在楚國殺人后被抓,準備派人帶千金(在春秋時期代表巨額的金錢)前往營救。 其最初派遣的人選是幼子,其剛剛成年,而長子看到這個情況說:“父親這樣安排,明顯是不信任自己。”就準備自殺,他的母親就勸范蠡,不如派長子去吧,不然這前面救不回來,長子就先死了。 于是陶朱公只能派長子前往營救,及其至楚國,以重金賄賂楚王紅人,于是楚王被游說而大赦,長子聽聞大赦的消息,以為弟弟自然在名單里,就想把錢要回來。 而這個楚王紅人,本就沒想收這個錢,是準備以這個錢取得陶朱公的信任,但卻被其長子來了這樣一波,于是怒而進諫,說風傳楚王大赦是因為陶朱公用錢賄賂左右,于是楚王下令當日處死陶朱公之子,次日再大赦。 待陶朱公長子歸家,眾人都很悲痛,而陶朱公反而笑著道: 吾固知必殺其弟也!彼非不愛其弟,顧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與我俱,見苦,為生難,故重棄財。至如少弟者,生而見我富,乘堅驅良逐狡兔,豈知財所從來,故輕棄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為欲遣少子,固為其能棄財故也。而長者不能,故卒以殺其弟,事之理也,無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喪之來也。 范蠡的意思就是,我之前想讓幼子去救,是因為他從小富貴,不會憐惜錢財,而長子從小是苦過來的,則會因為看重錢財,導致壞事。這我早有預料,所以一直在等結果,事情如此,就沒有什么好悲傷的。 太史公評范蠡:故范蠡三徙,成名於天下,非茍去而已,所止必成名。 我個人的看法,范蠡之所以一旦聲明卓著就離開,其實是預見到之后即將出現的危機,無法應對,就只好避開,給我們的啟發其實就是,居安思危,不能被眼前的繁華景象所迷,得考慮未來可能會遇到的危險。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想想未來的危機,給自己留條后路,不要讓自己陷入絕境。 插播一個花邊故事,總有人說范蠡離開之時帶走了西施,這其實是有史料依據的,雖然不是正史。 東漢《越絕書》記載:“西施,亡吳后復歸范蠡,同泛五湖而去。” 當然,也有與之背離的記敘,說西施是被沉江了,尤其是《墨子》成書年代比較近,其記敘應該比較準確,所以我更傾向于西施并沒有和范蠡一起歸隱。 《墨子·親士篇》記載:“西施之沉,其美也;” 《吳越春秋》記載:“吳王亡后,越浮西施于江,令隨鴟夷以終。” 來源:歷史八卦雜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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