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的七種配伍關(guān)系 歷代醫(yī)家將中藥材的配伍關(guān)系概括為七種,稱為“七情”。 單行 用單味藥治病。如清金散,單用黃苓治輕度肺熱咯血;獨(dú)參湯,單用人參可補(bǔ)氣救脫。 相使 將性能功效有共性的藥配伍,一藥為主,一藥為輔,輔藥能增強(qiáng)主藥的療效。如黃芪與茯苓配伍,茯苓能助黃芪補(bǔ)氣利水。 相須 將藥性功效相似的藥物配伍,可增強(qiáng)療效。如桑葉和菊花配伍,可增強(qiáng)清肝明目的功效。 相畏 即一種藥物的毒性作用能被另一種藥物減輕或消除。如附子配伍干姜,附子的毒性能被干姜減輕或消除,所以說附子畏干姜。 相殺 即一種藥物能減輕或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干姜能減輕或消除附子的毒副作用,因此說干姜?dú)⒏阶又尽S纱硕鄽ⅰ⑾辔穼?shí)際上是同一配伍關(guān)系的兩種說法。 相惡 即兩藥物合用,一種藥物能降低甚至去除另一種藥物的某些功效。如萊菔子能降低人參的補(bǔ)氣功效,所以說人參惡萊菔子。 相反 即兩種藥物合用,能產(chǎn)生或增加其原有的毒副作用。如配伍禁忌中的“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藥物。 家庭藥膳配伍,可取單行、相須、相使、相畏、相殺,相惡、相反的配伍一般禁用于家庭藥膳中。配伍是指按病情需要和藥性的特點(diǎn),有選擇地將兩味以上的藥物配合使用。但不是所有的中藥都可配伍使用,中藥的配伍也存在相宜相忌。 中藥用藥之忌 目前,中醫(yī)學(xué)界共同認(rèn)可的配伍禁忌為“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即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菱、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xì)辛、芍藥。“十九畏”即硫黃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妊娠用藥禁忌 妊娠禁忌藥物是指婦女在妊娠期間,除了要中斷妊娠或引產(chǎn)外,禁用或須慎用的藥物。根據(jù)臨床實(shí)踐,將妊娠禁忌藥物分為禁用藥和慎用藥兩大類。禁用的藥物多屬劇毒藥或藥性峻猛的藥,以及墮胎作用較強(qiáng)的藥;慎用藥主要是大辛大熱藥、破血活血藥、破氣行氣藥、攻下滑利藥以及溫里藥中的部分藥。 禁用藥 水銀、砒霜、雄黃、輕粉、甘遂、大戟、芫花、牽牛子、商陸、馬錢子、蟾蜍、川烏、草烏、藜蘆、膽礬、瓜蒂、巴豆、麝香、干漆、水蛭、三棱、莪術(shù)、斑蝥。 慎用藥 桃仁、紅花、牛膝、川芎、姜黃、大黃、 番瀉葉、牡丹皮、枳實(shí)、蘆薈、附子、肉桂、芒硝等。 服藥食忌 是指服藥期間對(duì)某些食物的禁忌,即通常說的忌口。忌口的目的是避免療效降低或發(fā)生不良反應(yīng),影響身體健康及病情的恢復(fù)。一般而言,服用中藥時(shí)應(yīng)忌食生冷、辛辣、油膩、有刺激的食物。但不同的病情有不同的禁忌,如熱性病應(yīng)忌食辛辣、油膩、煎炸及熱性食物;寒性病忌食生冷;肝陽(yáng)上亢、頭暈?zāi)垦!┰暌着邞?yīng)忌食辣椒、胡椒、酒、大蒜、羊肉、狗肉等大熱助陽(yáng)之品;脾胃虛弱、易腹脹、易泄瀉者應(yīng)忌食黏膩、堅(jiān)硬、不易消化之品;患瘡瘍、皮膚病者應(yīng)忌食魚、蝦、蟹等易引發(fā)過敏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藥材與食材的配伍禁忌 豬肉 不能和烏梅、桔梗、黃連、蒼術(shù)、蕎麥、鴿肉同食。豬肉與蒼術(shù)同食,易動(dòng)風(fēng);豬肉與莽麥同食,令人毛發(fā)脫落;豬肉與鴿肉、黃豆同食,令人氣滯腹脹。 豬心 不能與吳茱萸同食。 豬血 不能與地黃、何首烏、黃豆同食。 豬肝 不能與蕎麥、豆醬、鯉魚、豬腸、魚肉同食。豬肝與養(yǎng)麥、豆醬同食,易引發(fā)痼疾;豬肝與鯉魚、豬腸同食,令人傷神;豬肝與魚肉同食,易生癰疽。 鴨蛋 不能李子、桑葚同食。 狗肉 不能與商陸、杏仁同食。 羊肉 不能與半夏、石葛蒲、丹砂、醋同食。 鯽魚 不能與厚樸、麥冬、芥菜、豬肝同食。 黃鱔 不能與狗肉、狗血同食。 龜肉 不能與酒、水果、莧菜同食。 鱉肉 不能與豬肉、兔肉、鴨肉、莧菜、雞蛋同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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