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當前的血脂異常總體控制形勢極其嚴峻,冠心病及其高危人群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治療率、控制率均不理想,缺血性腦卒中患者治療率、控制率更低。 2013-2014年18歲以上成人調查數據顯示:我國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患者(二級預防人群)的LDL-C治療率僅為14.5%、達標率僅為6.8%;ASCVD高危人群(一級預防)的LDL-C治療率僅為5.5%。既往已明確發生過心血管事件的急性冠脈綜合征(ACS)患者院前LDL-C治療率也僅有44.3%~64.9%、達標率僅為30.1%。 降脂藥是大多數患者血脂控制的主要措施。 下面總結了常用降脂藥的使用及注意事項,請轉給需要的人! 他汀類藥物是血脂異常藥物治療的基石,推薦將中等強度的他汀類藥物作為血脂異常人群的常用藥物。 降低LDL-C水平。機制 :競爭性抑制β-羥基-β-甲戊二酸單酰輔酶(HMG-CoA)還原酶而抑制膽固醇合成 ;上調低密度脂蛋白受體(LDLR)活性而增加LDL清除。 25%~50%(中等強度)。 禁用于活動性肝病、不明原因轉氨酶水平持續升高者、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聯用秋水仙堿、環磷酰胺、伊曲康唑、紅霉素等需密切監測不良反應。 降低LDL-C水平。機制 :選擇性抑制小腸上皮細胞對膽固醇的吸收,降低血漿膽固醇水平和肝臟膽固醇儲量。 15%~22%(個體差異)。 主要表現為頭痛和消化道癥狀。禁用于活動性肝病、不明原因轉氨酶水平持續升高者、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 降低LDL-C、脂蛋白a [Lp(a)]水平。機制:通過拮抗PCSK9而增加LDLR數量,從而增強LDL清除。 平均60%(劑量依賴)。 禁用于對該藥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者;未滿13歲兒童、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嚴重肝功能不全者暫缺乏應用數據。 降 低TG水平。機 制 :未明,可能作用于過氧化物酶體增殖劑激活受體(PPAR)、減少載脂蛋白B(ApoB)分泌。 可達45%(劑量依賴) 大劑量使用應注意消化道出血風險,尤其同時抗栓抗凝治療者。 降 低TG水 平。機 制 :激 動PPAR-α、通過轉錄因子調節脂代謝。 50%以上(依賴于基線TG水平) 禁用于活動性肝病、膽囊膽道疾病、嚴重腎功能不全、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 ![]() ![]() ![]() ![]() 啟動藥物治療前應常規進行肝功能和肌酸激酶測定,若有明顯異常,暫緩啟動他汀類藥物治療,先查找原因并治療至基本正常后再啟動藥 物治療。 首次啟動藥物治療后6周內應監測肝功能、肌酸激酶和血脂4項,初步評估安全性、療效并了解患者的依從性。 若安全耐受,3個月后再次復查并根據是否達 標調整方案,若調整方案則6周內監測安全性。 如此反復監測,直至安全并達標,此后每6~12 個月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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