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傷寒論》要避免兩大誤區 在學習《傷寒論》中,很多人,包括一些醫學名家,都容易陷入兩大誤區: 一是把張仲景的辨證體系混同于經絡辨證和臟腑辨證; 二是把辨證論治混同于辨病論治。在此特作提示如下: 一、張仲景的辨證體系統是八綱辨證和衛氣營血辨證的綜合運用。 《傷寒論》共分10篇,其中前8篇是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第1-3篇是“辨太陽病脈證并治”,第4篇是“辨陽明病脈證并治”,第5篇是“辨少陽病脈證并治”,統稱為“三陽篇”。第6篇是“辨太陰病脈證并治”,第7篇是“辨少陰病脈證并治”,第8篇是“辨厥陰病脈證并治”,統稱為“三陰篇”。由于其篇名與十二經脈及臟腑名稱相近,許多人,包括一些醫學大家都將張仲景的辨證體系稱為“六經辨證”,在注釋時又多與臟腑辨證混同,因此誤導學者產生許多錯誤觀念,對完整正確地理解張仲景的醫學思想貽害甚大。在此必須予以澄清。 《傷寒論》三陽三陰篇的篇名分別是“太陽病”、“陽明病”、“少陽病”、“太陰病”、“少陰病”、“厥陰病”,而不是太陽“經”病、陽明“經”病、少陽“經”病、太陰“經”病、少陰“經”病、厥陰“經”病,與經脈辨證有著跟本區別,不可混崤。 太陽病就是體表的陽性病,也就是體表發熱的疾病,這是講病位和病性,病在體表、軀殼,病性為熱。所以,身疼痛,包括四肢、皮膚、肌肉疼都屬于太陽病。因病在體表,所以要驅邪外出必須發汗。這就是“太陽病法當汗解”的原因。 人體十二經脈都循行于體表,太陽病絕不是指足太陽膀胱經和手太陽小腸經循行部位的疾病,足太陽膀胱經僅循行于背部至睛明穴處,手太陽小腸經僅循行于上肢外側,而太陽病是指整個人體外表軀殼,包括了各條經脈在體表的循行部位。 陽明病是身體之里,是腸胃之里的陽性病,也就是腸胃中的實熱證。所以說“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這也是講病位和病性,病在腸胃之里,病性為實熱。由于病在里,又是實熱證,所以要驅除病邪要用寒涼瀉下的方法。 少陽病是半表半里的陽性病,也就是病位在半表半里的發熱性疾病。所謂半表半里,就是在軀殼之里、腸胃之外的整個胸腹腔間。由于各臟腑都在胸腹腔間,胸腹腔間有熱會影響到各臟腑,特別會影響到聯系各臟腑器官的原膜或叫筋膜,也就是“三焦”。所以病性復雜,往來寒熱。同時由于肝主筋,所以對肝影響較大,但若說半表半里的病就是肝膽的病,這樣理解就窄了。由于病在半表半里,要驅邪,無論發汗或瀉下都不起作用,所以治療有用“和”法。 因為表病、里病都比較容易區分,所以《傷寒論》先講表、后講里,除了表和里就是半表半里,少陽篇放到最后講,這樣比較容易掌握。在三陰篇中,《傷寒論》則用相反的順序來論述,先講里陰病太陰、再講表陰證少陰,最后講半表半里的厥陰,也是為便于讀者掌握辨證方法。 太陰病是里陰證,病位與陽明病相同,都在腸胃里,但病性相反,是虛寒證。簡單地將太陰歸為脾病是不對的。由于病在里,性虛寒,所以太陰病治法當溫里。 少陰病是表陰證,病位與太陽病相同,都在體表,但病性相反,是虛寒證,由于病位在表,內有虛寒,所以治當解表同時溫里。 厥陰病是半表半里的陰證,病位與少陽病相同,都在半表半里,但病性相反,以陰寒虛為主,但同樣病性復雜,表現為寒熱錯雜。由于病在半表半里,不能發汗也不能瀉下,治法當“和”。 概括起來,《傷寒論》的辨證是先辨陰陽,將病分為陽性熱證和陰性虛寒證,即“三陽篇”和“三陰篇”,然后辨病位,也就是區分表、里、半表半里,再辨虛實,如太陽病分表虛證的太陽中風和表實證的太陽傷寒,而辨虛實的主要依據是津液血液的多少,也就是看衛氣營血。由此可見,雖然張仲景沒提出八綱辨證和衛氣營血辨證這個詞,但其辨證方法始終是八綱辨證和衛氣營血辨證的綜合運用。這也符合疾病的發展規律,人受外邪侵襲后,如果正氣足,能奮起抵抗,就會熱化形成陽性病,相反,正氣不足,邪氣壓倒正氣就會寒化形成陰性病。不管陽性熱性,如不及時治療就會由表向內傳并逐漸加重。張仲景就是根據疾病的發展規律,區分不同階段進行辨證治療的。在《金匱要略》論雜病時,才突出臟腑辨證。至于經絡辨證,張仲景也用到了,但因為主要是講方藥,涉及針灸很少,所以經絡辨證的內容不多。 二、《傷寒論》是辨證論治而不是辨病論治 很多人在學《傷寒論》時,總是自覺不自覺地把其中的方藥與某種病名相對應,這是十分錯誤的,而且往往會因此在臨床上犯錯。張仲景從沒說過“辨證論治”這個詞,但始終遵循辨證論治的原則,而這一原則最典型的表述就的第16條講的“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這12個字。另外,《傷寒論》每一篇的題目都是“辨XX病脈證并治”,第一個字是“辨”,辨什么?辨“脈”和“證”,他始終講的是辨“證”而不是病或“癥”,脈也是證。癥與疾病是一個意思,而“證”是疾病的發展趨勢,是人體與疾病作斗爭及欲從什么方向驅除病邪的反應。如脈浮,不但說明病在表、有熱,同時也反映出人體要從表驅除病邪的趨勢,這就為治病提供了思路的方向,既然人體要從表驅除病邪,治療中就要順勢而為,用藥促其發汗。 如果把辨證治療錯誤地理解為辨病治療就會犯錯。如太陽病并不是一個病,而在在體表的一系列陽性病,既包括太陽中風、也包括太陽傷寒,太陽中風的證是脈浮弱而汗出,根據這個證就要用桂枝湯,而太陽傷寒的證是脈浮緊不汗出,根據這個證就要用麻黃湯。太陽表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其證不同,所以用的方藥也不同。如果誤為辨病治療,凡是太陽病都用麻黃湯,就會出大錯,甚至害人性命。中醫看病最忌按病名開方,比如有的患者在醫院診斷為痢疾,中醫從沒有說哪個方藥是治痢疾的,而是根據辨證,區分是協熱利還是寒利,有沒有肚子疼、嘔吐等,據證選擇不同的方劑,都是痢疾,寒熱不同用藥完全相反,都是寒性痢疾,證不同用藥也有很大差別。所以,所謂辨證論治,最重要的是辨證,而辨證最后要辨到方證上,否則治不好病,甚至會治錯。 而所謂方證,就是某個方子所對應的適應證,如桂枝湯對應的是發熱、脈浮弱或浮緩,自汗出,頭項強痛而惡寒,“發熱、脈浮弱或浮緩,自汗出,頭項強痛而惡寒”這就是桂枝湯證。有是證便用是藥,用錯了就是誤治,會造成壞病。 辨證論治是中醫的特色和優勢,學《傷寒論》最重要的就是學會辨證論治,這樣才叫中醫,才能真正學會看病、治病。否則,按病名出藥方,那就算不上中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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