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倫和孝公主,生于乾隆四十年,皇帝的愛女;皇兄的愛妹。 有多愛呢?且舉幾個例子。 和孝公主的母親汪氏,正白旗人。十七歲入宮,封永常在,時為乾隆二十八年。 也就是說,她入宮十二年后,才生下了寶貝女兒——乾隆的十公主。 之前十幾年,她就像宮里大多數嬪妃一樣,苦苦等著皇帝的臨幸。在這期間,她盡心盡力伺候著皇上的生母、崇慶皇太后,頗得太后歡心,在兒子面前常講她的好話。 乾隆是個孝子,母親的話,怎可不聽?于是,汪氏在乾隆三十六年正月二十七日被封為永貴人;當年十月初十封惇嬪;兩年多后,懷上龍種;幾個月后,進為惇妃。 (惇妃畫像 圖片來源網絡,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乾隆四十三年,她犯下了清宮里很少見的大案。 她下令把一個宮女打死了。 這事稀有到什么程度呢? 乾隆在處置她的詔書里寫到,“昨惇妃將伊宮內使喚女子責處致斃,事屬駭見……前此妃嬪內,間有氣性不好,痛毆婢女,致令情急輕生者……從未有妃嬪將使女毒毆立斃之事”。 也就是說,雖然曾有嬪妃因毆打宮女,導致宮女輕生之事,但直接將宮女毒打而死的,這是破天荒地頭一遭。 乾隆以自己當例子,證明就算是皇帝,也不能任性——且如朕為天下主,掌生殺之權,從未嘗有任一時之氣,將閹豎輩立斃杖下。諸皇子豈不知之?從前小太監胡世杰、如意等,在朕前常有惹氣之事。不過予以薄懲。杖責二十。極多亦不過四十者。 我最多打不聽話的小太監四大板,絕不會下毒手。你現在竟然做了我都不敢做的事。不處理你,王法何在—— 惇妃即著降封為嬪,以示懲儆。她宮里的太監,未及時制止主子的“暴虐”,“首領太監郭進忠、劉良獲罪甚重,著革去頂帶,并罰錢糧二年;其他當班太監,罰俸一年。因是替惇嬪背鍋,所以,罰俸的一半由惇嬪出。“毆斃之女子,并著惇嬪罰出銀一百兩,給其父母殮埋”。 (清朝太監劇照 圖片來源網絡,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也許有人失望了,我還以為多大的處罰呢,不就是降位罰錢嘛……人命關天,就這樣處理了? 人家是皇帝的寵妃呢?還想怎樣?讓她償命嗎?快山呼萬歲謝恩吧! 更搞笑的是,不到一年,就又升惇嬪為惇妃了。 之所以如此,對乾隆這個六十七歲的老人來說,只因惇妃生的可愛的女兒,給了他的人生無限安慰。 誠如詔書里所言,“其得罪本屬不輕,第念其曾有公主……” 可見,十公主真是惇妃的貴人啊。如果她沒有生這個女兒而打死了宮女,命運必然是另一個樣子。 (十公主劇照 圖片來源網絡,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十公主不但是惇妃的貴人,還是和珅和丈夫豐紳殷德的貴人。 乾隆死后,嘉慶皇帝抓了和珅。很多大臣要求將這個罪大惡極的家伙凌遲處死,是十公主求哥哥給個面子,好歹留個全尸。 和珅才得以白綾自盡,否則,只怕菜市口會有無數百姓舉著銀子買他肉吃。 也因為老婆的面子,父親雖死,豐紳殷德并未受到太大沖擊,各種待遇也還是享有……雖然后來被扔到邊疆當官,最終好歹在老婆的求情之下,回到京城且死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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