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開始采用公元紀年是在1949年9月21日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確定的.當時是毛澤東提議的,并且全會通過的. 1、先有陰歷。從歷法的發展史來看,所有古老文化的國家如埃及、巴比倫、印度、希臘、羅馬和中國,最初都是用陰歷的。 在中國,早在公元前4000多年就有了自己的歷法。從黃帝紀年開始,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中國使用的是“干支紀年法”,即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分別組合起來,每60年為一個周期,如2018年是中國傳統歷法開元4715年。 2、使用陽歷。我國是從1912年開始采用陽歷的。辛亥革命爆發后次年(1912年),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采用公歷作為國歷,紀年方面,公元紀年法與民國紀年法并行。 1949年9月27日,經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國際社會上大多數國家通用的公歷和公元作為歷法與紀年。但是也并沒有廢除農歷,現今的中國傳統節日還是以農歷為準。 擴展資料 民國時代通行兩套歷法,一套是陽歷,一套是陰歷。本來自從辛亥革命以后,南方的新政府就主推陽歷,廢除陰歷。到了1928年北伐勝利,軍閥倒臺,國民黨基本上統一南北,廢除陰歷的口號喊得更響,高層領導和新派人士幾乎把陰歷和所有傳統節日都當成了封建的標志和阻擋社會進步的絆腳石,堅決要求掃蕩干凈,甚至出臺“紅頭文件”,禁止大家按陰歷過節,所有節日都要按照陽歷來過。 可是文件歸文件,傳統歸傳統,少數新派在元旦那天過大年,大多數遺老仍然在正月初一過大年,還有一部分朋友不新不舊,兩邊都不得罪,元旦也是春節,春節還是春節,一年要拜兩次年、祭兩回祖、貼兩套春聯、發兩輪壓歲錢,這是民國時代一大奇觀,現在已經看不到了。 1949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法、紀年采用了世界大多數國家的西元紀年,但仍然并用我國傳統農歷,這是1949年9月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協商決定的。會上,大家一致認為,應采用現代世界大多數國家公用的紀年制度,即用西元為新中國的紀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四項決議的第二項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紀年采用西元”。 漢朝初期開始中國歷法出現了大轉折,全國統一歷法,歷法也成為了一門較為獨立的科學技術。漢武帝責成司馬遷等人編寫了《太初歷》,之后劉歆作《三統歷》,這兩歷的重要特點是年歲合一,一年的整數天數是365天,不再之前歷法的366天。 以"加差法"替代之前的"減差法"以調整時差,年歲周期起始相當固定,用數學計算就能確定閏月,用不著"考定星歷,建立五行",至此,陰陽五行基本上退出了歷法。 之后中國歷朝頒布的歷法,均與太初歷大同小異;中華民國成立后,紀年采用西歷或民國紀年并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廢除民國紀年,全面采用公元紀年,并依舊頒布中國傳統夏歷,延續干支紀年。 我們國家也是從1912年民國建立才開始使用公元這個時間紀實的。 因為辛亥革命的爆發,我們徹底推翻了封建君主專制制度,因為孫中山先生受到西方新思想的熏陶和影響,他提議到用公元來計時,我們也正式開始了公歷這樣一個時間紀實。 但是,我們也沒有放棄自己國家原來的計時及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出臺新規,兩種方法同時使用,那我們的新年依舊是按照陰歷來過。 中國的農歷歷法以月亮的運轉周期來確定時間。定月的方法是以朔望月周期確定,朔所在日為初一。由于朔望月平均長度29.530588天,所以農歷大月30天,小月29天。 農歷平年有十二個月,全年354天或355天,個別年份353天;閏年為十三個月,其中某一月為閏月,月名依前一月名而定,如前月是六月,閏月則為閏六月。 閏年全年383天或384天,個別年份385天。設置閏月的方法是,農歷月份中無“中氣”的月份則是閏月。所謂的“中氣”,就是二十四節氣中的單數節氣,比如春分,小滿,谷雨,夏至等十二個節氣。 而二十四節氣是按照地球繞太陽的運轉周期確定的,這個就是太陽歷。所以,中國的歷法是月亮歷和太陽歷的結合體。 從解放初的全國政協會議方面的有關文件到有些介紹天文學歷法知識的書籍中,例如,我國采用“公元紀年”的紀年法等這種有問題的說法一直都在沿用著,沒有及時得到改正。 目前全世界通用的歷法稱為公歷,它實質上是一種陽歷。 原始的陽歷是古埃及人創立的。最初取一年為365日。為了協調歷法年與回歸年的長度,公元前46年羅馬統治者儒略·凱撒對陽歷作了修改,制定儒略歷。公元前8年,凱撒的侄兒奧古斯都又對儒略歷作為調整。儒略歷分一年為十二個月,平年365日;年份能被4整除的為閏年,共366日。這樣,儒略歷歷年平均長度便是365.25日,同回歸年長度365.2422日相差0.7078日,400年約差3日。從實施儒略歷到十六世紀末期,累差約為10日。為了消除了這個差數,教皇格里高利(一譯格雷果里)十三世把儒略歷1582年10月4日的下一天定為10月15日,中間消去10天;同時還修改了儒略歷置閏法則:能被4除盡的年份仍然為閏年,但對世紀年(如1600,1700,……),只有能被400除盡的才為閏年。這樣,400年中只有97個閏年,比原來減少三個,使歷年平均長度為365.2425日,更接近于回歸年的長度。經過這樣修改的儒略歷叫格里高利歷,亦稱格里歷。格里歷先在天主教國家使用,二十世紀初為全世界普遍采用,所以又叫公歷。中國于1912年開始采用公歷,但當時仍用中華民國紀年。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采用公歷紀年。 陰歷就是以月球繞地球一圈為一個月,但是這個周期只有二十九天半,一年就差不少,于是采用“閏月的方式來修正。規定那一個朔望月只有一個節氣,就增加一個閏月,這樣就和太陽歷同步了。中國的農歷,是陰陽合歷,二十四節就準確的反映了太陽的運行規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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