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敘述,有敘述的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件(起因、經過、結果)。它是讓讀者“知道”。 描寫,是讓寫作有畫面感、塑造形象的技法。它是讓讀者“感到”。 我以為“知道”與“感到”是兩者最鮮明的區別。之前我講過描寫與敘述的差別在“含情”。其實,“知道”與“感到”的差別就是“含情”。 摘自陸生作《堆砌也能寫出好作文》 【二】 理解孩子的作文多敘述,少描寫,進步需要過程。 摘自陸生作《我在全國童話體作文教學研討會上的發言要點》 【三】 從“記事”到“審美”,在作文教學上應該是兩個階段,但中間并沒有清晰的分界線,分開來講只是便于理解。或者說,“記事”在“知道”層面,而“審美”在“感到”層面。比如,我好痛——讀者只是知道;我好痛,像針扎一樣——讀者就能感到了。 人類出現文字,出現文章,文章類型越來越多……古時多神話,那是人類的童話;古時多敘述,少描寫;古時少心理,少意識流……人類的文字世界就是這么一步步豐滿起來的。那一個孩子的寫作,不也該這樣嗎? 摘自陸生作《讀<吳忠豪:關于作文教學改革的幾點新思考>有感》 【四】 從敘述轉描寫,把事情寫得讓人身臨其境。 摘自陸生作《如何引導農村小學生寫好作文》 【五】 所謂敘述:只起“接續與轉換關系”(托多羅夫語)的作用,即“敘述是作家對人物、事件和環境所做的一種簡要的說明和交代的表達方式(即敘述=“說明”和“交代”!)。”敘事類文學在其產生初期,多用這種手法。如我國六朝的筆記小說《世說新語》等,就是主要用敘述的手法寫成的。(敘述替代描寫,已成歷史)“敘述手法由于缺少細節刻畫,以致形象不夠具體、鮮明,所以近代敘事類文學除了將其作為描寫的輔助手段之外,一般很少單獨運用。”(王元驤語)(敘述缺陷明顯,只能當“配角”) 所謂描寫:是把情與景加工成混合物。清代王夫之說:“情(比如‘糖醋’)景(比如‘排骨’)名為二,實不可離。(‘糖醋’+‘排骨’=所描寫的混合物!)”王國維說:“一切景語皆情語。”(一定心境下,也就是戴著有色眼鏡觀物,那被描寫的必定是變形變態之物)“描寫是在敘事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可見,描寫比敘述技高一籌),通過人物、環境、事件的具體刻畫來反映生活的一種表達方式(‘通過……’,即借景;‘反映……’,即抒發)。它的效果是能使作品反映的對象有如耳聞目睹、親身經歷似的呈現在讀者面前。它是近代敘事文學反映生活的一種基本手段。(描寫‘藏中心思想之情’成主角)”(王元驤語) 摘自徐啟賢《描寫在文本中不可缺席》 【六】 描寫的目的是為了具體、形象。 但是,我們分得清什么是描寫,什么是敘述嗎?網上有《怎么區分記敘文的敘述和描寫》一文,其中列舉了五點不同:應用對象,形象感,線條粗細,是否推動情節發展,是否使用修辭手法。我看了挺受益。但對小學生來說,我想,首先掌握“是否使用修辭手法”,令描寫具體、形象;其次,去感悟“是否推動情節發展”;有這兩點就夠了,其他的再另說吧。 比如:一只猴子跑過去。這是敘述。一只猴子像醉漢一樣跑過去。這是描寫,它具體形象一些。 若再有簡單的方法來區別敘述和描寫,我覺得是這樣——敘述是偏客觀的講述,做交代,講清來龍去脈;而描寫往往含有作者的主觀情感在里面,具體,有形象。比如:外邊下雨了。這是敘述。雨像箭一樣射下來。這是描寫。 摘自陸生作《你真的知道細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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