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應急預案培訓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為了堅決貫徹上級領導部門關于深入細致地做好各項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對醫患關系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提高協同作戰能力,全力做好風險控制與應急準備工作,全力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確保正常的醫療秩序,特制訂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醫院應規范醫療行為,做好醫療事故防范及處理預案,加強組織管理和醫療安全教育,搞好醫療糾紛化解工作,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 改善服務態度和服務方式,加強醫患溝通,變被動為主動,將醫療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從而達到和諧醫患關系和穩定就醫環境的目的。 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重大醫療過失、可能導致醫療事故或發生醫療爭議的情況時,應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剖邑撠熑藨皶r向本院負責醫療服務的監控部門(醫務股、客戶服務部)報告(夜間向行政值班報告)。專職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分管院長報告,并及時向患者解釋、溝通。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科主任接到情況匯報后,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立即向醫務股長及分管院長、院長匯報,并立即參與情況調查、核實,及時接待家屬。必要時,應組織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專家進行院內討論,根據院專家組和院領導的意見,屬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及時向衛生局匯報。 經調查、核實情況后,應立即采取有效的醫療救治措施,以阻止或減緩病情的發展,避免或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進一步損害。并及時與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溝通,告知患者或代理人的合法權利,爭取獲得理解及配合。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旦發生醫療糾紛,必須及時安排專人保存所有證據材料,包括病歷、實物。對死因不明或有爭議的患者,醫院必須主動依法定程序報告,依法主動申請尸體解剖。 加大打擊“醫鬧”的力度,一旦突發糾紛事件發生,科室在第一時間通知科主任、行政值班。行政值班根據情況,通知醫務股、院辦和院保衛人員。上述人員應立即到場,化解、疏導,防止事態惡化。將有關人員帶離病區,到接待室繼續進行對話溝通。向業務院長、院長報告。如上述措施不能及時改善醫療秩序,必須立即撥打“110”報警,通過警方的協助來改善醫療秩序和環境,必要時向政府部門、衛生局報告,取得相關指導和協助。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為及時、有效地控制和處理急性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頭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東莞市急性傳染病疫情應急調查處理實施方案(試行)》、《東莞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調查處理方案(試行)》、《東莞市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調查處理實施方案(試行)》,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定義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本方案所指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急性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嚴重火災,重特大車禍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市衛生局要求,醫院組織有關專家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理小組。 (一)成立“東莞市橋頭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名單附后),負責領導、指揮突發性災害事件的應急外置,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監督、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各項具體工作。 (二)成立“東莞市橋頭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護指導小組”(名單附后), “東莞市橋頭醫院公共衛生事件、災害事件應急預備隊”(名單附后),負責事故現場救治、院內診斷及臨床救治,并協助 “東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調查處理小組”的調查處理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三)成立“東莞市橋頭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調查處理小組”(名單附后),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監測、報告,傳染源隔離,迅速對疫情作全面評估、組織實施對現場進行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對疫情預防控制措施效果進行評估,并提出改進建議,組織開展有關的宣傳教育工作。并協助“東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調查處理小組”的調查處理工作。 (四)成立“東莞市橋頭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監督管理小組”(名單附后),負責監督落實事故現場預防控制措施,負責監督落實收治病人的場所消毒隔離和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會同應急調查處理小組做好衛生宣傳教育工作,協助一“東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調查處理小組”的調查處理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五)確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和責任接報人(名單附后)。責任報告人的職責為對接診發現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向醫務股和疾控辦報告。責任接報人職責為對接報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即時進行核實,核實后上報院領導和市衛生局,協助市衛生局派遣的工作組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設立住院部四樓為接納成批傷員的臨時處置科室,以接納突發性災害事件的成批傷病員。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七)設備股、后勤殷做好應急設備、防護物資的貯存、供應、發放工作、保證在突發性災害事件發生時的設備、物資的供應。藥劑科做好突發性災害事件應急藥品的貯備、供應、發放工作。開通突發性災害事件的應急咨詢專線電話120、81037663-803、81037832、81037820。設置2輛裝備完善的專用救護車,救護車上有呼吸機、除顫機、負壓吸引器等搶救設備,保證24小時處于應急狀態。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 醫務人員發現急性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重大火災,重特大車禍,應按本方案制定的報告時限和程序報告。 (一)報告時限 1、急性傳染病疫情:各科室接診發現鼠疫、霍亂、脊髓灰質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病例;發現急性傳染病暴發疫情;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需即時上報的疫惰,應即時報告疫情給醫務股和疾控辦。醫務人員發現登革熱、白喉、狂犬病、HIV感染病例,應及時電話報告疾控辦。發現其他傳染病疫情按常規要求報告。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食物中毒事故:各科室接診發現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或引起中毒者死亡的食物中毒事故,應即時報告醫務股和疾控辦。 3、職業中毒事故:各科室接診發現急性群體性職業中毒事故應即時電話報告醫務股和疾控辦。對接診發現的其他職業中毒病例,應及時電話報告疾控辦。 4、發生重大火災,重特大車禍,應即時電話報告醫務股、疾控辦,醫務股、疾控辦立即向院領導報告。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二)報告程序 科室醫務人員發現需即時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故,應即時報告科主任,科主任核實后即時報告醫務股和疾控辦。上述職能科接報后,應及時進行核實、調查、處理工作,了解事故的基本情況,在2小時內報告主管院長和鎮政府、市衛生局。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三)報告內容 各科室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故時,應報告發生的時間、地點、發病人數、主要體征和癥狀、初步診斷和處理措施。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 (一)各科室接診突發公共衛生事故患者,應及時組織院內醫務人員進行救治工作,并報告醫務股和疾控辦。配合市衛生局“調查小組” “監督小組”的調查處理工作。 (二)醫院責任接報人接到各科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進行初步判斷,及時上報院領導和市衛生局,并立即啟動橋頭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五、保障措施 (一)各應急調查處理小組成員、責任報告人和責任接報人明確職責,保持通迅通暢,隨時待命參加調查處理、醫療救護和預防控制工作。 (二)醫院加強對一線醫務人員的業務培訓,有組織、有針對性地進行傳染病防治知識、食物中毒和職業病救護知識的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應變能力。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三)醫療設備科和藥劑科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故急需的醫療器械和應急搶救特效藥物的儲備。 (四)當出現大批突發傷員時,我院為保障傷員的有效救治,我院將合理調整住院病房分布,充分利用醫療資源。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六、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對突發災害事件的技術調查、確證、處置、控制和評價工作。 七、對傳染病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八、對突發性災害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現場救護和現場救援、接受就診病人的治療,接診醫務人員應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其病歷記錄的復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各科室、部門應當采取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對傳染病人密切接觸者,采取醫學觀察措施。 突發公共衛生(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九、對突發性災害事件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密切接觸者,若拒絕配合醫院采取醫學措施的,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 十、在突發性災害事件中,對突發性事件調查、控制、醫疔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按照醫院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直至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執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恐怖襲擊事件醫學應急處置方案 為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鎮范圍內的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爆炸、劫持人質等恐怖襲擊事件(以下簡稱:恐怖襲擊事件),指導和實施各類恐怖襲擊事件的醫學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我鎮公共衛生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恐怖襲擊事件醫學應急處置方案 一、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共同應對。 恐怖襲擊事件醫學應急處置方案 二、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橋頭醫院反恐怖醫學應急領導小組及職責 成立橋頭醫院反恐怖醫學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醫院有關科室負責人及各有關部門主管領導為成員。其職責如下: 1、在市、鎮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統一指揮下,協調與政府所屬各相關部門,保證我鎮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2、及時向市、鎮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匯報有關信息,與政府各相關部門保持信息聯系。 3、組織實施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爆炸、劫持人質等恐怖襲擊事件的醫療救援、衛生防疫與心理工作 4、建立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物資、技術等保障機制,統一調配。 恐怖襲擊事件醫學應急處置方案 (二)日常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是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疾控辦,其職責如下: 1、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我院反恐醫療救援與衛生防疫的預案和實施方案及有關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3、負責建立全鎮反恐怖襲擊事件醫療救援與衛生防疫的信息交流網絡,保證信息暢通。 恐怖襲擊事件醫學應急處置方案 4、負責組織收集與分析相關信息,對恐怖襲擊事件進行預警與現場處理。 5、負責組織協調全院各部門的工作,保證各部門應急準備工作有序進行。 6、負責組織人員培訓、物資儲備(包括應急工作的設備、防護器材和藥品等處于良好狀態)、后勤保障、社會動員等相關工作。 恐怖襲擊事件醫學應急處置方案 三、 應急處置 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在領導小組和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以下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1、對傷病員進行積極的現場醫療救治; 2、做好傷病員的分流、隔離、轉運及轉運途中的醫療監護; 3、參與現場調查和健康效應評價; 4、為其他現場應急救護人員提供醫學和防護指導; 5、對受害人群進行心理干預,提供必要的心理輔導。 6、配合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好污染區及周邊地區毒物監測。 恐怖襲擊事件醫學應急處置方案 四、 保障措施 (一)組織制度保障 對恐怖襲擊事件的危害性和可能性給予充分的認識,根據實際情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制定有關組織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保持24小時信息暢通。 (二)人才保障 抽調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援、衛生監督等各方面專業人員組成反恐怖襲擊應急醫學救援工作隊伍,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反恐怖襲擊應急救援工作的相關技能及個人防護的專業培訓,提高對恐怖事件的報告、識別、調查與應急處理能力。根據反恐怖襲擊需要,結合我院實際,組建反恐怖醫學應急醫療救護隊,負責對在恐怖襲擊事件中受傷、受害的人群實施現場醫療救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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