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見到一次,我就不厭其煩地告訴他們,這個說辭不全面,可以說太偏頗。 理由如下: 第一,這個說辭太片面。 既然說到了簡化字,那就先來復習下,什么是簡化字。 以下內容引自Wikipedia:民間俗稱簡體字,這一體系常被稱為簡體中文(英語:Simplified Chinese),其簡化字形來自草書楷化或文獻中筆畫簡單的俗字、異體字、古字、假借字,但也有很多是當代共產黨人的新創。同時,也有很多漢字沒有簡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千年以來字體皆未改變,稱為傳承字、正體字,而同時共用的就稱為傳統漢字。 另外,簡化字不是隨便簡化出來的,可以看切割線下面的簡化字歷史事實。所以,就不能挑出幾個字來指責簡化字的得失,更不能指責大陸如何如何。 第二,這個說辭別有用心。 開頭就說是一個臺灣人如是說,而且偏偏引用這幾個字。大陸人看了,肯定會挑起一些憤青,或者是愛國人士的情緒,作者巧妙地用簡化字挑起了爭端,可見,始作俑者別有用心。且不說這段話是不是臺灣人說的,大家都知道,臺灣和個別地區還在使用繁體字(正體字),中國大陸,新加坡等一些其他中文圈國家在使用簡化漢字,那這些使用簡化字的地區是不是也是他們討論的對象呢?為啥偏要拿大陸說事? 第三,這個說辭太無知。 今天現實情況是大陸使用簡體字,臺灣使用繁體字(正體字),這是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回過頭來說,漢字,準確說應該是文字,經歷了幾千年的演變歷程,從最開始的甲骨文,到金文,秦國統一的小篆,再到后來的隸書,楷書,宋朝的時候,確立的宋體字(就是電腦字庫里的宋體字),再到解放后的簡化字。每一次變化,都是根據國家或者寫作習慣而約定俗成,不能只用某一階段的字來代表整個字的真正內涵。剛才說了,文字演變是一個歷程,經過千百年的變化,字義,字形,字音隨之發生了變化。不能用某一段的演變代表整個字的意義,更不能用繁體字(正體字)來代表字的本義,因為繁體字(正體字)已經不是最初的文字了。所以,如果再討論文字或者文字的含義相關時,請用這個字的最初的字形,字音來說事。否則,就是無知,對于無知的帖子,我們不能轉載。 另外,這個說辭本身就有漏洞。 請看云字的演變。
而且,另外一個子,鄉的繁體字郷中右邊那部分,不是郎。請看圖。 鄉的演變。 郎的演變。 所以。。。
關于簡化字的歷史事實,你應該知道這些信息,同樣引自Wikipedia: 1952年2月5日,在中央教育部的籌劃下,由中國文字改革協會改組合并其他機構組成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俄籍顧問謝爾應琴柯(Selchiuchinko)在“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會議上指示:“嚴格的拼音原則是采用中國共產黨員在蘇聯創制的那套拼音文字是最合理的”。 1955年1月7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公布《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有三個表:〈798個漢字簡化表〉、〈擬廢除的400個異體字表〉、〈漢字偏旁手寫簡化表〉。第二表就是其后分拆出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的草案。〈漢字簡化方案草案說明〉中指出:“通過這個草案的討論,我們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研究中國文字改革問題,為今后進一步整理漢字和實行拼音文字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1955年10月,《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經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會后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根據討論的結果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經國務院漢字簡化方案申請委員會審定。 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公布《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其中收錄的39個選用字習慣上看作簡化字。 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報》全文發表了國務院的《關于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和《漢字簡化方案》。 1975年5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擬出《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并報請國務院審閱。 1977年12月20日,公布《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稱為“二簡字”,廣泛征求社會意見。次日,《人民日報》開始試用“二簡字”。 1978年7月,中宣部發出通知,在報紙、刊物、圖書等方面停止使用“二簡字”。 趙文耕國學書法上課時間及地點: 周二下午:16:00~17:30。 周五下午:16:00~17:30。 上課地點:鼓樓東大街14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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