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0定額與2015定額對比
總體變化
1、“2020定額”在“2015定額”基礎上,除保留原有專業外,新增排水管網非開挖修復工程清單計價定額、城市道路養護維修工程清單計價定額、裝配式建筑工程清單計價定額等,共14個專業定額及附錄,共計34712個定額項目,在“2015定額”基礎上新增加10741個項目,減少13122個項目。 2、定額仍以綜合基價的形式表現,實行動態管理,人工費定期頒發調整系數。定額中綜合費拆分為利潤和企業管理費;定額綜合基價包含: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企業管理費、利潤。 3、所有定額項目費用構成中不再包含增值稅中的“進項稅”,適用一般計稅方式,對簡易計稅重新規定調整系數和計稅方法。 4、在定額總說明中增加關于海拔>2000m的人工、機械降效的調整方式,適用于所有專業;規范了小區改造的計量、計價與其他專業的銜接。 5、機械臺班定額單價為不含稅的單價,簡易計稅以調整系數計算。 6、總價措施項目費、安全文明施工費以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分別制定費率,適應不同的計稅方式。 7、規費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不再核定企業規費費率。不同資質等級企業制定不同的費率,編制招標控制價時以I檔費率(最高檔)計算,簽訂合同和辦理竣工結算時,以不同資質對應的費率計算。 8、附加稅不再進入企業管理費,編制招標控制價時,按定額規定的綜合附加稅稅率計算,辦理結算以合同約定的方式計算。
二 1、本次定額所有專業除體現專業特性的項目外,本專業借用其他專業時,施工工藝相同的項目不再重復設置,除專業單獨發包工程及有關規定外,均按相應各自專業取費標準收取費用。3、除仿古、市政、管廊專業及零星項目保留現場預制外,其他專業均刪除現場制作項目,金屬構件砼預制構件吊裝單獨設置項目,若維修加固、小區改造、金屬構件涉及現場制作、安裝,執行既有及小區改造房屋建筑維修與加固工程專業定額。4、凡屬配合比及強度等級能換算的項目,不再重復設置,應用時按配合比換算。如各種鋼筋砼構件的砼等級。5、各專業均增補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機械的定額項目。如濕拌砂漿、滲水砼、裝配式板的架管支撐、高支模夯土墻、鋁模板、壓模砼等。
三 結構調整
1、將綠色建筑工程(一)“生態透水整體路面”及市政工程“透水混凝土地面”歸并于綠色建筑工程。 2、將綠色建筑工程(一)“藝術石作圓雕”歸并于仿古建筑工程。3、將市政工程“現澆混凝土人行道表面壓印”、新編“仿真草皮”歸并于園林綠化工程,但兩個專業銜接不重復。4、將綠色建筑工程(一)“城市藝術雕飾”項目歸并于園林綠化工程。5、將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一)“金屬結構”項目歸并于裝配式建筑工程。6、裝配式建筑工程屋面板增設“彩鋼夾芯板”、“采光板”、“壓型鋼板”;刪除土建分冊中屋面及防水工程J.1.2型材屋面的“金屬壓型板屋面”、“彩色涂層鋼板屋面”;保留土建分冊中“陽光板屋面”、“玻璃鋼瓦屋面”、“膜結構屋面”。7、見綠色建筑工程(二)“鋼絲網架輕質夾芯隔墻板”、“輕質條板隔墻”、“預制輕鋼龍骨隔墻板”歸并于裝配式建筑工程。8、裝配式成品欄桿、成品木飾面、裝配式隔墻、天棚的裝飾及裝飾成品部件歸并于《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二)》。9、將綠色建筑工程(一)、(二)“耐根穿刺改性瀝青卷材”、“隔氣模”、“節能門窗”、“節能保溫”及“保溫、隔熱、防腐”工程歸并于《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一)》。10、將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二)中涉及與隔音、聲環境有關的項目歸并于綠色建筑工程。11、將綜合管廊工程冊中的“泥漿罐車運淤泥流砂”項目歸并于《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一)》,“風鎬破碎巖石”項目歸并于《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爆破工程》。12、裝配式建筑專業增補鋁合金模板、裝配式疊合板架管支撐項目,其他專業冊按本專業執行。13、新增補高支模、夯土墻歸并于《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一)》。
四 “2020定額”基本維持“2015定額”的水平,在廣泛征求意見后,對消耗量水平適中的定額項目未做調整;對于在執行過程中反映消耗量水平與施工現場實際出入較大的項目,進行消耗量水平的重新測算與調整。國家新頒布的消耗量定額是本次編制的主要依據,特別是本次的通用安裝工程是以國家《通用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為基礎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編制而成,工作內容與'2015定額'差異比較大。“2020定額”的定額人工工日以國家消耗量定額為準,按技術等級劃分為普工、一般技工、高級技工,不再按工種(混凝土工、抹灰工、細木工等)劃分。人工消耗量總體以“2015定額”為基礎,以國家新編定額為依據,結合四川實際情況對定額中人工消耗量進行測算和調整,除個別專業下調外,總體水平與“2015定額”基本持平。編制出的人工費基本符合市場實際情況。“2015定額”中人工單價包括:普工60元/工日,技工85元/工日,混凝土工75元/工日,抹灰技工為85元/工日,細木工為120元/工日,其他技工為95元/工日,安裝綜合工為85元/工日。“2020定額”中人工單價包括:普工90元/工日,技工120元/工日,高級技工150元/工日。“2020定額”與“2015定額”的材料消耗量基本保持一致,部分項目因其工藝、施工方法的變更,材料消耗量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刪除了已經淘汰的材料,修改了部分材料計量單位。(1)現澆構件鋼筋(包括普通和高強)損耗和施工搭接綜合定額損耗量為:直徑10以內的鋼筋綜合損耗為7%;直徑12-16的鋼筋綜合損耗為6.5%;直徑16以上的鋼筋綜合損耗為5%;在說明中明確如果采用機械連接,鋼筋的定額損耗調整為3%。現澆鋼筋混凝土構件:現場攪拌為1%,商品混凝土為0.5%。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非成品編制項目混凝土損耗按“2015定額”執行;按成品編制項目,大型構件不考慮損耗,小型構件或零星構件的損耗為0.5%。素混凝土構件或項目:現場攪拌未調整,商品混凝土為1%。素混凝土包含:墊層、道路、室外混凝土、散水等諸如此類不含鋼筋的構件或項目。(1)“2020定額”中價值2000元(含進項稅)以下的機械設備不再編制機械臺班定額,此類機械費按照國家規定進入“管理費”,但其電的耗量仍進入機械費。(2)“2020定額”中部分專業垂直運輸費單列吊裝機械費。(3)“2015定額”部分定額子目的吊裝機械是卷揚機,由于實際施工中很少使用,所以“2020定額”中用其他吊裝機械代替了卷揚機,并調整了臺班耗量。(4)國家發改委發文已停止生產5噸的汽車式起重機,因此“2020定額”用其他機械代替了5噸汽車式起重機。(5)涉及大型構件的安裝項目,有可能定額考慮的機械與實際不符,為了應用方便將定額考慮的消耗量和配置機械單列。例如成品管廊安裝等。“2015定額”綜合費中包含了企業管理費和利潤,“2020定額”中不再有綜合費,而是把管理費和利潤單列。“2020定額”中的管理費及利潤總體水平在工程中占7-8%,符合市場情況。規費定義與國家規范一致,主要指社會保障費和住房公積金、工程排污費。不再核定企業規費費率,統一按企業資質等級計算。“2020定額”規費的組成與“2015定額”一致,包括社會保障費用(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五險一金”取費基數仍為“分部分項工程定額人工費 單價措施項目定額人工費”。(1)安全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費、臨時設施費)計算時不再區分工程所在地,按不同工程類型的取費標準執行。“2020定額”安全文明施工費水平相比“2015定額”略有上漲。(2)其他總價措施項目費(夜間施工費、二次搬運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工程定位復測費)費用水平與“2015定額”基本持平。(3)為防止投標單位故意改變定額選用,損害招標人利益,同時解決人工作業和機械作業苦樂不均的問題,將總價措施費取費基礎由以前的“分部分項工程定額人工費 單價措施項目定額人工費”變更為“定額人工費 定額機械費”。 (1)“2020定額”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所有定額項目費用構成中不再包含增值稅中“進項稅”,使用一般計稅方式,定額增值稅為銷項稅額。對于簡易計稅方式,制定了配套的計價程序、方法和調整系數。
五 實際項目水平測算 “2020定額”與“2015定額”實際項目水平測算,詳見下表。序號
| 專業 | 分部分項及單價措施 | 規費 | 總價 措施 | 稅金 | 工程 造價 | 1
| 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
| 2.04%
| -12.86% | 8.22% | 1.35% | 1.96% | 2 | 單獨裝飾裝修工程
| -0.53% | -10.88% | 11.82% | -0.9% | -0.3% | 3 | 仿古建筑工程
| -4.93%
| -19.25% | -10.12% | -5.95% | -5.38% | 4 | 通用安裝工程 | 0.24% | -4.57% | 16.62% | 0.12% | 0.72% | 5 | 市政工程 | 3.04% | -0.27% | 0.3% | 2.38%
| 3% | 6 | 園林綠化工程
| -2.72% | -26.51% | -2.61% | -3.67% | -3.08% | 7 | 構筑物 工程 | -2.47% | -12.4% | 6.56% | -2.75% | -2.17% | 8
|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 -0.28% | -21.62% | 6.45% | -1.01% | -0.41% | 9 | 既有及小區改造房屋建筑維修及加固工程 | -14.3% | -29.76% | -0.19% | -14.34% | -13.8% | 10 | 裝配式鋼結構工程 | -6.19% | -39.29% | 3.07% | -6.89% | -6.34% | 11 | 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 | 1.62% | -0.44% | 20.1% | 1.19% | 1.79% | 12 | 綠色建筑工程 | -2.8% | -23.03% | 56.87% | -3.19% | -2.63% | 13 | 綜合管廊工程 | 1.97% | -18.11% | 77.41% | 2.73% | 3.35% | 14 | 土石方專業工程 | 0.87% | -24.65% | -3.78% | -17.86% | -0.15% | 15
| 基坑支護專業工程
| -12.3%
| -36.72% | -2.95% | -12.98% | -12.5% | 16 | 樁基礎專業工程 | -7.65% | -27.95% | -4.21% | -8.45% | -7.9% |
說明:以上內容由2021年3月11日四川省造價站張宗輝先生的“2020新定額交底”培訓會學習筆記整理而成,如有不當之處,將立即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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