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縣令的下屬官員 1、縣丞:正八品官,有自己的衙署辦公,分掌一縣之糧馬、稅收、戶籍、巡捕等事務。 2、主簿:正九品,有自己的專署辦公,與縣丞分管糧馬、稅收、戶籍、巡捕等事。 3、典史:典史的品級為未入流,掌管一縣監察獄囚之事。 4、巡檢:相當于現在的派出所,從九品官。 5、驛丞:管理各驛站,相當于現在的郵政局兼招待所的職能。 6、閘官:相當于現在的水庫管理人員。 7、稅課司大使:掌稅收的征收。 8、倉大使:掌倉庫的保管與守衛。 9、河泊所大使:掌征收漁業稅。 10、醫學訓科:為一縣之醫官,相當于現在的縣立醫院院長。 11、陰陽學訓術:掌管星相(天文)。 12、僧會司僧會:掌管一縣僧人。 13、道會司道會:掌管一縣道士。 此外,知縣還有自己私人聘任的幕僚。他們泛稱師爺,再按其專長分為書啟師爺、刑名師爺、錢谷師爺。師爺們無俸祿和工食銀,年終知縣給予束修。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