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我國按十二個時辰計時,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每個時辰相當于現在的兩個小時。 擇日、排八字,應當按照本地時間來規定時辰,本地時是按照本地區的太陽高度來確定的,古人是這樣確定本地時的:在晴朗的夏至節那天,在空曠的地面上立一根木桿,在中午時觀察此木桿的影子,當地面看不到木桿的影子時就當到了正午時。然后從正午時前后各伸展一個小時,這個時段就是本地時辰“午”時。現在有了電腦、手機,利用電腦、手機可以直接查到本地的日中(正午)的北京時間。 比如湖南省懷化市日中時間是北京時間12:41那么湖南懷化地區的午時應該是從北京時間11:41至13:41而不是北京時間11:00至13:00.也就是說湖南省懷化市北京時間11:41才開始進入午時。每個時辰的起始都應該按北京時間推遲41分鐘。又比如上海市浦東新區日中時間是北京時間11:54那么上海浦東新區的午時就應該是北京時間10:54至11:54,每個時辰的起始應該比北京時間提前6分鐘;再比如新疆烏魯木齊市,日中時間是北京時間14:10那么這個區域的午時就應該是北京時間13:10至15:10.每個時辰都要比北京時間后推2小時10分鐘。總之每個地區的日中時間不同,進入每個時辰的時間也應該不同,不能千篇一律的按照字典里規定的:子時(23:00至1:00)、丑時(1:00至3:00)寅時(3:00至5:00)……應該根據每個地區進入日中(正午)的北京時間來規定本地每個時辰的時間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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