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宋詞從《詩經》、《楚辭》及《漢魏六朝詩歌》里汲取營養,始于唐,定型于五代,盛于宋,是繼唐詩后的又一種文學體裁,兼有文學與音樂兩方面的特點,也為后來的明清戲劇小說輸送了養分。 宋詞句子有長與短,便于歌唱。因是合樂的歌詞,故又稱曲子詞、樂府、樂章、長短句、詩余、琴趣等。每首詞都有一個調名,叫做“詞牌名”,依調填詞叫“依聲”。詞別名“長短句”(在宋代以后,可以說長短句是詞的別名,但是在北宋時期,長短句卻是詞的本名;在唐代,長短句還是一個詩體名詞)。 宋詞是中國古代文學皇冠上光輝奪目的明珠,在古代文學的閬苑里,是一座芬芳絢麗的園圃,以姹紫嫣紅、千姿百態的神韻,與唐詩爭奇,與元曲斗艷,歷來與唐詩并稱雙絕,都代表一代文學之盛。 二、元曲是盛行于元代的一種文藝形式,又稱詞余、樂府,包括雜劇和散曲,有時專指雜劇。 雜劇,宋代以滑稽調笑為特點的一種表演形式,元代發展成戲曲形式,每本以四折為主,在開頭或折間另加楔子。每折用同宮調同韻的北曲套曲和賓白組成。如:關漢卿的《竇娥冤》等。明清兩代也有雜劇,但每本不限四折。 散曲,盛行于元、明、清三代的沒有賓白的曲子形式。內容以抒情為主,有小令和散套兩種。 一般來說,元雜劇和散曲合稱為元曲,雜劇是戲曲,散曲是詩歌,屬于不同的文學體裁。但也有相同之處。兩者都采用北曲為演唱形式。因此,散曲、劇曲又稱之為樂府。散曲是元代文學主體,但元雜劇的成就和影響遠遠超過散曲,因此也有人以“元曲”單指雜劇,元曲也即“元代戲曲”。 元曲有嚴密的格律定式,每一曲牌的句式、字數、平仄等都有固定的格式要求。雖有定格,但并不死板,允許在定格中加襯字,部分曲牌還可增句,押韻上允許平仄通押,與律詩絕句和宋詞相比,有較大的靈活性。所以同一首“曲牌”的兩首有時字數不一樣,就是這個緣故(同一曲牌中,字數最少的一首為標準定格)。 元曲原本來自所謂的“蕃曲”、“胡樂”,首先在民間流傳,被稱為“街市小令”或“村坊小調”。隨著元滅宋入主中原,它先后在大都(今北京)和臨安(今杭州)為中心的南北廣袤地區流傳開來。 元曲是漢民族燦爛文化寶庫中的一朵燦爛的花朵,它在思想內容和藝術成就上都體現了獨有的特色,和唐詩、宋詞、明清小說鼎足并舉,成為我國文學史上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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