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詞調與體的變化和創造原是沒有限制的。懂得音律的作者可以自己創調與變體。康熙《詞譜序》云:“詞寄于調,字之多寡有定數,句之長短有定式,韻之平仄有定聲,杪忽無差,始能諧合。”然試看《詞譜》所載同一詞調諸體的句式、平仄、押韻、字數常頗有出入,可見古人填寫時有著相當程度的自由。詞韻常比詩韻寬,有時平仄以至四聲可以通押或者代替,也有押方言音的。 如《滿江紅》詞調,一般押仄聲中入聲韻,以寄寓磊落不平之感,岳飛的《滿江紅》(怒發沖冠),抒發激烈的壯懷,讀來使人慷慨悲憤,押的便是入聲韻。然而姜夔的《滿江紅》(仙姥來時),遐想湖上女神,卻換押平韻,聲情遂變作緩和舒徐,富有瀟灑優游的情趣。姜夔《長亭怨慢》自序云:“予頗喜自制曲,初率意為長短句,然后協以律,故前后闋多不同。”該詞中有句如:“閱人多矣,誰得以長亭樹?樹若有情,不會得青青如此!”“日暮,望高城不見,只見亂山無數。韋郎去也,怎忘得玉環分付?”寫景抒情,卷舒自如,渾如散文。但由于作者深諳音律,故雖隨意為長短之句,而自然合乎律度,適應歌者口吻。“從心所欲不逾矩”,這是一種自由與規律高度統一的產物。 詞的格律寬嚴有一個發展過程。唐到北宋前期還比較寬松,而北宋后期至南宋則越來越嚴密。各時期不同作家對審音協律也有不同要求。如有人認為蘇軾的詞不協音律,有則為之辯護。陸游《老學庵筆記》云:世言東坡不能歌,故所作樂府多不協律。晁以道謂:“紹圣初,與 《跋東坡七夕詞后》 又云:'歌之曲終,東坡別于汴上,東坡酒酣自歌《陽關曲》’。則公非不能歌,但豪放,不喜剪裁以就聲律耳。” 《跋東坡七夕詞后》又云:“歌之曲終,覺天風海雨逼人。”從其他記載也可看到蘇軾的代表作如《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念奴嬌》(大江東去)也都被“善謳者”歌唱或贊賞過,說明還是合樂可歌的,只是有些地方突破聲律的束縛。 大凡過于不守音律也許失卻詞的韻味,遵律過嚴也會成為枷鎖,重要的是運用音律為情意服務。如《聲聲慢》調在李清照以前作者多押平韻,而李清照卻選押仄韻,又用了話多齒音、舌音字,創造了情景交融的特殊藝術效果。可見她要求作詞的嚴辯音律,卻正是自由地運用之以突破陳規進行創造,而不是作繭自縛。宋代許多絕妙好詞,雖然長短錯落,自由卷舒,有的類同口語、散文,而吟誦起來的韻味盎然,富有節奏感。 個中奧妙是很值得我們體味的。有些例子,則未必可取。如張炎 《詞源》 記其父張樞“作《惜花春早起》云:'瑣窗深’。'深’字音不協,改為'幽’ 字;又不協,再改為'明’字,歌之始協。此三字皆平聲,胡為如是?蓋五音有唇、齒、喉、舌、鼻,所以有輕清重濁之分,故平聲字可為上、入者此也。” 按“深”“幽”與“明”情景大不相同,竟如此改來改去,即使改得完全適應歌喉,遵律雖嚴,卻并是值得效法的文學創作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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