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傷:屬于一種不可直觀看見的穿刺傷(puncture wounds),它通常會造成嚴重的組織損傷。有三種不同的因素會疊加起來,影響到槍傷的嚴重程度。 火器傷:凡是以火(炸)藥作動力的兵器所致的損傷,統稱為火器傷。 我國對槍支實行嚴格管制的法律制度。槍爆犯罪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主要規定在我國刑法分則第二章第125條至第130條。已滿16周歲的人等一般主體有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盜竊、搶奪、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危及公共安全等行為的,均可能涉嫌犯罪;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等特殊主體有違規制造、銷售槍支,非法出租、出借槍支,丟失槍支不報告等行為的,也可能涉嫌犯罪。 我國對槍爆犯罪歷來保持依法嚴懲態勢,特別是針對槍支、彈藥、爆炸物的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及盜竊、搶奪、搶劫行為,一般可能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針對其他槍爆犯罪,視情節輕重,也設置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刑罰。1.傷害的部位
2.子彈(或彈丸)的大小 3.射彈的速度
當這三個因素共同作用時,子彈射速的變化將決定受害者的損傷程度。另外,槍越大,被槍擊者傷口的洞也將越大。 1、 直接損傷 2 、水粒子運動學說:即投射物將動能傳遞給周圍組織的液體微粒,使其加速,像繼發性的投射物一樣迅速離開傷道,向四周擴散產生“爆炸”效應,使傷道周圍組織呈廣泛性損傷。 3、 脈動性瞬時空腔作用:空腔的急劇膨脹和收縮使傷道周圍組織受到牽撕扯與震蕩,造成廣泛不均勻的損傷。 4、 壓力波的作用 1、損傷的廣泛性與不均勻性:除局部傷道及周圍組織的損傷外,常見的廣泛性的損傷有:A:出現遠離傷道的肌膜下血腫、出血,甚至肌肉壞死。沿肌纖維走行方向的出血波及范圍可以很大,如不充分切開包裹肌肉的筋膜,發生筋膜綜合征的機會將增多。B:投射物雖未觸及骨骼,但可發生間接性骨折,其特征是橫斷或小斜面骨折;2、損傷的多發性:多部位傷發生率增加的同時,心、肝、脾肺腎等多組織器官損傷的發生率也增加。3、傷道的復雜性:多組織器官的損傷,彈道的曲折多變。4、感染的嚴重性:傷道污染嚴重,及組織的嚴重挫傷、傷道復雜,戰斗人員高度應激狀態,失血、脫水、免疫功能抑制等,也為細菌感染創造了條件。因此,創傷感染一般較重。由于細菌感染在火器傷后的潛伏期為6~8小時。故在細菌相對靜止期傷后6~8小時內進行清創,是控制感染的最佳時機。B:盲管傷:僅有入口而無出口的傷道。投射物常停留在體內。C:切線傷:入口和出口與體表呈切線位的傷道。傷區表淺,但有時可有深部組織的間接損傷。D:反跳傷:入口與出口在同一點上,體內無異物存留,損傷多表淺,程度輕。1、皮膚組織:多為直接切割傷、穿透傷,外觀多為皮膚破裂、丟失、殘卷和內翻。皮膚再生能力,在清理時盡量保留。2、皮下組織:除丟失外,挫傷區組織內充血、出血、水腫明顯。是異物殘留的主要區域,清創時應認真清理剔除。4、肌肉損傷:松弛肌肉受傷時,多形成狹窄的裂縫狀傷道,緊張狀態下受傷時,常造成大面積的破壞。5、血管組織:大口徑的血管多為洞形或破碎、撕裂傷;較小口徑的血管以斷裂傷多見。壓力波可致遠離傷道的血管內皮損傷。6、周圍神經損傷:神經的斷裂、神經軸索中斷、神經功能障礙等。7、骨組織損傷:管形骨常呈粉碎性骨折,碎片可致周圍軟組織的廣泛性損傷8、顱腦損傷:除原發傷道,常有對沖性腦挫傷和沖擊震動性損傷,感染率高。9、頜面部損傷:因血管豐富,止血困難,傷后出血多,休克發生率高,常合并舌損傷,咽喉、氣管損傷等。10、肝組織損傷:易損傷,肝損傷的早期死亡原因常是出血性休克,稍晚多死于膽汁性腹膜炎、繼發性出血幾感染等。12、肺組織:組織損傷局限。易受沖擊波作用,導致水腫和出血。13、胃腸組織:可致遠隔部位破裂或內膜損傷。認真檢診,防漏診。1.確保安全。如果您不是受害者,請采取通用的預防措施,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果有的話)。任何涉及槍案的環境都存在潛在的危險,救援人員如果受傷,就無法對受害者實施幫助。2.一旦發現槍擊案,須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和救護電話(中國大陸為110和120)。槍傷受害者能否存活,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把他送到醫院的速度,最好是能在10分鐘內讓救護車把傷者送到醫院。 4.按照通常的第一響應急救原則,如果受害者喪失了意識但還有呼吸,請幫助其保持呼吸道暢通;如果受害者沒有呼吸,即開始CPR。 6.用一些清潔布類東西將受傷者胸部封嚴,以防止空氣被吸入并導致肺塌陷。如果受害者開始感到或主訴呼吸急促,請移除密封物件。 7.讓意識還清醒的受傷者取最舒適的姿勢坐著或者躺著。
 9.如果受傷部位在腰部以上,處置過程中不要抬起傷者的腿(手臂處受傷除外),因為如果受傷部位在腹部或胸部,抬高他的腿將加速血液流動進而導致其呼吸困難。 1、全面了解傷情,分清輕重緩急:在全面了解傷情的基礎上,應重點監護傷員的生命體征,對影響呼吸、循環功能、出血不止或上止血帶的傷員,優先處理;休克傷員須在傷情穩定后清創。2、盡早清創:在傷后6~8小時內盡早清創,越早效果越好。4、嚴禁初期縫合:必須堅持清創后開放引流3~5天,在視傷口情況延期縫合。初期縫合僅限于面部、手和會陰等。5、保守治療:用于入口較小,無重要組織、器官損傷的簡單貫通傷,沒有胸壁血腫、骨折、開放性氣胸和大的胸內出血的胸背彈頭或破片傷,表淺多發的低速小破片傷。處于休克或瀕死的傷員不宜清創。1、大塊軟組織的缺損:可選擇皮瓣、肌瓣及肌皮瓣早期覆蓋傷口,有助于缺損修復。2、肌腱損傷:簡單修剪,有時可初期縫合或移植。擇期選擇性重建。3、周圍神經損傷:有神經干鞘膜下出血、水腫的,清創時應打開鞘膜減壓,清除血腫。有神經部分損傷或斷裂的,應記錄,供再修復時參考。4、血管損傷:重要的動脈,及早縫合,次要動脈,可結扎。主要動脈缺損過多,可用健側靜脈移植。血管修復后,要用鄰近的肌肉或軟組織覆蓋。5、長骨骨折:清創時將污染嚴重的遠離原位的小骨片祛除,原位的大骨片保留,良好固定。1、感染傷口的處理:一般不進行徹底清創,可切開深筋膜解除深部組織的張力,保證引流通暢。不過多的操作,以免擾亂或破壞機體防御屏障,使感染擴散。A火器傷傷口的延期縫合:在清創處理后4~7天,傷口已有少量的肉芽組織形成,如創面無大量的膿液或滲液,周圍組織無明顯的炎癥,可縫合傷口。可一期愈合。2火器傷的二期縫合:8天以上傷口的縫合。8~14天內縫合為早二期縫合。14天后為晚二期縫合。1、應擴大傷口,切開筋膜,切除失活組織,取出異物,引流和制動等。清創后的傷口,除特殊部位,禁做初期縫合。 2、傷后盡早清創,一般應在傷后6小時內進行。即使傷后時間超過6小時也應清創,可在有效的抗感染藥物作用下,根據氣候及全身和局部情況,推遲清創時間,但最長不超過72小時。對已感染的傷口,應清除可見的壞死組織和異物,改善引流。
3、休克傷員必須在傷情穩定后再清創。如有活動性內出血,應在抗休克的同時手術止血。 4、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應對影響呼吸循環功能、出血不止或已上止血帶的傷部,優先清創。多發傷,應對危害最大的傷部先清創。 5、二期外科處置時,如發現引流不暢或有壞死組織,應再次清創。 1.槍傷屬于穿刺傷,處置上跟其他穿刺傷基本相同。不要指望區分子彈的入口傷和出口傷的不同,這個不重要。2.子彈是不可預知的,它可以在受傷者的體內發生方向改變。身體的這一側和另一側的槍傷可能是一條直線,也可能不是。各種動力學的因素都會影響到子彈的路徑。
3.由子彈引起的組織損傷(或整體損傷)是由質量(重量)、面積和速度相乘來確定的,而速度通常會使能量加倍,傷害也會由此倍增。 4.手槍的射速顯然比步槍更慢,所以其傷害程度相對會較輕。但這并不是說遭受手槍射擊就不危險,只是步槍造成的傷口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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