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癥狀反應內涵 《傷寒論》所稱“隨證治之”,即指依據癥狀反應辨證治病。人患病是因外邪(風寒暑濕燥火)、內邪(五臟六腑虛損)與人體正氣相互作用的結果,病后出現的癥狀即稱之為癥狀反應。癥狀反應主要指自覺癥狀和他覺癥狀,還包括病后舌質、舌苔、脈象的變化,亦包括病后的病理產物如痰飲、水濕、宿食、瘀血等癥狀。 經方的理論,即主要是根據癥狀反應總結的治病規律。20世紀60年代,胡希恕的教學筆記就論述道:“中醫治病,辨證而不辨病,故稱這種治病的方法,謂為辨證施治,亦稱辨證論治”,筆者認為稱辨證施治為妥。中醫之所以辨證而不辨病,這與它的發展歷史分不開的,因為中醫的發展遠在數千年前的古代,當時既沒有進步科學的依據,又沒有精良器械的利用,故勢不可能有如近代西醫面向病變的實質和致病的因素,以求診斷和治療,而只能憑借人們的自然官能,于患病機體的癥狀反應上,探索治病的方法”。 由這一論述可知,胡希恕提出經方辨證依據癥狀反應,是源自于經方發展史和仲景書的主要內容。是說經方治病不是直接面對致病的因素,而是以“法象”思維辨證治病,即依據正邪相爭所致之病出現的癥狀進行辨證治療。 經方發展史主要在癥狀反應 許多考證說明,經方起源于上古神農時代,古人生活于大自然環境中,逐漸適應環境、認識大自然,體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理。天(自然環境)有白天、黑夜、寒、熱、溫、涼陰陽變化,人體亦有相應變化。從生活上認識到“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寒熱陰陽之理,即以八綱為基礎理論。 生活中難免疲勞受寒,引起頭痛、惡寒、發熱等癥狀,最多見者當屬外感一類疾病,若遇在表的證,用相對應的解表發汗藥物,如生姜、蔥白、麻黃、桂枝等,積累了治表證的經驗;進一步觀察到,有的病經發汗或未經治療而愈,但有的未愈而病入于里,這時不能再用發汗治療,而是應用治里的藥物,因里證分陰陽,里熱者,用清里熱藥,如黃芩、石膏、大黃等;里虛寒者,用溫補藥,如干姜、人參、附子等,即又積累了治里證的經驗。這樣根據癥狀反應治病,經過長期臨床實踐,終于形成了完整科學理論體系。 經方發展史說明了,經方治病是依據患病人體出現的癥狀,用八綱分析用藥,這一治病特點,記載于《漢書·藝文志》(公元前24-公元206年):“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溫,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于平。及失其宜者,以熱益熱,以寒增寒,精氣內傷,不見于外,是所獨失也”。這一記載,實際標明了經方的起源和經方醫學的特點,即經方起源于神農時代,起始治病辨證用八綱,依據患病人體出現的癥狀,用相對應的藥物治療,即有什么樣癥狀反應,用相對應的藥物治療。 這即胡希恕所說的“于患病機體的癥狀反應上,探索治病的方法”,也就是說經方治病理論,主要來源于癥狀反應的經驗總結。“本草石之寒溫,量疾病之淺深”,即明示有什么證,用相對應的藥物治愈疾病,其理論用八綱。 仲景書辨證主在癥狀反應 仲景書(《傷寒論》和《金匱要略》)全部內容體現了辨證主要依據癥狀反應,其治法亦是依據癥狀反應:
摘自:馮世綸.《經方辨證依據癥狀反應》 編輯| 木易火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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