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沒有做律師,現在估計還在老家的鄉村中學教書,在為家鄉的教育奉獻力量。我愛教師這個職業,盡管教師的工資不高,待遇也不好。 當然,也有可能同其他的前同事們一樣,考進了縣城中學教書。在縣城工作生活。或許也有機會要求進步,在學校有個中層行政管理職位。 但這一切都只能是可能了。 我在學校教語文。我的學歷起點很低(中等師范學校普師畢業,屬于中專)。我一邊工作,一邊參加自學考試,取得了漢語言大專文憑。我順勢又考了幾門漢語言本科課程,在其中一門課程上,卡殼了。 剛好身邊有同事,考法律專業。我自己覺得語文夠用了,學點法律知識也不錯。一查自學考試專業,發現居然還有個律師專業,挺新鮮,就選了律師專業。 律師本科自學考試,過程很艱難。個中艱辛,真的是一言難盡。不過,四五年后,我的全部科目都通過了,只差論文寫作答辯了。 當時有政策,像我這樣的情況,可以提前參加全國統一司法考試。如果拿到本科畢業證書,司法考試分數合格,就可以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我花了一個暑假,強化訓練備考,居然考過了。 我拿到了法律資格證書后,本沒有準備出來做律師,還想繼續我的教書生活。但學校的某些做法,促使我放棄繼續教書的念頭,決定換一種活法:從事與法律相關的職業。 我想進檢察院和法院工作(有面子)。但很可惜,這些單位要么不招考,要么有條件限制: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屬于非全日制的自學考試畢業生不要。這樣一來,我連報名的資格都沒有。 既然法院、檢察院沒機會,那就只有做律師一條路了。于是,我從學校辭職,當律師去了。 現在想來,轉行做律師,這算是一個談不上美麗的意外。 學法律知識,關注“律贛州” 法律咨詢,請私信留言或撥打13767729175(微信同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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