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案子,讓當事人將法律事務委托于你,律師才能有收入來源。因此,能夠順利地談下案子,是律師一種謀生的必要本事。 很遺憾,在這個方面,我并不擅長。在某種意義上來說,談案子是我的弱項。我既不善于將咨詢者高比率的轉化為委托人,更不善于收取高額的律師代理費用。曾經有一起旁聽的律師同行陪同我談案子。事后他發出感慨,你這哪是談案子,你簡直就是推案子!找我的當事人,都是普通人居多。遇到法律糾紛,都是通過親朋好友等有一定信任度之人轉介而來。為慎重起見,我除了告知當事人有利的因素外,還會告知當事人不利的因素。這些不利因素既包括案件法律關系,法律規定,證據等,還包括司法實踐中可能存在其他的可能左右案件走向的因素。這樣做,能同時讓自己和推薦人不至于陷入誠信危機。當事人問我案子有幾成勝算。我知道他們希望聽到“至少是七成以上的勝算”或是“沒有問題”。但我不會這么說。我以他們設定的勝敗標準衡量,官司只有兩種結果,要么贏,要么輸,各占一半機會。我會坦誠告訴他,律師不是法官,無法給出準確的案件結果,但是如果當事人會委托案件,我一定會盡最大的努力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事實上,就算是法官,也無法準確告知當事人案件的最終結果,比如有的案件一審勝訴,二審卻改判敗訴。雖然對我來說,案件收入固然重要,但是,誠實地去獲得當事人的信任,進而靠提供律師的專業服務獲得等價的報酬,更為重要。 有很多當事人,因為我說了較多的負面因素,誤認為我沒有信心辦好案子而沒有選擇委托案件;但也有許多咨詢者,基于我的誠懇和務實,選擇相信我。近一兩年來,選擇信任我的當事人,占咨詢者的比例越來越高。這種談案子的風格,我和我的團隊,仍舊會保持。因為我認為,律師與當事人之間,最重要的就是信任。而要建立信任,在辦理委托手續之前,就有必要把律師能做到的事和不能做到的事,都與當事人說清楚,道明白。如果為了所謂的代理費而不擇手段,最終的反噬力量,也會無比強大。就算已到手的收費,最終也不一定收得穩。鐘北斗律師,2006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2008年正式執業至今。現為江西冠城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擅長:小區業委會選舉、企業法律顧問、民商事糾紛處理。 電話13767729175(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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