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業主問:我的房屋交付后,我一直沒有裝修入住,我沒有享受到物業公司為我提供的服務,我可不可以不交物業費?答:不可以。除非物業服務合同有特殊約定,否則業主都需要全額支付物業服務費。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的內容,更多的是對小區公共區域公共事務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安保服務,保潔服務,園林管護服務,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等。業主支付的物業費,其實更應該解讀為業主應當分擔的小區全體業主整體購買的公共物業服務的分擔,而不是支付的業主專有面積以內的物業服務費用。當然,在實踐操作中,因為業主長期未入住,業主是可以向物業公司要求對物業費適度打折的,物業公司一般也會同意。但能不能要到折扣,能要到多少折扣,這需要業主自己去好好溝通。 鐘北斗律師,2006年通過司法考試,2008年正式執業至今。 業委會及物業企業法律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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