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倫理道德為核心的儒學
從儒學自身發展來看,理學作為一種哲學思潮或者儒學復興運動,它所強調的義理之學,是對于漢唐儒學的一種反動,表現出一種想要擯棄漢唐訓詁之學而直接面向經典、回復圣人之道的氣勢,頗有一點“文藝復興”的味道。理學家們標榜自己的學說為“實學”、“實說”,批評佛老的學說以及漢唐的章句之學和講求詩詞歌賦的詞章之學為“虛學”、“虛說”。虛實之別,就在于是否講求儒家的義理。理學所強調的義理,實質上也就是儒學的倫理道德學說,它包括儒家所提倡的綱常人倫以及內含于其中的“所以然”與“所當然”的道理。
理學家所強調的義理,就其內容而言,與漢代董氏的儒學相比,其重點不在政治哲學上,而在倫理道德上;與先秦的元典儒學相比,其對倫理道德的闡述,更側重于哲學的表達。宋明理學家在儒學的倫理道德學說上,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邏輯層次的哲學范疇和理論結構。無論是各種各樣的理學本體論、作為道德基礎的人性
論、“存理去欲”或“存心去欲”的修養論、“格物”或“格心”的認識論、成賢成圣的境界論、由修齊而治平的功能論,均是以倫理道德為核心內容。
綜觀宋明理學,心學一派對于倫理道德以外的事物并無興趣,理學一派由于“格物窮理”的理論指導,對于萬物之理的認識仿佛也有超出倫理道德狹隘范圍的趨勢,然而其理論目的仍然指歸于對儒家倫理的必然性、普遍性和絕對性的把握。所以,無論是理學的宇宙論、本體論或知識論,都不能簡單地與西方哲學相比附,其思維的對象不是自然與萬物,而是倫理與道德,其理論的旨趣不在于人類理智對于自然對象以及人類理智自身的把握,而是人類對于社會倫理價值與規范的正當性的認識和對于主體道德的個體自覺。
主要學派
宋明理學的主要學派,包括:
周敦頤的道學派(以“道”為核心概念)
王安石荊公學派
司馬光溫公學派
蘇軾的蜀學等派
邵雍的數學派(以“數”為核心概念)
張橫渠、羅欽順與王夫之的氣學派(以“氣”為核心概念)
二程與朱熹的理學派(以“理”為核心概念)
胡安國、胡宏、與張栻的湖湘學派(以“性”為核心概念”)
陸九淵與王陽明的心學派(以“心”為核心概念),
陳亮與葉適的事功學派(以“事功”為核心概念)等。
陸王心學于程朱理學日趨僵化之際,而盛于明代中后期。張橫渠、羅欽順與王夫之的氣學則于心學日趨式微之際,與事功學派合流而盛于清代。
總結
南北朝時期:佛、道盛行,儒學面臨挑戰;南北朝;佛教徒提出佛為正,儒道為邪教,三教歸佛,又稱“三教合一,隋朝:儒學家提出“三教合歸儒””;唐朝:統治者奉行以道為主的三教并行政策,儒學的地位受到挑戰。北宋時,儒家學者展開了復興儒學、抨擊佛道的活動;同時,他們又沖破漢唐儒學的束縛,融合了道佛思想來解釋儒家義理,形成了以理為核心的新儒學體系——“理學”。理學:是儒、道、佛三教合一的產物(當時佛教已經大致完成融合儒道的進程)。是儒家思想汲取道家、玄學、道教、佛教的有益內容,并注入哲學因素,囊括天人關系的形成的更為理性化、思辨化的思想體系。
周敦頤:宋明理學之鼻祖,為宋明理學發展奠定了基礎,為二程老師,其對朱熹的思想形成有著重要影響。周敦頤著作《太極圖說》被視為理學之大綱。
程顥、程頤:確定了理學的最高范疇“天理”,(這里的“天理”即是封建的等級秩序和道德規范,或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封建倫理道德)并主張先理后物。把天理和倫理道德直接聯系起來,認為“人倫者,天理也”;提出“格物致知”的認識論,物皆有理,把知識、道理、天理聯系起來。
朱熹為集理學之大成者,主張:天理是道德規范的“三綱五常”,強調“存天理,滅人欲”;
通過學習、實踐提高自身的修養(“格物致知”)的目的是明道德之善;③編著《四書章句集注》成為后世科舉考試的教科書。朱熹在歷史上被譽為一代儒學宗師,地位僅次于孔子和孟子。
程朱理學適應了統治者的政治需要,成為南宋以后長期居于統治地位的官方哲學,有力地維護了封建專制統治;但三綱五常的綱常名教,嚴重地束縛了人的思想和生活;朱熹的學術思想對日本、朝鮮和歐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南宋時期理學發展到心學,陸九淵是心學的開創者,其核心命題是“心即理也”,意思是本心即天理——世界的本源是心。名言:
“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
王守仁是心學的集大成者。宣揚“心外無物,心外無事,心外無理”。在認識論上,他提出
“致良知”學說:認為良知就是本心,就是理,天理就在自己心中,只要克服私欲、回復良知就能成為圣賢。(通過內心的自我反省達到“致良知”)
評價
顧炎武曾痛責明末以來的清談理學“劉石亂華,本于清談之流禍,人人知之。孰知今日之清談,有甚于前代者。昔之清談老莊,今之清談孔孟”。
顏元稱:以為“秦火之后,漢儒掇拾遺文,遂誤為訓詁之學。晉人又誣為清談,漢唐又流為佛老,至宋而加甚矣。仆嘗有言,訓詁、清談、禪宗、鄉愿,有一皆足以惑世誣民,而宋人兼之,烏得不晦圣道誤蒼生至此也!仆竊謂其禍甚于楊墨,烈于嬴秦。每一念及,輒為太息流涕,甚則痛哭!”又指責“宋元來儒者,卻習成婦女態,甚可羞。無事袖手談心性,臨危一死報君王,即為上品也”。其門生王源對理學虛偽性的無情揭露更為露骨,他說“明季流賊之禍,皆陽明所釀也”。
余英時說:“理學家雖然以政治主體的'共治者’自待,但畢竟仍舊接受了'君以制命為職’的大原則。”

消極:理學被曲解之后以三綱五常維持專制統治,壓制扼殺人的自然欲望和創造性。適應了統治階級壓制人民的需要。
積極:有利于塑造中華民族的性格特征:重視主觀意志,注重氣節道德,自我調節,發憤圖強,強調人的社會責任感和歷史使命,凸現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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