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后世關于劉三姐的故事被編排成各種體裁,有詩歌、有民間故事、有小說等,隨著影視技術的發展,“劉三姐”還被人們搬上了熒屏和舞臺,先后飾演“劉三姐”的演員有很多,其中程春蓮被稱為“最美劉三姐”。 “最美劉三姐”程春蓮可不是徒有虛名,而是名副其實。程春蓮1955年出生在湖北黃石鐵山的一個普通家庭,她身世雖然并不顯赫,上天卻給了她一副沉魚落涯般的容貌和過人的才藝天賦。 稟賦異常,一舉成名程春蓮從小就是一個美人胚子,而且對歌舞有著濃厚的興趣。父母的生活雖然窘迫,但是卻對孩子的培養十分舍得。 程春蓮16歲的時候(1971年),父母的一個大膽決定改變了她的人生軌跡。當年,黃石市歌舞團招人,父母抱著試一試的態度給程春蓮報了名,意外的是,歌舞團一下子就相中了她。 憑著對藝術的靈性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程春蓮很快就在歌舞團得以顯山露水。歌舞團也精心培養她,讓她先后出演了《馬蘭花》、《劉三姐》等劇目,她主演的劇目深受市民歡迎,尤其是《劉三姐》演出的時候,幾乎是場場爆滿。 她飾演的劉三姐給市民留下了深刻印象,精湛的演技和甜美的扮相讓市民直呼其為“最美劉三姐”,她的扮相也成為“劉三姐”的經典形象,成為一代人的回憶。 當時電影《劉三姐》大火,程春蓮飾演的歌舞劇《劉三姐》借勢更是火爆起來,她本人也一舉成名,名氣還“火”出了圈,商業界許多有錢人也知道了“最美劉三姐”程春蓮。 名聲在外,程春蓮很多時候也開始變得身不由己,需要時不時參加一些商業應酬。隨著“見多識廣”,程春蓮不再滿足于商演獲得的“豐厚”報酬,對物質上欲望越來越高,逐漸開始迷失本心。
程春蓮為何不愿意歌舞團干了呢?用黃石歌舞團原團長王志強的話來回答:
追求富貴,身敗名裂1985年,程春蓮辭職跳槽到美爾雅服飾公司做銷售。沒有經歷過社會毒打的程春蓮本以為憑借著自己的“人脈”和“名氣”,自己也能在商界如魚得水,風生水起。 誰知道,殘酷的現實很快給了她冷冰冰的教訓,她不僅四處碰壁,難以賺到錢,而且生活質量嚴重下降,甚至連父母都對她有了看法。 程春蓮思量再三,覺得“有人好辦事,想賺錢還得找捷徑”。她發現自己出席商業和娛樂活動時,那些所謂的“大佬”和“有錢人”都垂涎她的美色。另外,她還發現“石油”是能賺快錢的行業。 “石油”為什么能賺快錢呢?原來,我國當時的石油仍然是“計劃供應”,誰想搞到石油必須得搞到批條。 1988年5月,程春蓮在廬山偶然認識渤海石油公司運銷處銷售科科長梁樹生,她發現梁樹生雖然職位不高,因為手握石油“批條”大權,靠著倒買倒賣,賺了很多錢。 程春蓮認識梁樹生后,發現他非常好色,程春蓮便利用自己的美色與梁樹生勾搭在了一起。有了梁樹生這個靠山后,程春蓮便以“能搞到石油”為條件,順利到了市工業供銷總公司石油化工協作分公司上班。 梁樹生告訴程春蓮想要他“賣”石油指標,必須得有縣級以上單位出示有關證件才可以。程春蓮為了搞定這些證件,不是去走合法程序進行申報,而是使用“美色”去走捷徑,很快就搞定了四種必要的證件。 在接下來的一年時間時間內,程春蓮混跡于政商界,以身體交易次數竟然多達100多次,靠著“石油”的高額利潤,她也迅速賺取了76.6萬元的經濟回報,資產高達百萬,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女富翁。 程春蓮的“快捷致富路”靠得是“出賣身體”,這激起了同行的憤怒,也引起了別人的眼紅,更破壞了正常的競爭,損害了一些人的利益。
黃石市檢察院收到舉報信后,高度重視,迅速決定立案。面對審訊,程春蓮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實,據公開資料顯示:
程春蓮之所以很快承認的所作所為,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她認為自己無罪。在她眼里,當時的黃石市存在嚴重的“油荒”,甚至嚴重影響到了工業、農業機械的正常運轉。她能搞到石油,解決這些問題,自己是一個功臣。 另外,程春蓮認為自己將“石油指標”賣給浠水,浠水返還給自己回扣,這是憑自己能力賺錢,而不是收取賄賂。 “76.6萬元”的受賄金額在當時屬于大案,位列全國六大經濟犯罪案件之一,經媒體報道后,引起極大活動。 黃石市市中級人民法院為了慎重起見,還邀請了省、市法學專家,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高校的法學教授參與討論“如何給程春蓮量刑?”
劉三姐劇照 結語最終,程春蓮被判處死刑,于1992年4月3日在黃石郊外刑場伏法,生命永遠定格在了37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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