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因為演過“劉三姐”、“馬蘭花”而爆紅的知名女演員程春蓮,由于見過更多世面,虛榮心強,而又不甘心現狀,想要暴富,于是乎下海走上了倒買倒賣石油的道路。當時屬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時候,其中有一項罪名叫做“投機倒把”罪,而程春蓮因此被判死刑,而這項罪名放在現在已經是在平常不過的事情了,根本不算什么事情。 相關背景1955年出生于湖北黃石市的程春蓮,父母都是普通工人,雖然是女兒身,但父母對她喜愛有加,加之自身口齒伶俐、活潑好動、亭亭玉立的,眼睛尤為突出,就像懸掛在天上彎彎的月亮,非常討人喜歡。從小,程春蓮就喜歡跳舞、唱歌。 因此,在她長大許多的時候,父母便把她送進舞蹈學校,她刻苦認真、勤學好問,每天訓練至深夜。16歲的她后來有幸成為了黃石市歌舞團演員,在團里她總是比別人認真,最終成為了團里的臺柱。在1973年,團內要選一個人主演“劉三姐”,而程春蓮恰好被選中。 在臺上,她那曼妙的舞姿、清爽的喉嚨、美麗動人的臉龐,每一個動作和每一個眼神都深深打動著觀眾,很快,這部“劉三姐”的戲就響徹“大江南北”,程春蓮一下就爆紅了。 到處演出的她,連家里人都為她感到自豪。每月300元的工資對于當時來說已經是相當不錯的收入了,但由于一大部分要補貼家用,自己所剩無幾,而虛榮心不斷膨脹的她,這些對于她來說是遠遠不夠的。 劉三姐劇照,配圖與內容無關 下海經商1985年程春蓮離開了歌舞團,獨自一人帶著1000元來到深圳去碰碰運氣,看能不能賺大錢,不久后,在朋友的介紹下來到美爾雅服飾做起了銷售。但由于自己的名氣,許多朋友都來捧場,服裝貿易也是做的有聲有色。 在此期間,她結識了一個渤海石油公司的梁科長,通過各種途徑,程春蓮經梁科長批準石油指標,于是乎,程春蓮開始做起了投機倒把生意。 在7月份便拿下了一份1000噸的石油和50噸的液化氣的合同。通過這一筆倒賣使她獲得了大量的財富,貪婪的她想要長久的做這個生意,程春蓮便通過各種手段借調當上了黃石市石油化工協作分公司的副科長,從此以后她便開始了持久的倒賣石油生意。 一封信,全部煙消云散由于程春蓮自身的名氣夠大,認識她的人很多也是理所當然的,可能在買賣的過程中,抬的價格過高,得罪了一些客戶。終于在1989年6月,被一封不知名的信件所舉報,信中有她詳細的買賣過程記錄。黃石市檢察院很快就立案調查。 在查處期間發現,程春蓮自1988年開始,就先后從渤海石油公司獲得石油2827.496噸,柴油2491.096噸,在黃石、武漢、北京、天津等地都有存款,大大小小合計30多萬元。 在被抓捕的時候,她一直認為自己沒罪,在計劃經濟的時代,她為黃石市購得石油,增加人們的需求,而那些利潤是他們給的辛苦錢(好處費)。最后在檢察機關查證下,程春蓮共受賄76.6萬元,于1992年,4月3日在黃石郊外刑場伏法,37歲的她就此落幕。 程春蓮由于自身的貪婪和虛榮心也或是對法律的無知,走上了一個不歸路,最終落得死刑。如果兢兢業業的繼續在歌舞團發光發熱那將是多好的事情,可能會功成名就,而她卻“耐不住寂寞”。經濟在發展、法律也要發展,在當時投機倒把是很嚴重的事情,以現在的法律來看卻輕如鴻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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