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有10多年三甲醫院工作經驗的HR,在醫生資質準入上一直有清晰定位,最近在招聘醫類人員的時候,許多科室都很詫異:中醫能否在西醫臨床執業? 答案是:不能。 這個問題以前一直存在,在綜合醫院里,很多中醫專業就在西醫臨床工作,而且還是很多專業性特別強的科室,那為什么說不能呢?之前說過中醫和西醫是兩套不同的體系,中醫干不了西醫、西醫也干不了中醫,中西醫結合在治療的時候可以采取綜合的手段,譬如輸液治療等,但中西醫結合在執業類別也屬于中醫范疇。 那中醫人員在綜合醫院,除了中醫科是不是去不了臨床呢? 答案來了:可以的,只是要求在執業范圍內治療。 我所在的河北省份對中醫能否在西醫執業就有明確的說法(僅供參考):根據2016年11月3日省衛生計生委和省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的冀中醫藥〔2016〕41號文件規定。 一是在臨床科室中可以設置中醫崗位,要求按執業范圍展開診療。 原文如下:要高度重視中醫類別醫師執業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中醫藥在臨床診療服務中的作用和優勢,在設置中醫臨床科室和中藥房的基礎上,根據實際,可在臨床科室設置中醫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在臨床科室的中醫崗位,按照注冊的中醫專業或中西醫結合專業的執業范圍開展相應診療活動,使患者在接受西醫藥服務的同時,能夠享受到及時、便捷的中醫藥服務。 二是以前在臨床干的中醫,經所在機構考核合格可以繼續從事臨床。 原文如下:在《通知》下發前取得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已經在醫療機構從事內科、外科、婦產科等臨床工作,或在醫學影像、麻醉、病理、醫學檢驗等崗位工作的,經所在醫療機構考核確認其專業技術能力達到相應崗位要求的,可以繼續在原崗位從事相應診療活動,其診療行為不屬于超范圍執業,職稱晉升時可按實際工作崗位申報相應專業。 三是依法依規行使處方權。 原文如下:中醫類別醫師應堅持以中醫藥診療服務為主,合理應用符合國家有關醫療技術管理要求的各類醫療技術開展與從事專業相關的診療服務。鼓勵其以提高臨床效果、效率和減少醫藥費用為原則,在依法取得處方權后,可根據診療工作需要,開具中、西藥處方。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使用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根據該規定,中醫在臨床職稱晉升也給出了規定: 一是“干什么、晉什么”,即以前在臨床和輔臨西醫等崗位工作的中醫類別醫師,可以晉升可以申請該崗位相應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是在《通知》下發以后,在臨床科室執業的中醫類別醫師,屬于在臨床科室設置的中醫崗位工作,仍屬于從事中醫工作,只能申請該類別(中醫或中西醫結合)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三是“學什么、考什么”,即不論在何崗位上工作,中醫類別醫師只能報考中醫類別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希望能給到大家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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