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招聘會火熱進行中,而大多數醫院是綜合性的醫院,據統計每個省每年畢業的中醫院校畢業的中醫、中西醫本科、碩士生、博士生有2000人,但是作為中醫、中西醫的醫生的局面非常尷尬,不是我們這批人的醫術、職業道德的問題,比如佛山市中醫院,洛陽正骨醫院、各個省中醫院,他們用的不還是西醫西藥,不還是手術嗎?為什么我們這批人去綜合醫院的非中醫科室執業和做手術不行,不是別的問題,而是執業醫師法的相關規定造就了我們中醫人的困境,相關的醫院和衛生局為了避免醫療糾紛就拒絕招收我們這批人,所以我們每年畢業的學生只能去中醫院執業,但是蛋糕只有那么大。前幾年和一個人民醫院的院長說起我們的問題,他說不是他們不想招,而是出了醫療糾紛非常尷尬,非法行醫。是真的嗎?最近一段時間從2014年開始福建省衛計委出臺政策,中西醫、中醫的醫生可以去綜合醫院的非中醫科室執業,后來陸續有以下省份出臺政策,明確規定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可以在綜合醫院的臨床專業科室執業,應用中藥、西藥以及現代診療技術。(大家在百度輸入以下查詢項即可查詢具體的出處)。這無疑可稱為中醫、中醫學子的福音,我們也注意到,仍有下面一些省市:山東、黑龍江、遼寧、北京、上海、廣東、內蒙古、安徽、新疆等省份在這方面空缺(也可能是筆者未查詢到)。建議當地學子予以詢問與督促。 1、甘肅省中醫和臨床類別執業醫師執業范圍暫行規定的通知 2、河南省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執業活動有關問題的規定 3、山西省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執業范圍暫行規定 4、四川省衛計委四川省中醫管理局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5、福建省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執業范圍暫行規定,通知 http://www./gzcy/zxft/fthz/201508/t20150804_165813.htm 福建省衛計委阮副主任: 執業范圍是醫師的“身份”,除緊急救護、規培轉科等特殊情況外,醫師所從事的醫療活動必須始終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否則就是超范圍執業。執業范圍與所在科室兩者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有人認為執業范圍與所在科室應該是相同的,其實不然。比如在急診科工作的醫師,其執業范圍除急救醫學專業外,還可以是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等等,并且這里的內、外、婦、兒既可以是臨床類別,也可以是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的二級科目。原衛生部曾對原福建省衛生廳作出“關于中醫類別醫師可以從事急救工作的批復”(衛醫政函〔2009〕335號),明確規定:“中醫類別醫師可以在醫療機構急診科(室)和急救中心(站)按照注冊的執業范圍執業”。因此,根據《暫行規定》第二條的規定,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可以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各臨床科室執業,只要該醫療機構注冊有中醫和/或中西醫結合(診療)科目。以往有些人認為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只能在綜合醫院的中醫科工作,這是誤以為執業范圍與所在科室一定相同的緣故,混淆了實際科室設置與診療科目設置的概念(原衛生部在下發《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時明確規定實際科室設置與診療科目設置可以不同)。 6、吉林省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執業范圍暫行規定 7、湖南省衛計委轉發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8、武漢市衛生局轉發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9、貴州省中醫和臨床類別醫師執業活動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 10、還有重慶(中西醫結合專業的執業范圍。_重慶市政府公開信箱)根據這個回復,重慶雖然沒有明確出臺政策,但也已可以正常執業。(此處借用丁香園的那位為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生造就福利仁兄的內容) 近幾天是招聘會的黃金時期,所以中西醫、中醫的執業范圍問題亟待解決,今天打電話咨詢湖北省衛計委中醫藥管理局027-87824786, 那位老師非常有耐心的解釋我們執業范圍的問題,她已經明確回復我們可以去綜合醫院的非中醫科室執業,而且絕對不算非法行醫,具體文件已經掛在官網,只要給當地衛生局看就行,醫院會接受我們這批人的,這無疑是個好消息。后來我們咨詢國家中醫藥管理局010-59957686 他們目前正在和國家衛計委統一,已經通知全國各省市這個政策,我們中西醫、中醫人即將可以去綜合醫院執業,而且相關執業醫師法也會征求我們的意見,會給出相應的修改,這是一個趨勢。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他們需要的是更多的人去給出相應的意見,他們今天給出了明確的回復,會修改執業醫師法,但是更多的希望我們中醫學子去給他們建議。所以中醫學子們,好好加油,我們中醫、中西醫會有一個美好的明天的。 建議:(這是一個相關人士寫的) 1.建議中國醫師協會中西醫結合醫師分會就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有關問題進行專門研究,形成相關“建議”提供給衛計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相關醫師協會,為國家有關部門及協會出臺有利于中西醫結合事業發展的政策法規提供依據。 2.在執業醫師法中明確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范圍,允許其在中醫臨床和西醫臨床各科室開展醫療工作。醫療執法部門應該在國家醫政部門和相關法規的指導下進行合理執法。 3.允許有中西醫結合本科以上學歷人員自愿選擇參加臨床執業醫師和中醫執業醫師的考試。 4.政策更改確有困難或者在政策過渡時期,具有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并確實擁有西醫專長且確已參與西醫臨床工作一定時間的人,通過一定的考核后準予在西醫臨床科室開展醫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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