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卷一第一章論;天地之間,一氣而已,唯有動靜靜,遂分陰陽。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極靜極動之時,是為太陽太陰。少者初靜初動之時,是為少陰少陽。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沖氣所結也。有陰陽,生五行,五行之中又各有陰陽,故分十干十二支。 ![]() 《子平真詮》此論講明了天地為一太極、為一整體,因動而分陰陽。陰陽又分強弱狀態而成四象,此為變化。四象冷暖狀況作用于地球的變化過程為五行,五行的強弱分干支。這樣把一個太極整體的構成逐層分解、落實,此為太極整體存在的一般性。以此為理論而推演到各種存在。 古人此論無疑是經典,其中囊括了四柱的吉兇和應事應期的判斷方法的理論根據,但由于并沒有詳細說清楚陰陽的各種用法和各種用法的具體判斷方法,而使讀者似乎是懂了,但卻運用不到對八字的判斷中去。使讀者誤以為這只是 對陰陽的劃分而已。前賢的書中就是這樣過多的隱晦而使論命方法支離破碎,以至于一些學者認識了一點干支象的應事方法就自以為掌握了論命方法。 陰陽的內容;天為陽,地為陰。熱為陽,冷為陰。明為陽,暗為陰。旺為陽、衰為陰。動為陽,靜為陰。在組合類象上分清陰陽,可直觀把握命局吉兇動應情況。 四柱命理學陰陽的內容在于五行、旺衰、明暗、干支、動靜、天地等幾方面的內容和運用判斷方法。 五行陰陽 五行是陰陽二氣旺衰的變化過程,各過程又為狀態而有陰陽之性。土無陰陽之性,但土泄陽止陰,對陰陽起調節作用。以地球所處的位置而受太陽的影響成四時冷暖變化,以后天卦反映四時變化的規律。這是地球圍繞太陽運轉而受太陽的總體的固定的影響,而月氣配干的變化又表明太陽的影響的細微變化。古人以木、火、金、水來象征表示四時的溫、熱、涼、冷。冷暖為論陰陽的根本,為論命的核心。在五行上就是水火。水火的平衡程度表明命局的富貴貧賤、吉兇夭壽的狀況。 旺衰陰陽 以旺為陽、衰為陰。旺衰陰陽強調存在的作用能力和吉兇程度。旺的存在影響其他存在的力大,衰的存在影響其他存在的力小。區分干支的動應能力。啞的有明顯應事,弱的表現則可能不明顯。以旺為陽、衰為陰。旺則動應能力強、衰則動應能力弱而成應事形式、應事表象。如古人以偏財旺正財弱而有“不愛妻、偏愛妾”之斷語,就是以旺衰為依據之斷法,其吉兇喜忌姑且不論,只是論其動應能力。如加上吉兇之論則財 為用才有此論,如財為忌則偏財雖旺而躥上跳下,只是多弄是非,為日主記恨。 明暗陰陽 以時點上有無明顯作用分陰陽,以明現起作用為動為陽、以不明現起作用為靜為陰。八字中明現的為陽,不見的為陰。明暗陰陽強調出現的表達方法為存在的吉兇模式,為存在的表達方式。此為動應在命局與歲運的劃分,此所謂卦以象告。 見到的五行干支為明現的作用模式,反映的信息明朗清楚。不見的五行干支也因明見的五行于支而決定了其存在的性質和狀態,但以動靜應事原則,以其不出現為靜而歲運引出時方成應。所謂需見而不見、不需見而見為不吉,此為命局有無天時、地利、人和之吉兇的判斷依據。 原模式為主、制病為急。有原局模式為主,才有治病為急之說。 八字以冷暖為根本而論吉兇,以明暗為作用模式而論具體命局的作用方式, 以天地為存在成立的條件,旺衰為吉兇程度,以動靜為吉兇的引動方式,生克制化、刑沖合害為變化方式,象為具體內容,把太極、陰陽理論全面落實到八字吉兇的判斷中。 太極為一整體,分陰陽二極, 其之間的作用在易理上有一條: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八字中一氣格論法之所以成立是建立在此原理基礎上。表面上雖然化作一氣,而太極為一整體又必有陰陽二極,所以見一氣,其必存在另一對立之氣。 一氣格中不再以出現的八個字去規定不出現的14個字,只論氣或五行的對立。有論該見的不見、不該見的見為兇,此論不是嚴格的論斷,不能成立。 我們下篇接著解釋干支、動靜、天地陰陽等幾個方面的應用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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