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私家車大量普及,車主最愁的除了路上堵車,第二愁的就是:停車找不到車位。 即使是在自家小區擁有私人車位的車主,也無法高枕無憂。因為很多小區的車位緊張,車位主人開車回家,發現自家車位被占的事情比比皆是。 如果占車位的司機沒有在車里留下挪車電話,那車位主人就慘了,可能只能把車停到別處去。 近日,江蘇一位女士的做法引起了廣大車主的主意。她在小區里的私家車位,位置處于最方便出入的地段,也因此經常被其他車主占用。 飽受其擾的她,最近在自家車位上貼了一張紙。之后,形勢就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截止到目前位置,她的這個車位目前還沒有其他車位來占用。 她的做法,就是在紙上標明,如需占用她家車位,可提供有償共享,但請遵守紙上表明的規則和收費標準: 她的停放規則:占用車位的車子,會被鎖住輪胎。要開鎖需聯系物業,付款后即可解鎖。 她的收費標準是:停車12小時以內收費50元,超過12小時則每小時增加50元,每天封頂300元。 自從她在車位旁的墻壁上,貼了這個告示。近還真沒出現過其他車輛占用她家車位的現象。 不知道其他車主是覺得嫌貴呢?還是怕自己的愛車真的被鎖太麻煩。 對于這位女士的做法,網友議論紛紛: 有的人認為這種辦法不錯。因為確實有些司機不自覺,長時間占用別人車位還不留挪車電話,侵犯了原車位主人的權益。 如果改成這種有償共享模式,考慮到經濟成本,某些人就會自覺很多。 也有人對該女士的收費標準提出質疑,認為這個價格沒有經過官方價格監督。但立即有其他網友反駁說,該女士本意并不是對外經營出租停車位,是防止伸手黨惡意長期占用車位的被動之舉。 還有人說裝地鎖就能解決的問題,為何要大費周章。馬上就有人指出,一來因為地鎖存在絆倒行人的安全隱患,現在很多城市不允許裝地鎖;二來就算裝了地鎖,對于某些底盤高的車子也是形同虛設。 還有人提醒這位女士,一定要在醒目位置提醒輪胎可能會上鎖,比如在車子雨刮器上貼上夾紙條著名上鎖提示。如果司機沒有注意到輪子上有鎖,直接就上車啟動,可能會引起車輛損壞,雖然紙上說了后果自負,但雙方難免為此產生爭執。 大部分網友還是支持這位女士的做法,還有不少人表示要效仿她的辦法,認為這樣既能避免了車位被惡意長時間侵占,又能在自家車位空閑時間,提供給別人錯峰使用。 其實,江蘇這位女士的這種做法無獨有偶。 早在2016年,成都媒體就曾報道:某市民私家車位被占 一怒鎖車要2千元停車費。 今年4月,浙江也有一位車主,采用和江蘇那位女士的辦法,提前在車位貼通知提示:“私人車位、亂停鎖車、開鎖每天200元”。 結果卻被占車位的車主找到媒體曝光,認為車位主人的做法不合理。但最終大部分網友也是更支持車主一方。 根據《民法典》中明確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因此,業主對私家車位,享有所有權,具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其他人擅自使用業主的車位,已構成對業主財產權利的侵犯,產生實際損失,車位主人可以視情況向占用車位者要求一定經濟補償。 而具體費用,建議最好參照小區車位出租的標準。由雙方協商決定。 這位江蘇女士的做法,既保障了車位主人的權益,也給需要臨時停車的司機提供了便利,可謂一舉兩得。 這種做法,還可以引導司機們養成占用他人車位前先征求同意的好習慣。 當然,除了這位江蘇女士的做法,如果您遇到私人車位被占用,而又聯系不上車主的情況,還可以聯系物業或交管部門協助挪車。 總之,希望大家停車時,都能夠將心比心,不得不臨時占用別人車位時,務必在明顯位置留好挪車電話。 而您的私人車位若被別人占用,也請理智對待,合理使用維權工具。 點贊、點“在看”給我小花鼓勵吧 |
|
來自: 新用戶1639AMI5 > 《待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