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里有不少很形象的術語,比如“刖足傷寒”或“脫腳傷寒”。刖,讀月,是一種將腳砍掉的古代酷刑。古人發現,當人體傷于外感后,遺留深伏的陰毒或熱毒,可能會阻滯足部的氣血流通,最終導致或潰爛或壞死或脫落,如同受了酷刑。 在讀《溫熱經緯》期間,有個段落令我印象很深,因為王孟英很罕見地用了大劑量。 對于從《內經》里摘錄的溫熱病治法,他補充了相當有參考價值的按語 《內經》原文是:“治諸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此寒處,身寒而止”。 孟英先是借其說明了,外感自古以來區分寒熱,批判了人們治一切外感,只會用傷寒法的時弊。有的甚至在治療期間,禁止病人涼飲,厚其衣被,閉其戶牖。孟英說如此引發死亡的,目擊甚多。 但同時,他又提醒人們,外感發熱時,飲冷也必須有所節制。否則一旦過度,可能會引發停飲、腫滿、嘔利等患。更有外感愈后,手指、足縫出水,最終發展成腳趾脫落,即所謂的“脫腳傷寒”。 對于飲冷過度引發停飲,他給出的急救方是:米仁三兩,茯苓三兩,白術一兩,車前五錢,桂心一錢,名“驅濕保脫湯”。說連服十劑,可免腳趾脫落。 如果說上述孟英的治法,是為救急的話,接下來要介紹的余聽鴻醫案,則針對已經發展較長時間的。 這則醫案,我認為在整本《診余錄》中,其質量可位列前三。余聽鴻的判斷和用藥,都非常貼切到位。 病人二十五歲,已患病一年多。余聽鴻接診時,病人面色青黃,腰重,足腫至股,渾身軟而無力。平時需兩個人攙扶才能走路,這次更是由父親將其背來診室。病人患病后,服藥將近兩百劑,但毫無寸效。刻下,脈澀滯不利,氣促。 余聽鴻說,此證總屬于《金匱》所言的著痹,因濕著而不去。但他繼續補充說,此證嚴重的情況下,是會致命的,即俗稱的“腳氣攻心”。 有些朋友可能無法理解,一個腳氣而已,怎么可能死亡? 因為,此腳氣非彼腳氣。古代的“腳氣”指的是,毒氣從足循經上攻。若攻入心肺,則會導致氣道閉塞而亡。早在《外臺秘要》中就寫道,腳氣毒發,“攻心即死”。到了宋代,《圣濟總錄》指出,“毒氣循經上入于肺,則氣道奔迫,升降不順,故令人上氣喘滿。” 從現代醫學角度來看,這足部引起的心肺病變甚至死亡,至少包含了腳氣型心臟病,腳部筋脈栓塞導致的肺靜脈栓塞或心肌梗死等等。 余聽鴻說此證絕不能因為病久而濫投補藥,而是要給邪氣以出路,其生平所見,誤投補劑而氣塞閉死者甚多。 于是針對這位患者,余聽鴻進以他自擬的“活命檳榔飲”:橘葉四錢,杉木片一兩,陳酒三兩,童便二兩,水二碗,煎至一碗,調入檳榔末二錢。 服后令蓋被溫覆而臥,病人得以遍身汗出如洗,直至足心,遂腫勢消退一半。接著再服用一劑,又得汗出而腫全退,漸能走路。 復診時,余聽鴻改用《本事方》中的“杉木散”加味:杉木片五錢,大腹皮二錢,橘葉二錢,橘皮二錢,檳榔二錢,防己二錢,附子四分,陳酒二錢,童便二兩。病人服用三劑后,痊愈。 相比上文中的孟英方,余聽鴻所用的藥則更深入絡脈了,畢竟“久病入絡”。除了利小便,他還同時主動利用體表,表里上下分消其濕。 在他的另一本書《外科醫案匯編》中,也收錄了這則醫案,并再次告誡讀者:“倘補泄一誤,立見沖心悶絕者”。 雖然余聽鴻說病人有攻心致死之虞,但該案畢竟病勢屬緩。而徐靈胎的一則名為“刖足傷寒”的,那才真叫是生死一線間。 這位病人外感兼郁熱,即本有氣機閉郁之象,再加上風寒外束,內外交困,又不幸經過各種誤治。誤治流水線的最后一道,當然是溫補,遂導致邪留經絡,無從而出,于是出現了前文余聽鴻所說的兇險危情。 熱毒下注于足,兩脛紅腫大痛,氣逆攻心,呼號不寐。徐靈胎說這正是刖足傷寒,將導致足部脫落。 靈胎還是輕看了此證。以病人的癥狀,更有可能即刻死于心肺閉塞,而不是足部壞死脫落。從現代醫學理論來看,前者是深靜脈栓塞,后者是動脈栓塞,深淺緩急不同。 雖然判斷失于過輕,但靈胎的治法還是非常給力的。 第一步:他先急用外治法,薰之、蒸之,以提毒散瘀。相當于從外從表泄毒。 第二步:緊接著用丸散內消其痰火,并化其毒涎,從大便出。相當于從里從下泄毒。 第三步:之后再用辛涼之煎劑,托其未透之邪。相當于再次從表泄毒。 這里有兩個很關鍵的問題: ①為何初起不用余聽鴻的發汗法?②為何初起不用第三步的辛涼達表法? 這兩個問題實際上是同一個問題。 余聽鴻案,偏于濕盛而正餒,因而初起可急用發汗法,以散濕于體表。而徐靈胎案,偏于熱盛而氣升不降,此時若用辛溫藥則火上澆油,很可能致氣更逆而不返,但若改用辛涼則很難達到較為理想的泄毒效果。 既要有力透達,又不能反助內熱,外治是最好的選擇。 徐靈胎精于外科,我相信他最初必然是因為,其臨床發現了內服藥的諸多局限,進而廣學外治手法來彌補。 直到主要的熱毒,分別已從上下得泄之后,靈胎再改用辛涼法,以清解余孽,斬草除根。 以上治療僅用了三天,病人即得安。 靈胎在此案的最后補充說明道,“大凡風寒留于經絡,無從發泄,往往變為癰腫,上為發頤,中為肺癰、肝癰、脾積,下為腸癰、便毒,外則散為斑疹瘡瘍,留于關節則為痿痹拘攣,注于足脛則為足矣”。 他說古人早有相關闡明,但自從內外兩科分離之后,這類病證就無人能治了。 從內外手法合用的角度來說,靈胎此說并不算夸張。因為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孟英方還是余聽鴻方,都無法解決徐靈胎的那則醫案。 但是,在靈胎之前,其實早已有人做到過。 比如李東垣羅天益師徒倆。 上一篇《被低估的李東垣》提到了,我之前略介紹過的一則東垣醫案,治元好問發于頸項部的癰疽。此證即便是如今醫療水平下,仍然極為棘手。例如有人枕骨處癰疽流臭膿水,西醫束手無策,令其回家坐以待斃。 東垣上手就用灸法,為的也是透毒于外。等膿毒徹底外達后,再以湯藥內服治療。 《元史》說東垣最擅長的病證,其中之一就是癰疽,可惜他留下的醫案太少了。 不過我們還可以從羅天益醫案得到些許補充。 《衛生寶鑒》中有一則熱毒腳氣案。 病人突發此證,遍身肢體微腫,其痛手不能近,足脛尤甚,受困難當。羅天益也是先用外治法,以三棱針數刺其腫上,所涌出之血,向外突出高二尺余,漸漸如線流于地,約半升許,其色紫黑。 頃刻之間,腫消痛減。 這時再以著名的“當歸拈痛湯”投之,兩劑而痊愈。 羅天益最后補充說道,此證為“血壅而不流則痛”,應以“宣可去壅,通可去滯”,“使血氣各有所歸”。此湯,既能“去皮膚腠理間濕”,“又能導其留飲”,“上下分消其濕”,“使壅滯之氣得宣通也”。 徐靈胎、李東垣、羅天益三人所用之法,皆先以外治從體表外泄毒邪,在內服表里上下分消。雖病情稍有區別,用藥也不盡相同,但終不離于此法。 最后再說說羅天益的這個放血療法,我以前寫過一篇《從放血療法談及羅天益》。時隔數月后,再讀此法,令我抑制不住驕傲之感油然而生。 前段時間翻閱了西方血液病專家的作品《血液傳》,從中可以看到,直至17~19世紀,西方人還在用理發刀,盲目地到處割開放血,以進行他們自己都不知道意義何在的治療。書中提到喬治華盛頓僅僅是受涼后,就被放了三升血,迅速死亡。 反觀我們的中華醫學,在很久很久以前,比如本篇提到的《內經》(公元前后)、《金匱》(東漢公元二三世紀)、《外臺秘要》(唐代公元八世紀)、《圣濟總錄》與《本事方》(宋代公元十二世紀)、李東垣與羅天益(元代公元十三3世紀)… 對于人體對于疾病對于治療的認識和實踐,就已經非常超越了。即便是與幾百年后的西方比起來,仍像是兩個世界的,天差地別,云泥之隔。 雖然后來,最近一兩百年間,在現代科技手段上,我們沒能領跑,但不能因此就認為,過去所累積的醫學無甚可取之處。 因為萬物運行的法則,不會因為科技的發展而改變。 在科技手段出現之前,萬物是遵行著怎樣的原理運作的,在科技手段出現之后,萬物仍然怎樣運作。物之理,科技無法改變,只能發現其中的規律,對其進行利用而已。 對于人體發病與療愈的規律,我們已經深度探索并實踐了數千年,這其中蘊藏著無限的價值,本號過去所有的相關文章,包括本篇所介紹的,也都只是滄海一粟。 尚有無盡的寶藏,等待著我們去發掘并運用,這也是所有古人對我們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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