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有位粉絲在我文章下面留言說: 新家居住體驗好不好,不要看樓層,不要看戶型,也不要看裝修,就得看“鄰居”! 看見粉絲這么說,我頓時感覺:太真實了??! 在新樓盤買房子,尤其是在一個陌生的城市,根本無法判斷你的鄰居素質怎么樣,甚至連裝修完了,鄰居們之間也見不到一面。 這就和開盲盒似的。運氣好的人,入住后會發現鄰居素質很好,關系也融洽。運氣不好的人,就會遇到一些“邋遢鄰居”,素質低下,搞得公共區域和垃圾堆一樣…… 比如下面的這些鄰居,遇到了真是扎心,甚至有的人都有了換房子的沖動! 網友@皮皮豬: 門口放垃圾已經兩年了,忍無可忍,貼了紙條提醒,沒作用,還給我撕了,告知物業,物業去調解,物業給我的答復是,鄰居說不是他們扔的,是我們扔的…… 網友@偷懶打工人: 鄰居家一家三口,租客,從我兩年前搬進來,他們每天都有各種垃圾堆放門口,前一年38度夏天高溫門口還放濕垃圾,能放到第二天中午! 我跟物業投訴了兩次,好了一段時間現在又這副腔調了,真是倒了八輩子霉,樓上噪音狗、隔壁垃圾狗…… 網友@被偷走的時光: 不知道她有沒有機會看到,我想說能不能有點素質?都投訴多少次了,還是屢教屢犯。平時東西堆滿電梯口就算了,現在回南天,陰陰濕濕的還要聞著隔夜垃圾水的味道,別人不當面說你,是給你成年人的體面,見好就收吧。 網友@牽兩只蝸牛去散步: 朋友說你住高層肯定會后悔,我現在就后悔了! 碰到這樣的鄰居也是醉了~你好歹別放我家地毯上啊~就不能好好收拾收拾,一個電梯口出來就這么大的地方,你家占了2/3。 看到這里,你是不是也“氣不打一處來”? 再來看看一些“中國好鄰居”! 網友@jason: 來自全家人的點贊,甚至都沒和隔壁打過幾次照面,但是從來不占公共位置一絲一毫,垃圾也從不放在門口! 網友@云汐的花園(裝修中): 我媽每年買艾草的時候都會順便把鄰居家的買了一起掛上,十幾年來都這樣,我中午出門時發現今年的艾草束特別好看,和往年的不一樣。回家一問,果然~今年是鄰居妹妹買的。 祝大家鄰里和睦,奇葩鄰居退退退!都能遇到好鄰居! 網友@胖嘟嘟的curle: 千金易得,好鄰難得! 真的感慨一下,換了房子開心不少,鄰居都是年輕人素質不錯,樓道除了偶爾送的快遞就地墊,其他干干凈凈,左鄰右舍人真好,裝修沒投訴,偶爾我家工人把電閘拉錯一次,人家只是說沒事拉上就行。樓上除了過年有孩子喧鬧,其他基本安安靜靜,幸福感滿滿。我很感恩好鄰居,也祝福大家幸??鞓穨 美家指南小課堂:面對一些占用公攤、垃圾亂放的鄰居,我們到底該怎么解決? 有一個好的鄰居,不僅會讓我們的居住體驗更好,也會影響我們的心情。當然了,遇到一些特殊情況,鄰居距離近,也能及時提供幫助。反觀那些令人糟心的鄰居,真的是越想越生氣! 而面對那些令人作嘔的鄰居,很多人其實不知道該如何解決。 簡單來說就是一句話:投訴。 先投訴到物業,物業不作為,就投訴到消防部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這樣一條規定: 樓梯通道,所有權屬于全體業主,個別業主私自將樓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雜物,明顯是化共有為私有,也是對其他業主共有權的侵害。 而且,《消防法》指出,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占用樓道,尤其是“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 “如果找了物業,物業不負責怎么辦”? 根據美家收集的資料顯示,如果自家小區的物業針對你的投訴不負責,那么作為業主,我們也有權利向公安機關或消防救援支隊報告。 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由公安機關或消防救援支隊對物業公司進行處罰,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寫在文末: 沒有什么事是“罰錢”不能解決的,如果還是解決不了,那就是罰得太輕……或者是對方鄰居甘愿當冤大頭,寧可交罰款也不改正垃圾習慣~ 本期專題圖片均源于網絡,侵刪,也希望大家積極起來,面對“惡鄰居”絕不妥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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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hercules028 > 《生活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