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籍介紹 ![]() 書籍:《規訓與懲罰》 作者:[法]米歇爾·福柯 譯者:劉北成、楊遠嬰 版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9年版 本文作者 李鶴鳴 東華大學人文學院法學本科生 *本文為第二屆社科法學書評影評大賽獲獎作品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公眾號立場。 *讀者福利 法理讀書組建了“論文寫作和發表交流群”,致力于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以及青年教師的學術經驗分享交流,定期邀請相關專家、組織專業活動助力論文寫作發表。歡迎各界讀者在法理讀書公眾號后臺按要求留言,“論文交流群+姓名+學校+年級(學生請留言本碩博,教師請留言職稱)+學院專業+微信號(必填!否則無法拉入)”,會回復入群方式。 請按照回復方式聯系工作人員,因申請人數較多,處理時間為5—7個工作日,請讀者們耐心等待。本群是單純的學術交流群,禁止商業推廣人員入群,一經發現立即踢出。 法理讀書有獎征文,點擊下方鏈接查看: 法理讀書來稿方式,點擊下方鏈接查看: 從規訓社會轉型看現代權力結構的嬗變 ——讀福柯《規訓與懲罰》 摘要:規訓是權力進化到18世紀的最新表現,規訓通過監視、檢查、規范來得以運行,以一種技術學的方式增強權力的效用;規訓作為一種制度,在社會范圍迅速擴張,使人類進入了規訓社會。但隨著個人意志的進一步覺醒和互聯網的推廣,現代權力結構正在發生嬗變。我們正在從規訓社會向管理社會轉變。一方面,規訓變得更加隱蔽,不易察覺;另一方面,民眾在和權力融合統一,人民真正地成為權力的主人。這兩個方面相互斗爭,構成了現代權力結構的動態變化的兩級格局,這樣的格局外顯為一個巨大的鐘擺,規訓權力和民眾權利分別位于鐘擺的兩級,在鐘擺的恒久運動下,不同時期表現為不同向度的權力外觀。在權力斗爭中,現代權力格局不斷運動發展。 關鍵詞:規訓社會 權力格局 鐘擺理論 規訓,這一源自18世紀的新型權力手段,以一種技術學的方式增強權力的效用,并逐漸滲透到了社會的各個角落,仿佛將整個社會塑造成為一座龐大的“全景敞視監獄”。規訓的本質在于通過監視和控制來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這種權力手段的運用,使得整個社會成為了一個巨大的“全景敞視監獄”,即每個個體都處在他人的視線之下,從而自覺遵守規則,維護秩序。然而,在互聯網時代,社會的組織形式和傳播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變革。信息的傳播不再受限于傳統的媒體和渠道,而是通過互聯網迅速擴散到社會的每個角落。這種變革對規訓的形式和效果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一方面,傳統的規訓手段在互聯網環境中顯得捉襟見肘,難以有效地監控和控制個體的行為。另一方面,互聯網也為規訓提供了新的手段和工具,使得規訓變得更加隱蔽和高效。 然而現代權力結構的嬗變不僅僅是規訓簡單的進化,還暗含著權力回歸于人們自己的趨勢。人們正在真正地掌握權力,成為權力的主人。權力控制者和被控制者的角色隨時可以交替變換,人既是發揮權力的主體又是權力控制的客體。權力控制人和回歸于人的兩個方面相互斗爭又相互融合,形成權力運動的“主線”與“副線”,兩者的對立統一構成單一的“權力復合體”——現代權力結構的基本框架——一個巨大的鐘擺。鐘擺在斗爭中不時靠近一方。在動態的運動與均衡中,現代權力格局向前發展。 一、全景敞視下的規訓社會 (一)福柯意義下的“規訓” “規訓”(surveiller),是中譯本的《規訓與懲罰》中創造的一個詞匯。指的是“一種能夠用最小的代價把肉體簡化成一種“政治”力量同時又成為最大限度有用的力量的統一技巧”。在福柯的論述下,規訓是權力行使的全新手段,它通過分割時間、分解流程、制定事無巨細的規范(norm)來分散權力,增大權力對于對象(權力所作用的)的直接接觸面積,實現不在實質上強化拓展權力而增強權力的實際功效。事實上,“規訓權力的主要功能是“訓練”,而不是挑選和征用,更確切地說,是為了更好地挑選和征用而訓練。它不是為了減弱各種力量而把它們聯系起來。”規訓,與其說是一種權力控制手段——一種力學,不如說它是一種生產手段。它通過制造有限但直接的聯系來強化生產活動的有效性。近代工廠制度取代手工工場是資本主義的興起標志。工廠生產流程化、分工體系化、程序規范化,都體現了規訓的力量。規訓一經產生,就迅速在各領域拓展應用。可以說,整個社會——如學校、工廠、醫院、精神病院、軍隊等。是充滿規訓組織的。 1.規訓組織的組成及其手段 規范是規訓行為的基礎準則。制定一定的規范(norm)是規訓得以遵循實施的基礎。規范不等同于法律,可以認為,懲罰性的法律是一條紅線,只要不越過這條紅線,法律責任不會發揮作用,它劃分了一個權力邊界,在邊界以內,個人是自由的;但是規范不同,它更應該被認為是一種“模具”,這樣的模具僅僅比人的身體形狀大了一點。任何超越這個模具的行為都會被認為是違規——必然受到處罰。這樣的規范是無限分割的,他不是對于行為結果的評判,而是將一個行為過程分割成一個個單獨的片段——即動作,去評析動作是否合乎標準。一系列合乎規范的動作組成了一個標準化的個體。 2.在相對封閉的空間中規訓人、控制人 規訓必須發生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里。被規訓的個體被限制到特定的時間和空間之中。確保個體被隔離以屏蔽不必要的干擾,但這樣的封閉僅僅是“原子式”的;更重要的是將孤立的個體進行組合編排、劃分等級,以最大程度地實現“對每個人的監督并能夠使全體人員同時工作”。這在宏觀上體現在監獄、學校、軍隊、醫院這樣的大型規訓集合體,在微觀上體現在班級、戰斗小隊、科室這樣的規訓單元。 3.利用監視與檢查來保證規訓的實施 為了保證規訓的有效實施,規訓的主體必須進行嚴格的、事無巨細的監視與檢查。純粹的檢查是毫無意義的,它必然帶有一定的后果,即獎賞--懲罰機制。監視與檢查不同點就在于監視是無形的、無規律可循的;而檢查是有形的、固定的。這兩種機制存在的目的就在于確保規范在每一個角落得以體現、在規訓者每一個動作中得以服從。 (二)全景敞視的監視制度 規訓社會的運行模式離不開擴大化的、無孔不入的監視網絡,這樣的監視就構成了邊沁理論下的全景敞視制度,并將其擴大化、普遍化,形成統攝整個社會的全景敞視主義。正如前文所述,規訓的實施離不開監視與檢查。在監獄,這樣的監視是建立在一種全新的建筑學結構下的——全景敞視結構。 在這樣的監視下,監視者具有不可視性:中國古語:“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也就是說對于外在的強制(監視也可以算是一種精神上的禁錮),如果被強制者不知道其是否存在、何時存在,那么他將一直保持警醒與戒備狀態,就好像強制力一直存在一樣,即使其可能根本上就是一句空話。實際上,監視更多地強調其震懾性,更發揮著“稻草人的作用”;與此對應的是被監視者始終具有可視性。被監視者始終暴露在燈光之下。在邊沁的構想下,囚室的結構應該是:“每個囚室都貫穿建筑物的橫切面。各囚室都有兩扇窗戶,一個對著里面,與塔的窗戶相對,另一個對著外面,能使光亮從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通過逆光效果,人們可以從瞭望塔的與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觀察四周囚室里被囚禁者的小人影。”這樣的光亮,是對監視的有力補充,它時刻提醒著被囚禁者自己正在并且始終在被監視著。在光線下,被監視者原本可能放松的神經被外在有形的干擾再次擾動,使他絲毫不能懈怠。 監視攝像頭——監控總控室結構是規訓社會中監視制度的集大成體現,它對福柯傳統的監視理論有了實踐上的改進,構成了全景敞視社會的基本格局,并體現出新的特點: 監視者的形象寓無形于有形:監視者的無形化以一種新的表現形式得以保留----即符號化、觀念化的監視者形象。在全景敞視結構中,監視者所在的高塔直接地暴露在被監視者的視線之下,只要被監視者抬頭,就能望見監視者。這是一種直觀的、現實實在的監視者形象。但是在“天網”結構中,監視者處于一間裝滿監視屏幕的“暗室”里,通過電腦遙控監視攝像頭來觀察被監視者的一舉一動。被監視者一旦進入監視場所,就會被告知“監視總控室”的存在,這樣的觀念還會在無處不在的、顯而易見的監控攝像頭所一次又一次地提醒和加強。被監視者雖然不再能夠直觀地看見監視者,但監視者的形象卻確確實實、根深蒂固地留存在被監視者的腦海和觀念中。不管有沒有人在監控室、是否在監視、是否正在監視自己都無所謂。只要“監視仍然存在”的抽象符號在發揮作用,被監視者就會感到壓力,檢舉自己的行為,“自愿”地服從于規訓。就算攝像頭自始至終是壞的、監視室里是一只狗在監視都無所謂,形而上的監視符號已經代替了現實存在的監視者,成為揮之不去的威懾概念。 監視攝像頭——監控總控室可以進行不間斷、無死角地監視:監視攝像機的廣泛應用取代了監視者,使監視變成一種持續不斷地、無孔不入的“滲透”。在18世紀,監視一直是依靠人的眼睛和輪流坐班實現的。人的視力和精力是有限的、輪班畢竟是有空白間隔的、監視者所在的高塔和囚室之間畢竟是有一定距離的。這些不可控的制度因素或多或少地造成被監視者的“僥幸心理”,削弱監視的效果、規訓的權力。監視攝像頭的應用則很大程度地規避了這一弊端:首先,機器不會感到疲倦。監視攝像頭不受時間、精力的限制,能夠最大程度發揮監視的效用,使被監視者形成“監視永不停止”的心理威懾。其次,監視器的低成本、獨立性、小型化使“在每一間囚室安裝監視”成為可能。在美國監獄,一間囚室安裝兩個監視器已成普遍。全景敞視結構下監視者和被監視者之間的距離被大幅縮短,甚至趨于消解。攝像頭的數量增多,使其可以從各個角度、無孔不入地進行窺視,大大增加了監視的心理威懾。 監視攝像頭——監控總控室具有醒目的監視符號:監視器的布置位置,一定是顯而易見的。正如前文所言,在全景敞視結構下,監視者本身是可見的;監視器則繼承了這一特點。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經常能夠在路口、走廊、路燈上看到顯眼的監視攝像頭。在公共場所的攝像頭樣式一般保持統一,在一些地方會看到張貼告示特別注意攝像頭,車載導航及時告知前方的交通拍照設備,這些都體現并加強了監視攝像的可視性。其核心是強化監控的心理強制與震懾作用。 通過即近亦離的監視距離來麻痹被監視者的警惕神經,以達到全面滲透被監視者心靈的目的:監視設備的應用使得監視本身與被監視者之間的距離既是遙遠的,又是無比接近的。一方面,由于互聯網的遠程遙控作用,使得監視者不必親自靠近監視對象就能實現觀看的目的,監視主控室與被監視者的物理距離被拉遠;另一方面,作為監視符號的攝像頭時刻不停地在被監視者面前炫耀它的存在與無限的淫威。被時刻監視的觀念與被監視者的靈魂直接接觸,心理上的距離無限接近,甚至渾然一體,恐懼、威懾成為被監視者精神的全部。 (三)無處不在的“過失犯”——“有利”的犯罪手段 福柯所言的過失犯,不同于刑法理論中關于犯罪過失的定義(在刑法中,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福柯語境下的過失犯是指:因惡劣環境或性格缺陷而有犯罪傾向的人,也指屢教不改的習慣性犯罪者。相關的一個描述性狀的法文名詞deliguence(英文:delinquency)。 福柯認為,過失犯是可以創造的,是監獄和規訓制度所創造的“產品”。一方面,監獄通過監視、懲罰、檢查等規訓手段將犯罪者錘煉成為一個易于掌控的機器、一只聽話的綿羊。教育他們最簡單、最低級的工作手段,再通過多年來不斷地重復,使其成為犯罪者唯一掌握的謀生手段----其他擅長的技藝會在長期的監禁與規訓生活中變得生疏甚至遺忘。 另一方面,監獄----懲罰體系通過宣揚“犯罪可恥,摒棄犯罪”的觀念,使得原本刑滿釋放的犯罪者不能被社會所接納。這樣的宣傳效果在下層生產群體中效果尤甚,這就使得犯罪者在監獄里所習得的——唯一的謀生手段無法發揮作用。在社會歧視、生存壓力的雙重作用下,犯罪者有可能重新走向犯罪的道路,這樣就形成了“封閉的過失犯罪環境”。 權力機器利用它所創造的“過失犯”,來強化自己的規訓控制力量:過失犯在接受了監獄的規訓后,其更容易與政府合作,成為司法體系末端的“觸手”,為謀求生存,過失犯夾雜在底層人之間,充當了“告密者”、“線人”、“間諜”、“抓捕者”之類的角色。成為了司法體系中非正式的、見不得光的“合法執法手段”,拓展了司法權力的范圍與力量。福柯認為:國家權力的行使、無上主權的行使,最終還是要靠下級、靠最底層胥吏的配合,而這些最底層的配合往往來自地方社區,從而導致權力的行使必然受制于那些已經存在的社會關系。過失犯就像規訓權力打入下層社會的“楔子”,將力量滲透到歷史上權力從未抵達的末端,從犯罪集合中分化他們、離間他們、削弱他們,實現控制犯罪、利用犯罪的目的。 (四)逃不開的從規訓到規訓圈套 學校、醫院、軍隊、工廠、監獄等規訓場所,在建筑學上是一個個獨立的單元,一個人不可能同時接受不同的規訓:不同規訓場所所制定的規范(norms)不同,學生和囚犯接受的行為規范一定是不同的。但是,從生命時間的縱向角度來說,一個人確實有可能接受所有的規訓手段,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服從于不同的規訓權力。這就是福柯所說的“整個現代社會都是一所監獄,所有人都在接受規訓,只不過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 一個兒童,在學校中接受類似“衡中模式”的裹挾與規訓;參軍入伍,服從軍事規范;進入公司或工廠工作,執行流水線式的流程生產;生病進入醫院治療,被區分、分類成為某一個科室的一個原子;或者犯了罪,在監獄里接受最徹底的規訓。人的一生離不開規訓,無非是從一種規訓進入到另一種規訓罷了。就像一個圈套,人的一生都在其中循環。 二、傳統規訓社會的解構 在福柯眼里,規訓是權力的充分展現,監視、檢查、檔案、書寫權力勢必要成為現代市民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從實然角度看,現代社會似乎并沒有像福柯設想的“全景敞視社會”發展,而是走向了另一條形式。在監控“天網”無孔不入的監視下,人們并沒有更加恐懼,反而更加渴望被注視;在事無巨細的規范下,人們反而開始普遍違規,甚至以服從為恥。人們的主體性覺醒,這意味著福柯的理論需要進一步的批判與反思。 互聯網社會是規訓社會的反叛與發展。兩者之間有著明顯的差異:首先,互聯網雖然強化了監視的普遍性,但同時也削弱了監視的威懾力:在這個遍布攝像頭的世界,人們對于“被觀看”已經習以為常,并不會引發民眾對于監視的不滿與恐懼,與其是說人們不再恐懼于自己行為的暴露,更應當說是人們是厭倦了、麻木了,在心理學上有一個理論叫做“習得性無助”,在神經學上也有神經沖動“習慣化”的表述。這些都證明了民眾實際上是已經將監視看做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會再產生“排異反應”。其次,借助于互聯網媒介的高速傳播手段和自媒體的普及,民眾可以相對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建立與其他人的聯系,這恰恰打破了規訓社會進行設計的隔離制度,使得規訓更難地控制個人。最后,互聯網社會下,監視者和被監視者的角色可以隨時轉換,這打破了傳統規訓社會下權力掌握者的單一性,權力在相互對立的兩面實現雙向流動,并沒有絕對的控制與被控制一說,這些差異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論述如下。 (一)暴露狂的集體狂歡 互聯網的傳播使得個人的信息更加容易暴露在社會中,個人隱私無從保護,人們就像是在網絡“裸奔”。但是,現實中一些現象也同時值得注意:吃飯之前必須要拍好照發朋友圈,發布不是目的,如果沒有多少人點贊,這頓飯就食之無味;旅游必須分享所到之處的記錄,要是沒人回復,就感覺自己從沒來過這個地方;學習要打開直播、啟動學習軟件,美其名曰監督,沒人看就學不下去。種種現象都告訴我們:通過暴露行蹤來宣示自己的存在是人們的生活日常。事實上,人類一直都多少有暴露狂的傾向。眼見為憑,只要你看見我,就證明我的確存在。如果沒有人看見,我雖活著卻如同死去;反之,若有人看見,我雖死去卻如同活著。讓別人看見,在這個時代成了個體實踐自我的最主要手段。人們不斷記錄且公布自己與周圍朋友的生活片段與私密想法,以達到自我表述的目的。 監視制度的強制手段不是懲罰,而是威懾,通過把恐懼打入人們觀念深處,來規矩人們的行為。當宣示存在的生存渴望超過了監視可能帶來的危險恐懼后,監視制度不再是恐怖的監獄,而是證明“我曾經來過”的舞臺。 (二)集體失范的場景 失范是法國社會學家埃米爾·涂爾干最早提出的,他認為,失范是由于從機械團結到有機團結的改變尚未完成而造成的,社會上缺乏被普遍認同的規則和道德標準,個人和社會都會陷入混亂。集體失范是對規訓下的規范的集體違反,是以一種原始野性匯聚成的反規范現象。 中國式過馬路是典型的集體失范景觀。'中國式過馬路',就是'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在前文的論述中,規訓社會擁有極強大的控制作用,“將整個社會變成一個全景敞視監獄”,在嚴格的交通規范和十字路口不計其數的監控攝像頭的嚴格控制下,人們卻無視了違反規范所可能帶來的懲罰后果。規訓似乎并沒有真正地發揮作用,或者說沒有發揮福柯所期待的作用。實際上,這樣的現象在全球范圍是普遍發生的。從眾和“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是人類與生俱來的特性,不是規范能改變的。 僥幸心理是對監視、檢查的規訓手段最大的威脅,由于規訓人數的不確定和眾多性,不可能進行切實有力的實質懲罰,可以認為:規訓僅僅是一種利用懲罰符號進行威懾的心理強制,在權力的進化歷程上,規訓并沒有比“懲罰之城”擁有更多的實質上的、肉體上的強制,甚至更少了。在“可能不會受到懲罰”的僥幸態度驅使下,規訓被發現僅僅是一個“稻草人”。再加上從眾現象,原本可能的懲罰變得難以實施,集體失范便產生了。這樣的現象不是偶然的,一定有其原因:在現代國家中,作為抽象整體概念的人民加冕為王,不再有一個可視的、高高在上的、中心化的主權者了。國家權力的行使、無上主權的行使,最終還是要靠下級、靠最底層胥吏的配合,而這些最底層的配合往往來自地方社區,從而導致權力的行使必然受制于那些已經存在的社會關系。一個權力關系的建構不能沒有來自受制于這種權力的對象的最低程度地服從和配合。 規范的形成,確實是權力拓展擴大其力量的表現,但是規范類似于法律,同樣要符合人們的合理期待,不能和人們普遍認同的價值相違背,倘若規訓肆無忌憚地拓展其對肉體的操控,便會激起人們的反對。單一的、重復的流水線工作、“衡中模式”、醫院“毫無人性”的掛號問診,久久被人們詬病,暴力事件常常發生。集體失范,是對無限制擴張的規訓權力的抵制與反抗。人性的一些角落,決然不能被規訓觸碰。 當然,筆者并不是說中國式過馬路是一種對不合理規范的抵制,僅僅是在論述僥幸心理和從眾對于監視權力的消解。并且應該注意的是,在福柯看來,歷史是權力斗爭的舞臺,正如它是戰爭的故事。他說:“權力是戰爭,即以非戰爭的手段延續的戰爭”,所以應該用“斗爭、沖突和戰爭”的概念去分析權力的運作。福柯說,在人類歷史中:人類并非從戰斗到戰斗然后逐漸進步至一個由法治終于取代戰爭的普遍互惠狀態;人類把它的每一個暴力裝置在規則制度里,因而從宰制再到宰制。人們對于規范一定是有自然地排斥的,這正是權力體現的手段。只是對于無限擴張的權力來說,人們對它的反抗是對它劃定的邊界,規訓不可能無底線地延伸。 (三)虛無化的共同價值 1.權力的真正實現,靠的是人們對它的認同 古代王權社會,皇帝是上帝之子,口含天憲,對于祖先的原始崇拜和對宗教的迷信使得皇帝的權力擁有“天然的”合理性。人們會認為皇帝的統治是具有正當性的,“正統”就是無上的權威。到了資本主義社會,啟蒙思想家們宣稱“天賦人權”,主張契約論,將國家權力歸因于人民的授權與契約。這樣的政治,也獲得了人們的認同。然而,到了現代社會,人們開始疲倦于宏觀話語的論述,對于現代權力的合理性難以形成認同。 在學校中,統一的發型要求和禁止談戀愛的規定常常受到學生們的質疑和反對。學生們認為這些規定侵犯了他們的個人自由和權利,而且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事實上,這些規定往往是由學校管理者出于維護學校形象和紀律的考慮而制定的,但是卻沒有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個人需求和利益。因此,這些規定的實施往往會引起學生的不滿和抵觸,甚至會導致一些不必要的沖突和矛盾。對于政府的行政行為,也時時難以得到人們的認同。例如,城管“強盜性執法”、為了打造文明城市隨意拆遷民房;違停拖車、拿錢贖車等行為,常常受到人們的質疑和反對。人們認為這些行為缺乏合法性和公正性,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和利益。事實上,這些行為往往是政府管理者出于維護城市秩序和形象的考慮而采取的,但是卻沒有充分考慮到市民的實際需求和利益。因此,這些行為的實施往往會引起市民的不滿和抗議,甚至會導致社會矛盾和不穩定。 隨著現代文明的發展,人們對于權力合法性的解釋要求不斷提高。人們不再滿足于簡單的權力行使和規章制度,而是更加注重權力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民主性。隨著現代文明人們文化水平的上升,對于權力合法性的解釋要求不斷提高。 2.規訓阻礙了共同價值的架構 規訓權力并沒有創造出一種普遍認同的價值體系,反而使人們更加混亂、正如前文論述,規范在現實社會并沒有得到真正地遵守,這一方面是由于規范本身的“合法性”有待商榷,規范不能無限度地拓展自己的威力;另一方面在于規范的“泛濫”。現代社會是充滿規訓組織的,不同的規訓組織有不同的規范,這些規范良莠不齊,不盡相同,甚至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再加上一個人在不同場合要接受不同規范的規訓,而規訓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服從,這就造成了人們在眾多規范中無所適從的迷茫,久而久之,人們對于規范就失去了基本的信賴、對規訓權力不再保持認同。 價值體系的破碎,對于權力的控制來說打擊是巨大的。原本作為價值認同工具的規范反而成為了價值崩壞的原因。福柯在論述學校對于“書寫步驟”的規范時,忽視了規范步驟是否有效?是否科學?對于違反書寫步驟的行為是否可以得到有效糾正。僅僅從實然的角度論述了其存在并大量傳播。但流行并不代表科學可行。學生在更換學校后是否會接受一套完全不同的書寫步驟規范?規范和規范之間的競合如何解決?福柯并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規范的統一性是這個社會應該解決的問題。 (四)規訓權力的唯一性被打破 權力發揮的本質是聯系,權力通過創造有利聯系,排斥異質聯系,來實現對于對象的直接排他控制。監視是監視者對被監視者在心理上的聯系,檢查則架構了訓練——成果之間的唯一橋梁。這就是為什么規訓要發生在一定的相對封閉的空間里,聯系,就像聯結風箏的那根線,控制著風箏(被規訓者)的走向。 然而,在互聯網社會,規訓聯系的單一性被打破。在互聯網,人們很容易建立新的聯系,擺脫規訓的強制。就以前文論述的“過失犯”為例,在走出社會之后,過失犯應該被人們所排斥,但是通過互聯網,過失犯很容易表達出他們的苦衷與訴求,人們也更加容易地接納與同情過失犯。邊緣化在互聯網時代不再是一個絕對不變的命題。2020年,抖音平臺曾經出現過一陣“出獄犯人直播改造自新博同情”的網絡熱潮,之后被迅速打壓,其中必然有偽造炒作的成分,但過失犯尋求社會聯系的萌芽可以窺見。 新聯系的創造不僅會削弱規訓的效果,還有可能創造對抗規訓的力量。規訓作為一種傳統的社會控制方式,其核心理念在于通過對人的單元化來實現對其力量的孤立和最大化利用。在這種模式下,個體的自由和自主性受到限制,被束縛在固定的角色和規范之中。然而,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和普及,這種規訓模式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互聯網的出現,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將世界各地的人們緊密地連接在一起。通過互聯網平臺,人們可以自由地交流和分享信息、經驗和觀點,形成了一種全新的社交網絡。這種網絡使人們能夠相互支持和協作,還形成了新的治理結構。在互聯網的推動下,人們開始重新思考個體的價值和意義。他們不再滿足于被簡單地單元化和利用,而是渴望發揮自己的潛力和才能。他們開始尋求更多的自主權和自由度,希望能夠自由地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發展路徑,傳統規訓社會正在互聯網的影響下變異解構。 (五)監視權力的發揮技巧大過強制 從這一角度看,福柯似乎高估了監視的效用。實際上,從17世紀暴君下的“酷刑”,到17世紀后啟蒙思想家設想的“懲罰之城”,再到規訓的全景敞視監獄,機械力學上的權力強制力并沒有增加很多,反而減弱了一些;作為補償的是在心理學上的震懾力的強化。作為一種象征的抽象強制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直接在肉體上施加的苦痛。權力不再通過破壞人體來宣示自己的力量(酷刑正是這樣),而是穿過肌膚、“滲透”骨血,直接控制人的心理。 這樣的監視權力可以用“充滿孔洞的活性炭”作比:活性炭質量很輕,體積不大,但上有許多的、即細密的孔洞,這些孔洞極大地增加了活性炭與空氣的接觸面積,使得它雖然小巧薄弱,但是卻有極大的凈化空氣效果。權力的“進化”也是如此。權力的實際“重量”沒有大量擴大,但是權力卻利用規訓來極細致地控制人,來達到“四兩撥千斤”的功用。但是凡事皆有側面,規訓在分割權力的同時也會分散權力的力量,盡管規訓試圖利用威懾來使人們仍舊恐懼已然削弱了的權力,但是權力對于人們實際上的(苦痛的、肉體上的)強制卻確確實實的在減少,再加上僥幸心理在作祟,規訓權力反而可能會“弄巧成拙”。在監控下大搖大擺地進行犯罪,然而監控卻在關鍵時候“壞了”了的情況在現實上比比皆是。監控的出現并沒有發揮規訓權力理想的作用,全景敞視社會的犯罪率依舊久居高位。 實際上,想用理性的威懾來消滅人性深處的幽暗是不可能的。規訓權力的進步不過是使理性與野性的“戰爭”變得不那么血腥和“引人注目”罷了。 三、權力格局的嬗變 權力和權利實質上是主體和當然性的不同,權力是一種寬泛的控制力,其無所謂正當性,強力足以構成權力,而權利必然包含正當性,沒有蘊含自然價值和內在道德的權力不能成為權利。在現代社會,當權力為民眾所合理掌握時,就轉化成民眾權利,具有為社會所承認的、正當正義的權力形式。 隨著互聯網和個人精神的再覺醒,傳統規訓社會正在解構,但這并不意味著規訓這一權力表現形式不再發揮作用,恰恰相反,規訓正在以一種更加隱蔽的、潛移默化的形式控制人、改造人。與此相反,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權力正在逐漸從外在強制向自發自律轉變。這意味著,現代社會不再僅僅依賴外部的規章制度來規范個人的行為,而是更加注重個人的自覺性和自律性。在這種轉變下,個人可以更加自由地行動,讓權力為自己服務,個人成為權力的主人,權力內化并取得其正當性,成為民眾權利。在這樣的情形下,出現了規訓權力和民眾權利的“雙重面向”,規訓權力是一種外在強制,通過牽動肉體來實現權力目的;民眾權利是一種內在的權力實現,通過人們自發自為的控制機體來實現自身的目標。這樣的兩個對立趨勢相互斗爭,形成了一個權力運動的鐘擺。共同構建了現代權力格局嬗變的基本骨架。 (一)規訓權力和民眾權利的雙重面相 在現代公法視角下,權力可以根據主體不同而分為規訓權力和民眾權利。規訓權力在作為規訓承載的主體——社會生產制度與被規訓的個體所形成的垂直結構——即控制與被控制、規訓與被規訓的結構中存在和發揮作用的,對于個體來說,表現為一種外在的強制和最低限度的認同,對于價值目標的實現來說,規訓更多的是為了實現被規訓者以外的價值目的,對于被規訓者本身的價值實現來說,不過是規訓目的實現的“副產品”而已,整體來說,規訓是一種“異質性”的權力外觀;而對于民眾權利來說則恰恰相反,民眾權利來自覺醒了的自發自為,是人們理性的產物。他用于并僅用于實現自身的利益。權利是法律等外在制度所賦予的次生概念,它必須依附于一定的權力話語,沒有一定價值觀念的承認,權利則不會存在或具有實際效果;但是民眾權利卻產生于理性,是民眾自發自為地實現自身價值的理性能力,它僅僅依附于個體,不會因為價值話語的變化而改變。例如求得生存、獲取認同、尋求自由,這些抽象的自然法價值理念,雖然已被承認為權利,但是其并不會因為權力話語的變化而失去其恒久不變的追求意義,它產生并依附于理性的認識能力。民眾權利與個體的生存發展密切相關,可以說是一種“同質性”的權力外觀。 規訓權力和民眾權利之間的關系,就像西季威克論邊沁功利主義的兩難矛盾——雙重面相時說:邊沁一方面渴望提升社會總體幸福,另一方面他又確信“人類絕大多數都是純粹自私的”一般,規訓權力和民眾權利既有相互對立的矛盾方面,又在某些方面統一于一體:異質性的規訓權力實現可能順帶著完成了個體的價值目標:就比如軍隊通過訓練造就規律健康的人體、學校培養學生一些必要的學習技巧。醫院通過嚴格地分類使得病人得到及時有效地救治。個體價值的實現也同時可以促進整體制度的發展,比如在共和政體下的國家,公民政治的實現就是國家政治的運行,兩者互為表里。總而言之,規訓權力和民眾權利就像矛盾的兩個方面,鐘擺的兩級,在對立統一中實現權力結構的運動發展。 (二)規訓變得更加隱蔽 在互聯網社會,規訓者的角色變得模糊,多數人監視多數人的格局形成;在看似匿名的互聯網空間,人們更容易放松對于控制的警惕;網絡流行的一些意識話語,正在潛移默化地控制人們的思維方式;借助于科技的力量,書寫權力對于個人的記錄更加細致與全面,個人變得更容易被把握和控制。 1.多數監視多數 2.個人思想被暴露無遺 互聯網的興起為我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交流方式和自由發表言論的空間。在許多看似私密的在線平臺上,人們可以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暢所欲言。然而,這種所謂的“私域空間”實際上并非真正的隱私保護,而更像是一層脆弱的“遮羞布”。在互聯網的匿名面紗下,人們往往容易放松警惕,肆無忌憚地發表以往在現實中不敢或不愿公開的言論。這些言論不僅涉及個人的興趣愛好、觀點看法,還可能觸及一些深層次的精神世界和私密思想。這種無所顧忌的言論表達,實際上暴露了個體在現實世界中所受到的機械式規訓難以觸及的內心領域。 這些被公布的個人思想,如同一個個裸露的靈魂,成為了規訓者進一步精準操控的靶子。規訓者通過收集和分析這些言論,可以更加精確地了解個體的思維模式和價值觀念,從而采取更加有效的手段進行思想控制。,人們在享受互聯網帶來的言論自由時,往往不自覺地暴露了自己的隱私。更助長了規訓的力量,實現了對于“靈魂”的規訓。 3.流行語造成了思想的同質化 在互聯網的浪潮下,一些流行語迅速出現,并成為一種風潮。如“yyds”(“永遠的神”的縮寫,用于表示贊賞)的習慣語的使用,在一段時間成為了對于所有事物表達贊賞的唯一用語,造成了一種語言同質化的現象:當人們相對于一個事物表達贊賞的時候,人們除了打出“yyds”之外,別無其他語言形容。這樣互聯網失語的現象實際上顯現出一種趨勢:互聯網正在同質人們的思想。當人們對一個事物不約而同地想出完全相同的語言的時候,人們的思維就已經被一種形而上的話語體系所統轄,變成了唯一思維方式的“奴隸”。規訓通過鉗制人們的思維來達到更加徹底的控制方式。 4.更加細致隱蔽的書寫權力 規訓不僅僅要區分人、分解人,還要將這些“成果”加以記錄,以便于更加精細準確地控制人;不同人有不同的特點,單一僵硬的規范顯然不能適用于所有人,針對不同人的表現情況、靈活程度、理解水平進行“個性化”規訓,是規訓權力得以普遍適用的重要原因。 權力——知識結構是一種因人而異的權力運作方式。以前,對個人的生平記載是一種特權的表現,一個人擁有的特權越多,就越能通過文字顯示他個人,如帝王傳記。而現在任何一個個體都能被注視、被觀察、被個別描述、被不間斷書寫,因為這實際上是一種控制手段、一種支配方法,是對描述對象的客體化和征服。在這個過程中,每個人都在被描述、判斷、計量及與他人的比較中,確定自己的身份。當權者就通過這些記錄來因人制宜地對每個個人展開訓練和教養。每個人都有其獨特的性格、能力和理解水平,因此,單一的、刻板的規范往往難以適應所有人的需求。為了實現規訓的普遍適用性,規訓者必須根據不同人的表現情況、靈活程度和理解水平進行“個性化”的規訓。這意味著,規訓不僅要求我們對人進行分類,還需要了解每個人的特點,然后有針對性地進行指導、調整和控制。 在這個過程中,權力與知識結構相互交織,形成一種因人而異的權力運作方式。以往,對個人的生平記載往往是特權階層的專屬,他們通過文字來展示個人的榮耀和地位,如帝王傳記等。然而,在現代社會,隨著技術的發展和普及,任何一個個體都可能被注視、被觀察、被個別描述、被不間斷書寫。這種記錄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控制手段、一種支配方法,通過對描述對象的客體化和征服,實現對其行為的引導和塑造。每個人都在被描述、判斷、計量和與他人的比較中,確定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當權者則通過這些記錄,了解每個個體的特點和需求,因人制宜地對其進行訓練和教養。這種精細化、個性化的規訓方式,使得權力更加深入到每個個體的生活之中,實現了對個體的全面控制。 (三)個人取代規訓成為權力的主人 既然權力必然并且只能由具體的個人所擁有,那么普遍的大眾就有可能掌握屬于自己的權力,將自己成為權力格局有機組成的一部分而不是被控制的機器。隨著個人權力意識的再覺醒和現代溝通協商機制的發展,個人不再盲目地聽從于規訓權力的擺弄,而是開始掌控自己,成為權力的主人。這構成了現代權力結構的復線。 1.權力永遠由具體的個人所掌握 福柯認為,權力在規訓制度下成為現代社會的一部分,變成制度本身。筆者認為:權力的真正掌握者,決然不是形而上的制度,而是具體的個人。在原始社會,部落族長掌控了所有的生活資料,對于社會關系擁有全然的支配力;到了王權社會,皇帝王權至尊,至高無上,生殺予奪,無一不攬;在資本主義社會,顯而易見的掌權者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所謂的代議制,但代議權的行使終歸于要靠獨立的個人;權力的制度化并不代表權力的掌控脫離個人而上升為一種抽象符號;制度代為行使權力,但是權力的實際施加者和受益者還是要歸于個人,權力格局只是變得抽象了,但權力的實際效應仍是具體的。既然權力實際上是由個人所掌握,那么權力的發展實際上就是掌權者的人數上的變化和權力力量效用的增強,正如上文所述,掌權者正是在由一個到多人、由特定人數到不特定多數轉變,可以預測:現代社會的權力社會正在向全民掌權格局嬗變,即“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權力單一的控制——被控制結構正在解構,人人都可以是控制者,隨時可以轉變其中的角色。 2.現代溝通協商機制——廣場 現代社會的最大特征就是在個人與國家的二元對立中產生了真正發揮作用的“過渡地帶”——廣場。廣場割裂了國家直接控制個人的“垂直權力”結構,在其中構建了一個中間地帶。雖然古希臘、西歐中世紀都有“廣場”的設置,但都沒有發揮其該有的作用。這樣的廣場有一些獨有的特征。 廣場具有開放性。不同于宗廟或者是私人家庭,廣場上任何人都被允許進入,個人的身份、地位并不會發揮決定性的作用。在廣場上,任何人都可以發言;也可以閉上眼、關上耳朵,拒絕別人的觀點;亦可以轉身離開。這樣的自由、開放是廣場最大的特點。 廣場上沒有絕對強制的規范。由于廣場是開放的,人有自由選擇服從的權力,因此,在廣場上沒有強制人服從的律令。國家的法律頒布在廣場,人民可以以沒有看到來推脫;個人在廣場上的發言,人民可以以不聽來抵制。人們只要遵循最基本的規范,維持廣場的有序運行就可以了。 廣場使得協商成為可能。在古代,只有少數人決定立法,而大多數人只能服從的情況;但是廣場的出現使得評論和意見可以充分地發表,廣場的開放性使得最底層的人民也可以將自己的意見告訴給上層。規則可以協商,利益可以妥協。絕對無條件的服從在廣場上變得緩和。廣場在現代社會不僅僅是客觀存在的城市、鄉村上的地理空間,任何具有以上特征的場所都可以被稱為“廣場”。例如互聯網就是最大的現代廣場;自治組織、協商機構都是典型的廣場。廣場真正發揮作用,注定了規訓這一個具有相對封閉性和絕對權威服從性的權力手段無法在廣場上發揮作用。在廣場上,人們是權力的主人。廣場的形成,決定了規訓社會不可能在現代社會徹底實現。 3.多元治理結構的產生 在現代社會,規訓不再僅僅依賴于單一的權力控制結構。隨著個人意識的覺醒和社會的進步,人們開始追求自主自治,尋求在社會治理中找到自己認同的“管理力量”。這一轉變標志著權力結構逐漸呈現出多元化的特征,各種社會力量開始在社會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 在行政領域,簡單律令式的命令已經不再是主導。政府逐漸意識到,單純依靠權力壓制并不能實現有效的社會治理。相反,通過激發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可以更好地解決社會問題。以律師行業為例,雖然律師仍然由政府權力部門司法局管轄,但律師行會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律師行會負責律師的日常事務管理,并有權對律師進行懲戒。這種行業自治的模式,不僅有助于提升律師行業的整體形象和專業水平,還增強了社會對律師行業的信任感。除了律師行業,行會、工會、民間組織等多元主體也開始在社會治理中發揮作用。這些組織通常更接近民眾,更能了解他們的需求和意愿。通過這些組織,民眾可以參與到社會治理中,表達自己的聲音,影響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同時,這些組織也能夠提供一些政府難以覆蓋的服務,滿足民眾的多元化需求。此外,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個人意識的覺醒和互聯網技術的普及,民眾對社會治理的參與度和監督意識也在不斷提高。他們通過社交媒體、網絡平臺等渠道,對政策執行、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問題進行監督和反饋。這種參與和監督,不僅有助于提升社會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還能夠激發社會的創造力和活力。 現代社會治理不再是政府“一家獨斷”的局面。多元化的權力結構和社會力量的參與,使得社會治理更加民主、公正和高效。未來,我們應該進一步推動社會力量的發育和壯大,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為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和持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同時,我們也需要加強對社會治理的研究和探索,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推動社會治理理論和實踐的創新發展。在此背景下,政府的角色也在發生轉變。政府不再僅僅是權力的行使者,更是社會治理的協調者和引導者。政府需要與其他社會力量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參與到社會治理中來。同時,政府還需要加強對社會力量的支持和引導,為其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和政策支持。 4.“異質性”權力向認同性的民眾權利的過渡 從酷刑到懲罰再到規訓,權力始終是一種“他律”的形式,但是到了現代社會,權力開始向“自律”轉變,個人既是權力的主體,又是權力的對象。權力不再通過強制(不管是肉體上的還是精神上的),而是通過認同,使得人們自覺地服從于權力,如果說福柯認為規訓權力正是資本主義制度本身,那么在現代社會,權力正是個人本身,或者是正在成為個人本身。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著深厚的“慎獨”文化傳統,這一理念強調個人在獨處時也要保持謹慎和自律,不違背道德原則。這種自律并非外在的強制,而是源于個人內心的自覺選擇。在“慎獨”文化的熏陶下,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深知個人與權力之間的關系,并明白個人應當是權力的主人,而不是被權力所奴役。 這樣的變化是由于利益主體的轉變而形成的:當權力謀求不屬于權力作用的對象的利益時,權力對象必然提不起興趣——沒有人會做與自己利益無關的行為,這時權力展現為一種剝削關系,即掌權者剝削權力對象的關系;但是當權力謀求與權力對象密切相關的利益時,不等權力發揮他的控制與強制作用,權力對象就會主動向權力靠近。這時與其說是權力,不如說是權力對象為實現目的而選擇的手段與力量。 概而言之,權力有“異質性”與“同質性”之分,在現代社會,人們對于自身價值的追求使得人更加排斥“異質”的權力,而主動向切合自己利益的“認同權力”靠近。 (四)由規訓社會到管理社會 現代權力結構由更為隱蔽的規訓權力和同質性的民眾權利這兩種相互排斥的因素構成。一方面,作為制度的規訓更為隱蔽和強大,將人的肉體和精神都納入控制范疇;另一方面,個人自我意識對認同權力的追求,又展現出對于規訓權力的離心。實際上,這兩個方面在對立中逐漸相互靠近,成為一個具有“單一性”的現代權力格局——管理社會。 1.規訓是實現民眾權利的手段 權力可以生產,而規訓就是生產權力的最優手段,當規訓的目的不再是控制與服從,而是生產與服務,規訓本身也就沒有那么值得害怕的。規訓一旦被認同,就被納入了“自律”的范疇,變成了人們為了實現自己目的的手段。工廠流水線制度之所以被批判,不是因為單一化、機械化的生產方式和無處不在的監視與檢查,而是工廠資本主對于工人毫無人性的殘酷剝削。在經歷了“衡中模式”的規訓后,進入好大學的學生仍會感激當時的訓練。在傳統的規訓模式下,規訓是強加于被規訓者的控制;但一旦人們主動選擇規訓,規訓就是實現民眾權利的手段。這種轉變不僅改變了規訓的本質,也改變了我們對于權力和自由的理解。當我們主動選擇接受規訓,我們其實是在利用它來增強我們的能力,提高我們的效率,實現我們的目標。這樣的規訓,不再是束縛我們的枷鎖,而是推動我們前進的助力。在現代社會中,這種主動選擇的規訓無處不在。無論是在學習中,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中,我們都在不斷地接受各種規訓,以此來提高自己。我們學習各種規則,掌握各種技能,都是為了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更好地實現自己的價值。 2.民眾權利的實現是規訓的目的 進入現代社會后,一個高高在上的主權者或者代表少數群體的實際利益所得者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絕大多數的人民。規訓不再為少數既得利益者服務,而是為了實現最廣大的社會利益而服務。這種轉變帶來的不僅僅是權力的重新分配,更是社會治理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變革。在過去,權力的運作往往是神秘而封閉的,普通人很難對其產生影響。而現在,規訓則更加注重公開透明,強調民眾的參與和反饋,旨在實現更為公正、民主的社會治理。 很典型一點就是規訓的內容——規范的變化。這種變化不僅僅是形式的轉變,更是權力結構和社會治理觀念的深刻變革。傳統的規范制定往往由少數人掌握,他們憑借自身的地位、權力或知識,為大多數人設定了行為準則。這種方式往往帶有武斷性和秘密性,容易滋生不公和權力濫用。然而,隨著社會的演進和民主觀念的普及,規范制定逐漸從少數人的專屬走向多數人的參與。如今,規范更多地是通過大眾協商和妥協共存的方式形成的。這意味著不再是少數精英的獨白,而是社會各界的多元對話。這種轉變不僅體現了民主原則,還增強了規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當規范成為大眾共同意志的體現時,它更有可能被廣大人民所接受和遵守。大眾協商的過程也是一個尋求共識、平衡各方利益的過程。通過公開、透明的討論和辯論,各種聲音和利益訴求得以充分表達,從而實現了更為公正、合理的規范制定。這種社會契約不僅增強了社會的凝聚力,也為個體提供了更廣闊的自我發展空間。 3.管理是規訓權力和民眾權利的統一 規訓是規則發揮的外在表現,而民眾權利是規則制定的內在目的;兩者統一于管理。管理,是指在特定的環境下,對組織所擁有的資源進行有效地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以便達成既定的組織目標的過程。計劃向度指的是實現民眾權利最大化的價值取向;控制則更多地依賴于規訓或者類似于規訓的力量。 然而,在目前的社會下,這樣的管理可能是一種理想化的構想:規訓僅僅是換了一個合法化的面紗來進一步地強化自身的效用,規訓打著“為了實現多數人權力”的虛偽旗號,來博得民眾的支持與認同,實際上仍是為了實現徹底的改造人、控制人的靈與肉。或者說,隱蔽化的規訓強大到騙了所有人,實現了最大、最普遍的認同,此時的民眾權利不過是一句換了名字的漂亮話,實質仍是規訓。但是,只要規訓仍是打著“民眾權利”的旗號,民眾權利就沒有消失,而是作為一種理念,反抗和試圖反轉、同化規訓,為自己服務。 4.權力較量的鐘擺 現代權力結構不是靜態的模型,而是動態的、永恒斗爭的“戰場”。為了實現民眾權利,有時要借助于規訓的力量來生產權力,有時又要對抗規訓來保護自己的權利。民眾權利和規訓權力既是戰友又是敵人。現代社會就是在尋求這兩者之間的平衡而進步發展的。民眾權利和規訓權力之間的角逐可以用鐘擺理論來解釋形容:鐘擺代表權力格局的外顯形式,民眾權利和規訓權力分別位于鐘擺的兩極,鐘擺始終移動,時而偏向一極,時而移向另一極。 鐘擺決然不能停止、不能永久地處于兩級的最中央——即不能永久保持規訓權力和民眾權利的最平衡狀態——盡管這是最均衡、最完美的狀態,因為永久的停擺就意味著社會的停止與毀滅。鐘擺一定是在不斷運動的,只有極少數的情況經過最中央(這只是一瞬,絕對的平衡狀態隨即被打破),絕大多數情況下,權力斗爭格局處于一個不平衡狀態。 鐘擺也不能極端的偏向一級,過度的規訓的就意味著極權和自由意志的墳場,太多的民眾意志可能會導致一種無政府狀態或者是自私自利的孤立社會。鐘擺理論最重要的一點是要引入慣性和重力這兩個因素:慣性使得鐘擺可以恒久運動,保持運動趨勢;重力則防止鐘擺過于偏激,抵抗慣性。如果是鐘擺的兩級是權力格局的兩種價值取向,那么重力和慣性就是權力格局運動發展的保守與激進的兩種運動因素。 然而現代權力格局發展運動的困難就是人們看不到鐘擺,鐘擺作為一種形而上的抽象符號,代表了一種權力規律。在人們為民權而奮斗時,人并不知道他是否是過猶不及還是勁頭沒到;最優的均衡狀態是人們始終追求的理想狀態,這樣的狀態恰恰是不可能保持的。由于慣性的作用,人們不知道正在推動的鐘擺是在向著自己所期望的方向行進還是在向相反的方向滑行,在巨大的慣性下,往往只有過度和極端才能推動鐘擺的反方向運行,最后的結果卻是過猶不及。現代權力格局的發展就是這樣的一個對立統一的單一矛盾體。 四、余論 規訓是通過檢查、監視、隔離、書寫權力得以運行的權力的強大手段,它不僅能夠宣示權力,還能創造權力,強化權力。規訓是現代制度的一部分,或者說,規訓就是現代制度。 權力不僅僅是用來控制人、擺弄人的,他更多的是在管理人、鍛煉人;任何權力的行使都要靠人們最低程度的認可,或者說,權力就是認同,他通過種種手段(比如規訓),同化人,他不是排除異己,而是結合混同。在此之中,必然伴隨著斗爭,認同的分歧;而權力正是在戰爭中存在的。依照福柯的路徑:權力結構的變化,不再是像歷史上一樣,權力力學上的增強和地理學上范圍的擴大,而是權力本身力量的合理編排,是精細化技巧的運用而不是強制力的增強。權力從一種高高在上的宣示與命令,變成混入人群中,滲透到日常生活各個角落的無形的“線”,牽引木偶做出各種動作。互聯網的出現打破了原始規訓的手段,使得規訓在實施上、效果上都有所松動;然而,這樣的變化并不一定是規訓失靈的體現,恰恰相反,可能是規訓借助互聯網所表現出的全新的、不被察覺的控制手段。規訓沒有消失,而是更加強化了。我們看到的監視威懾性的消解,可能正是我們被監視所徹底同化的表現;人們對于規范的集體失范,可能是規訓自我革新的驅動力,它會變得更加令人接受,在不知不覺中改造人的觀念;聯系的拓展和加強,可能宣示著多元治理主體的出現,這既是規訓單一性的打破,可能也是規訓主體的多元化,擴大化的趨勢。規訓不是消失了,而是更加隱蔽了。另一種趨勢,即個人正在和權力相融合統一,人民正在真正地成為權力的主人,那么現代權力結構將會向著福柯設想相反的路徑嬗變——即治理主體的多元化、權力身份的多變化、認同權力的興起轉變。 現代權力結構嬗變的基本趨勢,就是一個巨大的鐘擺,鐘擺的兩級,一個是變得隱蔽化的規訓權力。一個是代表民眾意志的民眾權利。在慣性和重力的作用下,鐘擺恒久運動,時而偏向一級,時而倒向另一方。現代權力結構就處于這兩種趨勢的對立統一中,向未來前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