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或許都曾經看到過這樣一個小故事:一位心理學家講課時,讓學員按照自己心中的重要程度,將伴侶、父母、兒子、朋友排序。許多學員將父母、兒子排在第一位,然而,其中有位學員的排序卻是伴侶、兒子、父母、朋友。這位學員的理由是,兒子是自己的骨肉,但長大之后會離自己而去。隨著自己年齡增長,父母也會離開世界。唯一能相伴一生的,只有伴侶。可見,伴侶在人生中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那么,我們如何才能選出一個好伴侶呢?“怎么樣才能找到我的理想型啊?”有許多朋友問我道。其實,不止現在的我們有這樣的困惑。在古希臘時期,蘇格拉底的三個弟子就曾請教過蘇格拉底:如何才能找到理想伴侶?蘇格拉底并沒有直接回答他們,而是把三個弟子帶到了一片金黃色的麥田前,讓他們從中選擇一支最大的麥穗。第一位弟子剛進麥田,就迫不及待選了一個看上去還不錯的麥穗。結果,繼續往前走后發現,有很多麥穗比自己手中的更大。第二位弟子進去后,心里想著自己一定沉住氣,挑一個最大的麥穗。他挑挑揀揀,不自覺已經走到了麥田的終點,只好無奈地選擇了一個麥穗帶回來。第一段1/3的麥田中,將所看到的麥穗分為小、中、大三類。在第二段2/3的麥田中,對前面所分的三個類別進行驗證。有些人匆匆忙忙,到了適婚年齡,就隨便找了個還看得過去的伴侶。運氣好的話,兩人相安無事也能過下去。運氣不好的話,婚后日子只會是一地雞毛。有些人眼高手低,深信自己能遇到更好的人。結果便是,錯過了那個最合適的伴侶,也錯過了最好的年華。根據麥穗理論的啟示,我們會發現,人生中選擇合適伴侶的最佳機會,一共有兩次。按照大多數人的人生歷程,蘇格拉底眼中的麥田,是我們18-30歲這一年齡段。我們可效仿第三位弟子,將這段時間分為三份,這其實就是兒女找對象的三次最佳機會。第一次機會是在18-22歲,是第一階段。這個年齡段,大多數人剛剛從高中畢業,進入了大學校園。這時,我們可以多接觸一些異性,也可以試著談段戀愛。在選擇伴侶的過程中,可以從三個維度考慮:外在相貌、內在性格與三觀和社會附加價值。需要注意的是,“麥穗理論”中“最大的麥穗”,并沒有一個標準的定義。所謂的“最大的麥穗”,就是最適合自己的伴侶。第二次機會是在22-26歲,許多人離開校園這個象牙塔之后,之前潛藏的性格和需求會在社會的磨練下展露出來。一方面,自己所設定的擇偶標準,是否真的滿足了自己對理想伴侶的核心需求。另一方面,自己的綜合條件能否與理想伴侶匹配。畢竟,勢均力敵的愛情,才能體會到更多樂趣,也會更長遠。26-30歲,是最后一次機會。經過了前兩階段的仔細了解,到了做出最終抉擇的時期。在做決定時,我們需要明白一個道理,即我們不可能找到整個麥田中“最大的麥穗”。我們能找到的,只是在被歸為“大麥穗”中的其中一個。這涉及到赫伯特·西蒙的滿意決策模型,由于人認知的有限性,無法考慮到事物的方方面面。因此,對象讓自己滿意時,即可做出決策。西蒙在闡釋這個理論時,曾舉了一個例子:一個肚子餓了的人走進玉米地,如果抱著必須找到最大的玉米才吃的話,那他有可能到餓死時也找不到。 同理,在選擇伴侶時,如果抱著“我一定要找到最大的那一個麥穗”的想法的話,可能一輩子都找不到理想伴侶。
如果遇到一個讓自己滿意的伴侶,就可以考慮邀請TA一起度過余生。并非所有人都能像蘇格拉底的第三位弟子一樣,能順順利利地找到“最大的麥穗”。比如,有些人經過了第一階段的選擇之后,發現自己完全配不上心目中的理想伴侶。再比如,過了30歲,仍然還沒有遇見自己的理想伴侶。畢竟,人生不是一條固定的軌道,而是有多種多樣的可能性。如果發現自身條件與理想伴侶相差甚遠,有兩種解決方法可供選擇:第一種是努力提升自己,先成為理想中的自己,再遇見理想中的TA。獲得幸福婚姻最有效的辦法之一,就是兩個人都修煉自己,只有這樣,婚姻才能相處愉快,沒有束縛。 比如,喜歡身材健美的伴侶,那么從現在就動起來吧,說不定在健身時就能遇到心動的TA。
另一種解決方法,則是破除太過死板的擇偶標準。理想伴侶雖名“理想”,但一定是建立在現實基礎上的。這意味著,參雜過多個人想象的“理想伴侶”,注定只能存在于自己的幻想之中。羅翔老師有句很有出名的話,“愛具體的人,而非愛抽象的人。”選擇伴侶與戀愛不同,戀愛可能只是因為一次對視、一次心動產生的荷爾蒙,就能成為戀人。然而,這樣的戀愛大多都像花束一樣,浪漫卻容易枯萎。好的伴侶,不僅僅需要考慮外表、愛好等較為淺顯的條件,相合的性格、一致的三觀才是決定雙方能否長久相伴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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