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約2500字,閱讀約需要5分鐘 (本號逢雙日更新,敬請關注) 漢字形義溯源 (235) 城郭邊鄙——談“郭”與“鄙” (下) 朱英貴 (承接上文) 三、“鄙”字的字形解讀及造字本義 談過了“郭”字,接著來談“鄙”字。“鄙”字現今的常用義通常為粗俗或輕蔑之意,追溯到古漢語通常多為表示邊遠之處的意思,那么“鄙”字的構形理據及其造字本義究竟如何呢?讓我們先來看《說文》是怎么解釋的: 《説文解字》卷六邑部:“鄙,五酇爲鄙。從邑,啚聲。” 許慎的解釋大致意思為:“鄙”,五百家聚居在一起就叫“鄙”。它的字形采用“邑”作為表意的形旁,采用“啚”作為標音的聲旁。 這當中有一個“酇”(讀zuǎn)字需要說明一下。《說文解字》卷六邑部:“百家爲酇。酇,聚也。從邑贊聲。南陽有酇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對“百家爲酇”的補充解釋是:“五家爲鄰,五鄰爲里,四里爲酇,五酇爲鄙,五鄙爲縣,五縣爲遂。”這一解說進一步說明“鄙”就是五百家聚居的行政區域(五酇爲鄙) 《說文》和段注對“鄙”字字義的解釋“五酇爲鄙”是正確的,但認為“鄙”是“從邑啚聲”的形聲字則不如將其看作會意字恰當,事實上“啚”是“鄙”的本字,甲骨文、金文以及說文古文都是一個會意字,只是到了小篆形體才增添了“邑”輔助表意,即使這樣它也還是一個會意字,如果說作為合體字的“鄙”的一個構件“啚”兼有標音功能的話,那么“鄙”也不是一個單純的形聲字,而是一個會意兼形聲的亦聲字。 “啚”是“鄙”的初文,這有它的甲骨文、金文以及說文古文形體為證(參見下圖):
從上圖可以看出,無論是甲骨文、金文字形,還是說文古文字形,“啚”都是一個會意字,上面的囗(圍)形符號或者〇(圓)形符號都是表示一個區域,它的下面有些有正面人形符號及其變形符號,區域含義加上人的含義,大致表示這是一個人口聚居的區域。正面人形符號及其變形符號下邊的符號,據一些研究認為那是表示距離居民區域較遠的地方或者農田,也有認為是表示糧倉的,但理由不夠充分。這樣一來,將“啚”字的上下構件合起來就可以會合成為一個新的意思,那就是表示距離人口聚居的城邑有一定距離的邊遠地區。 綜上分析,拙論認為“啚”字或者“鄙”字的構字理據,就是表示距離人口聚居地域較遠的邊遠地區,它的造字本義大致相當于郊野或者郊外。 四、“鄙”字的字義演變源流 “鄙”字的造字本義當為郊野,郊外。例如:“農居鄙,得以庶士。”(《逸周書·作雒》)再如:“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參其國而伍其鄙。”(《國語·齊語》)韋昭注:“鄙,郊以外也。”又如:“君之危若朝露,尚將欲延年益壽乎?則何不歸十五都,灌園于鄙。”(《史記·商君列傳》) “鄙”字由其郊野、郊外的造字本義可以產生如下一些直接引申義和間接引申義: 其一,表示采邑,小邑。例如:“以八則治都鄙。”(《周禮·天官·大宰》)鄭玄注:“都之所居曰鄙……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內者。”再如:“慶氏亡,分其邑,與晏子邶殿,其鄙六十,晏子勿受。”(《晏子春秋·雜下十五》)又如:“詔可,都鄙安之。”(《新唐書·房式傳》) 由此又可引申出如下幾種意思: 一是表示周代地方行政單位。王城郊外以五百家為“鄙”。例如:“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酂,五酂為鄙。”(《周禮·地官·遂人》)再如:“命司徒循行縣鄙。”(《呂氏春秋·孟夏紀》)高誘注:“鄙,五百家也。” 二是表示邊邑,邊境。例如:“冬,齊人、宋人、陳人伐我西鄙。”(《公羊傳·莊公十九年》)何休注:“鄙者,邊垂之辭。”再如:“鬻良雜苦,蚩眩邊鄙。”(漢·張衡《西京賦》)又如:“其后四鎮涼州,威著西鄙。”(《明史·劉聚傳贊》) 三是表示蔽固,不通達。例如:“鄙哉予乎,習非而遂迷也。”(《文選·張衡〈東京賦〉》)李善注引《廣雅》:“鄙,固陋不惠。” 其二,表示退處于野。例如:“彼將有他志,余姑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左傳·昭公二十年》)王念孫《經義述聞·春秋左傳下》:“古謂野為鄙。'鄙以待之’,謂退處于野以待之也。” 由此又可引申出如下幾種意思: 一是表示狹小。例如:“聞柳下惠之風者,鄙夫寬,薄夫敦。”(《孟子·萬章下》)趙岐注:“鄙,狹。”再如:“邯鄲雖鄙,君臣并力城守,尚可支一歲。”(《東觀漢記·光武帝紀》) 二是表示粗俗,質樸。例如:“焚符破璽而民樸鄙。”(《莊子·胠篋》)再如:“子路性鄙,好勇力。”(《史記·仲尼弟子列傳》) 三是表示淺陋,低賤。例如:“肉食者鄙,未能遠謀。”(《左傳·莊公十年》)再如:“托輕鄙之微命,委陋賤之薄軀。”(漢·禰衡《鸚鵡賦》)又如:“從舅氏學將兵數百人,悉識其材鄙怯勇。”(唐·韓愈《許國公神道碑銘》) 四是表示鄙視,輕蔑。例如:“反鄙我周邦。”(《書·大誥》)孔穎達疏:“反鄙薄輕易我周家。”再如:“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左傳·宣公十四年》)又如:“孔子鄙其小器。”(宋·司馬光《訓儉示康》) 五是表示以為羞恥。例如:“易初本迪兮,君子所鄙。”(《楚辭·懷沙》)王逸注:“鄙,恥也。”再如:“恨私心有所不盡,鄙陋沒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王念孫曰:“'鄙陋沒世’,本作'鄙沒世’。鄙,恥也。恥沒世而文不著也。” 其三,表示貪吝。例如:“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韓非子·五蠹》)再如:“民性善而天地陰陽從而包之,則財足而人澹矣,貪鄙忿爭不得生焉。”(《淮南子·本經訓》) 其四,用作自謙之詞。例如:“臣愿以鄙心意公,公無以為罪。”(《戰國策·魏策三》)再如:“凡人為貴,當思可賤,如卿等欲不可復賤,居高堅自持,勉思鄙言。”(《后漢書·馬援傳》)又如:“胡先生夙擅改削,當不以鄙言為河漢也。”(魯迅《熱風·兒歌的“反動”》) 古人為表示謙虛,在與別人說話時,往往在一些詞前加上“鄙”字,如鄙人(稱呼自己)、鄙意(自己的意見)、鄙見(自己的見解)。先秦時,“鄙”是指窮鄉僻壤、不開化的地方,又指居住在郎野的人。對別人自稱為“鄙人”,是表示自己地位不高、知識淺陋的意思。現代人在特殊的場合有時也用這個詞表示自謙。 根據上面對“鄙”字的字義演變過程的梳理,現將“鄙”字字義的發展脈絡簡示如下(示意圖中的橫直線表示字義之間的先后演變關系):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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